第120章 變天了


  這時,又有一個大漢挖出了芋頭,一個大芋頭上,還結這十幾個略微小一些的芋頭。思兔閱讀sto55.com

  「這東西產量可真高啊!糧食啊!」

  眾人看著大芋頭,都雙眼冒出綠光,如今就是擺放幾千兩黃金在這裡,也沒有這芋頭吸引人。

  餓急了,只想要吃的。

  金銀珠寶錢財什麼的,也沒有吃的重要。

  等李雄帶著人把挖的野菜和野芋頭等東西在一旁河溝里草草洗了洗泥後。

  

  河邊的草地上,已經有士兵架好火堆,吊起大鍋了,大鍋里,水也沸騰了。

  李雄直接吩咐人把芋頭和野菜全部丟入了幾十口大鍋里。

  然後眾人都圍著大鍋,看著鍋里青青的野菜一點兒一點兒變顏色,一點兒一點兒熟。

  半個時辰後,軍醫率先舀了一碗野芋頭野菜檢驗確認沒毒後,李雄直接下令:

  「都排隊,一個個來舀來吃,不許插隊什麼的啊!」

  「是!」看到有吃的了,眾人吼聲震天響。

  所有人也極其守規矩,李雄讓排隊就好好排隊。

  隨即負責打飯的士兵把舀的第一碗野菜野芋頭端給了李雄。

  由於軍中人全部是粗糙漢子,平日裡根本沒有做過飯,這裡也信奉男人進廚房會走霉運,因此除了炊事班的,都不會洗菜。

  野菜芋頭只是在水裡草草盪了盪,泥都沒有完全洗掉。

  李特看著碗裡的東西,湯的顏色是帶著泥土那種黃黃的顏色。

  芋頭表面還有些黑黑的東西,野菜根部還有泥,挖出來是什麼樣子,如今就是什麼樣子,區別只是是煮熟了的。

  「咕咕咕……」肚子已經唱了許久的空城計了,李雄面色不變的拿著筷子就夾了一個芋頭塞嘴裡。

  立馬感受到一股泥沙的味道,吃了一個芋頭後。

  李雄覺得這除了泥沙有些多,芋頭的皮口感也有些粗糙,其餘的來說,這芋頭味道還不錯。

  又夾了夾野菜放嘴裡,雖然依舊有泥沙,但是這次口腔里完全被野菜苦澀的味道占據了,太苦澀了,泥沙的味道都可以忽略了。

  雖然十分難吃,但是李雄也沒有吐,而是眉頭也沒有皺一下,咽了下去。

  沒辦法,實在是太餓了。

  所有人分到食物後,紛紛狼吞虎咽了起來,通通像是餓了八百年一樣,也確實都餓兩天了。

  仿佛不是吃的帶著泥沙的野菜和皮也沒削的水煮芋頭,而是吃的香噴噴的美食一樣。

  芋頭和野菜吃完後,基本每個人的碗裡,都有小半碗泥沙。

  有的還有蚯蚓等小蟲子,直接被士兵們給吃了。

  一個年輕的士兵覺得小蟲子好餓心,剛夾來丟在地上,就被一旁的一個大漢夾起來丟嘴裡砸吧砸吧兩下吃了。

  大漢看到年輕士兵碗裡還有個小蟲子,伸著筷子就夾了蟲子丟自己嘴裡,一邊吃一邊說:

  「二虎子你真是的,別看這蟲子它小,但是就是蚊子腿,它在小也是肉啊!丟了多可惜啊!」

  「你不吃,碗裡有都給我啊!」

  二虎子點頭:「行,三叔,以後我碗裡又有了蟲子,都給你。」

  眾人正在吃第二碗,突然,天空中傳來一聲嘹亮的老鷹的叫聲。

  「嘎……」

  「嘎……」

  「嘎……」

  眾人抬頭,就見遠處天空有一隻老鷹俯衝下來了。

  老鷹十分的大,一邊翅膀都有兩米多長,雙爪子上好像還叼著什麼東西。

  眾人都知道這老鷹是大將軍李雄的寵物,因此看到它俯衝下來了,誰也沒有多餘的動作。

  片刻後,老鷹落在李雄面前,雙爪子提著的包裹也一併落在了李雄面前。

  李雄放下碗筷,此時老鷹也主動把手伸了過來,李雄抱著老鷹的頭蹭蹭,「辛苦,小鷹。」

  老鷹像是聽懂了李雄的話一樣,發出溫順的叫聲:

  「嘎……」

  李雄拍了拍老鷹的腦袋,老鷹自己主動抬起一隻鳥,露出腳上綁著的竹筒。

  這隻老鷹是李雄幼年時有次上山打獵偶然間救下的。

  從那以後,老鷹就跟著李雄,幫李雄傳輸信件或者是傳輸輕巧的東西。

  李雄取下老鷹腳上的竹筒,從裡面拿出一張紙條。

  剛看了紙條幾秒,李雄臉色一下就變了,低聲嘀咕:

  「這是天不亡晉朝啊!」

  一旁李雄父親李特的妹夫李含的兒子李國看著李雄突然出此言,疑惑的問:

  「三哥,是哪裡發生什麼事情了嗎?」

  「如今晉這樣,大勢所趨,不會亡不了吧!最多是時間問題而已。」

  李雄直接把紙條遞給了李國,「你看看吧!看看它就知道原因了。」

  李國立馬接過紙條看了起來,越看越驚訝,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

  而李雄直接開始拆包袱,剛把包袱打開,就露出裡面白得晃眼的數個大白饅頭。

  同時,也有淡淡的白面的清香往四周擴散開來。

  頓時四周響起了此起彼伏的咽口水的聲音,眾人都像是餓狼一樣盯著饅頭,雙眼冒著綠光。

  眾人近一年都不斷奔波在打仗的路上,吃得最好的食物也只是小麥殼和野菜做的雜糧窩窩頭而已。

  光靠喝水度日也是常事。

  況且士兵中大都是原本活不下去貧苦人,還是頭一次看到這麼白這麼大這麼香的饅頭。

  要不是有李雄在一旁,眾人早就一哄而上了。

  李雄眼裡也全是驚詫,這包袱里,居然還真全是大白饅頭。

  拿起一個饅頭看了看,李雄沒有跟隨父親起義前,也是吃過不少好東西的。

  一眼看出來,這做饅頭的小麥粉,是最上等那種,不然蒸不出這樣的饅頭。

  李國放下手指,看著李雄手裡的大白饅頭,吞了吞口水,「饅頭啊!居然還真是饅頭,」

  「聞著好香啊!還是頭一次聞到這麼香的饅頭。」

  「朝廷要是有了取之不竭的這東西,確實是亡不了了。」

  李雄直接拿著饅頭就咬了一口,優質小麥的香甜立馬充斥著口腔。

  比自己曾經吃過的最好的饅頭味道還要好上五六分,也不知道這饅頭到底是通過什麼方式蒸出來的,太香了。

  就吃了一口饅頭,李雄就確認,這饅頭,完完全全確實是用優質小麥做的,其餘什麼也沒有添加。

  分了半個饅頭給李國後,李雄皺著眉頭繼續吃剩下的半個饅頭。

  想起紙條上寫的:并州流民宋丁雲發現了數個神秘的箱子,箱子裡能源源不斷變出白面饅頭。

  宋丁雲先是和長沙王司馬乂一起誅殺了司馬騰,繼任司馬騰的刺史之位。

  隨即宋丁雲又誅殺了長沙王司馬乂,設計活捉了拓拔,慕容部的數萬大軍。

  這時,河西鮮卑部可汗禿髮推斤又從天而降一樣,拿著先皇懿旨出現在洛陽,宋丁雲變身先皇二十九皇子。

  這時司馬穎突然暴斃,司馬倫感染鼠疫暴斃,司馬越感染疫病去世,司馬衷感染時疫昏迷……

  李雄回憶這紙條上的內容,只覺得這個宋丁雲,真是厲害啊!

  一環扣一環,環環相扣,用最短的速度,最直接的手法,解決對他有最大威脅的人。

  也是好手段,朝廷眾位王爺為了那個位置兄弟自相殘殺鬥了這麼些年,他出來直接幾下就解決了眾人,獲得了最大的勝利。

  短短數天,沒想到這天下就變天了。

  李雄想起剛才自己還在為攻克了成都而感到高興,沒想到人家宋丁雲那人直接準備登基了。

  真是人比人氣死人,沒有可比性。

  李國一嘗饅頭,頓時眼神一亮,因為這饅頭著實是太好吃了。

  但要具體說它到底好吃在哪裡,李國也不知道怎麼描述,只覺得好吃,特別好吃。

  和剛才的野菜野芋頭相比,這個好吃了萬備不止啊!

  「三哥,這饅頭味道真不錯,就憑藉這饅頭,這天下也是那個宋丁雲的了。」

  李雄點頭:「是啊!如今這世道,誰有糧食,誰就有話語權啊!」

  「咱們為什麼要起義,不就是為了能吃飽活下去麼!」

  「對啊,咱們的目的就是為了有吃的能活下去,那宋丁雲也運氣太好了吧,咱們沿路也經過了不少山洞,怎麼就沒有出現個能變出食物的箱子啊!」

  李國一臉可惜,覺得那個宋丁雲真是老天爺眷顧啊!

  居然送了饅頭這個不是武器,卻比武器還厲害王萬倍的東西給他。

  還他一出事饅頭就會消失,所有人為了有饅頭可吃,也會護著他。

  都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如今是人也為食可以亡,動宋丁雲就是動糧食,動活下去的希望。

  誰敢搞他,那就是公敵了。

  李雄嗤笑一聲,「你不會真覺得有什麼能變出饅頭的寶箱吧?」

  「要真是這樣,那這世上就該有神仙了,真要是有神仙,那麼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怎麼都活得好好的,反而無辜的百姓,好人受盡磨難,客死他鄉。」

  「神仙難道一直在坐視不管?」

  「那這樣的神仙,和惡魔有什麼區別,保護壞人活萬年,好人不長命。」

  李國動作一頓,「三哥的意思?」

  「怕是早有準備的,至於什麼箱子變饅頭,障眼法又不是做不到。」

  李雄不信有什麼神仙,不然前面自己和族人被朝廷壓迫,剝削,都要活不下去了,神仙怎麼沒有出現來拯救拯救自己和族人。

  有別的法子,誰願意背上反賊的罵名起義啊!

  好好過日子也比顛沛流離拿命去拼好啊!

  李國聽李雄這麼一說,覺得也有道理,「那咱們接下來怎麼辦啊?三哥。」

  李雄看著附近的所有人,都十分眼饞面前的饅頭,眼睛珠珠都快掉出來了。

  吩咐身邊的人把饅頭分給軍功最多的幾人後,李雄一屁股坐在地上,幽幽的道:

  「接下來啊!等朝廷押送變饅頭箱子的人來了,就投降唄!」

  「既然有大白面饅頭可吃,那還吃什麼野菜野芋頭啊!」

  李國見附近的人人都圍著分到饅頭的人了,湊近李雄,低聲問:

  「三哥,咱們……就這麼算了?」

  「要是這是個引誘我們投降的計謀怎麼辦?」

  「還有啊,要是以後再宋丁雲的管理下,咱們一樣過以前那種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的日子,在起義,估計就難了。」

  「不怕。」

  李雄抽出腰間別著的大刀,眯著眼睛看著大刀上有些卷翹的部分,都忘記用著大刀砍了多少人了

  刀都劵了,該換新刀了。

  「羅尚棄城而逃,羅特被殺了,以這個宋丁雲制定的那什麼規矩,羅尚是不可能在擔任益州刺史了。」

  「白雲寨的土匪投降後,那個土匪頭頭都做了白雲縣的縣令,我如今帶領著幾十萬大軍,不可能一個益州刺史都不讓做吧!」

  「只要還是我管理,那怕什麼!再說了,能反第一次,如果不行,那就能反第二次。」

  李國恍然大悟的點頭,「確實,三哥說得對。」

  「況且這益州地勢險要,攻守都適合,三哥你又厲害,完全不用怕。」

  李雄嘆了口氣,「這也是大勢所趨,由不得咱們不投降。」

  「饅頭你嘗了,香吧,有多少人能受得住這種誘惑啊!就是你,也不一定能受得住吧!」

  李國想了想,要是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香噴噴白花花的大白饅頭,一個是難吃帶著泥沙的野菜野芋頭,確實,自己也經受不住這個誘惑。

  就算能忍住幾天,但是日子久了,看著別人都吃饅頭,自己吃野菜野芋頭,也遲早會忍不住的。

  「你看,你也忍不住對吧!」

  「大家都是肉體凡胎,沒吃的怎麼活,有吃的,也都想吃更好吃的,你是,我是,益州所有百姓,也是如此。」

  「既然都要吃宋丁雲派人送來的饅頭的,那還多此一舉和人家對著幹幹嘛,不如配合,把利益最大化。」

  李雄看著一旁的老鷹,它的一隻爪子上有個坑,那是去年為了救自己留下的印。

  扭頭看著族人無論是十一二歲的少年,還是三四十歲的中年人,無一例外,都是一臉滄桑。

  如果馬上能過上不愁吃的日子,也是極其好的。

  軍功最多的前二十個將士分到了饅頭,一個老將軍接過饅頭,手都是抖的。

  上戰場奮勇殺敵手沒有抖過,如今拿著一個饅頭,手卻抖得厲害,活了四十幾年了,還是頭一次看到這麼白,味道聞著這麼香的饅頭。

  老將軍一旁的幾個年輕士兵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見老將軍不動,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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