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準備開干
「對了,雲山,二弟,你們兩個每天都做記錄了嗎?詳細的證據都保留了吧?」
「放心吧大志哥,每天都有證據保留。思兔sto55.com」
「那就好,看來差不多要收帳了。」李志目光一冷,奉京那些商戶膽子還真大,真以為他李志是好欺負的?
奉京博愛市場。
李志信步在閒逛,現在知道李志的人實在是太多了,不少人紛紛打招呼,當然也有人低頭裝看不到他,這部分人自然是心中有鬼的。
朱雲山在他身後,拿著一個帳本,上面記錄著重要的資料。
「大志哥,前面,賀少唐,布朗尼牛仔,最近一個月拿貨不到五百件,出貨接近兩千。」
「好,知道了。」
布朗尼牛仔,幾個大字還閃爍著燈光,這商鋪不算小,李志直接走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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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內幾個售貨員馬上迎了上來,「老闆,需要什麼貨,我們這什麼貨都全,牛仔褲,牛仔服,棉麻料子全都有,都是今年新款。」
李志沒說話。
這時一個男人從裡面走出來,看到李志一愣,目光微微有些躲閃,「李…李老闆?」
隨即眼珠一轉,對幾個售貨員道:「好了,沒你們事了。」
幾個售貨員趕緊離開。
「賀老闆?這是第一次見面吧,呵呵,這衣服不錯。」
李志拿過一件他們仿版李華德的衣服。
賀少唐一笑,「那當然了,李華德的衣服質量好,賣的好著呢。」
李志冷笑一聲,手上猛的用力,牛仔服一把被李志扯掉袖子,「李華德的自然是好的,不過這種貼牌的東西可不怎麼樣。」
賀少唐臉色不變,「李老闆這是什麼意思?」
李志心道真是給臉不要臉,非要他說出來。
「賀老闆,你做仿版貼牌李華德的事你忘了嗎??」
賀少唐眼珠轉轉,突然一笑,「呵,李老闆,滿市場又不是我一個人這麼做,您也別為難我,我每天都從你的公司拿貨,您吃肉也給咱們留一口湯不是?」
賀少唐擺明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反正市場這麼多人,你能奈我何?
李志笑了笑,「行,給你喝湯。」
說完李志離開了。
賀少唐看著李志的背影吐一口痰,「呸!你能怎麼滴?小崽子,把你能耐的。」
他覺得李志年輕好欺負,一點都不把李志放在眼裡。
「大志哥,這……」
話沒說完李志打斷了他,「不用著急,走,去下一家。」
「是,大志哥,下一家郝學文。」
李志往前走著,突然他停住了腳步,富人牛仔?
沒想到居然走到了王富仁的店。
他往裡看了一眼,屋內一男一女,男人有四十多歲的樣子,女人二十五六歲。
正是王富仁和秦美君。
不過此時精神萎靡,沒精打采,尤其是王富仁,仿佛一下蒼老了十歲。
店裡的貨都空了,售貨員也不在。
李志想了想走進屋去,「王富仁。」
王富仁抬頭看到李志,眼中閃過一絲恨意,接著這一絲恨意被恐懼代替。
「你…你還要幹什麼?」
沈佳豪每天催著他還債,而且沈佳豪勢力龐大,想搞王富仁手到擒來,不費吹灰之力。
見他這般模樣,李志本想說的話也沒說出來,搖頭離開了。
看樣子他應該是和沈佳豪分道揚鑣了。
以李志對沈佳豪的了解應該不會讓他好過。
就在這時幾個警察從樓梯口走上來,徑直走向富人牛仔。
「你是王富仁嗎?」
王富仁臉色一變,「是我,警察同志,怎麼了?」
「還問怎麼了?你涉嫌一起詐騙案,跟我們走一趟。」
秦美君嚇的連忙哭道:「我們沒騙人…都是沈佳豪……」
警察皺眉看著秦美君,「這件事還得調查。」
王富仁被帶走了,李志看著這一幕搖頭嘆息,人生錯過機會不抓住,就有可能萬劫不復。
李志也沒什麼心情逛了,再瞧了幾家,差不多都那個德行,以為法不責眾,有人甚至還嘲諷李志幾句。
李志心中惱火帶著人回到遼襄臨時辦事處。
「明瑞,遼襄的律師事務所你熟悉吧?」
葛明瑞想了想,「律師我認識幾個,老闆,您需要嗎?」
「嗯……這樣,你把人都叫過來,我認識一下,越多越好,但是不要飯桶。」
「是老闆,我這就去安排。」
有葛明瑞這種人在手下,讓李志省心不少,李氏集團的公關問題全是葛明瑞去處理的,也是李志會用人,葛明瑞處理公關問題極為順手。
下午的時候,幾個穿著整齊的人跟葛明瑞到了遼襄辦事處。
「老闆,這是張律師,謝律師,左律師,任律師。」
「幾位,這是我們老闆,李氏集團老闆李志先生。」
李志一笑,「幾位請坐。」
幾人坐好,「李老闆,您……」
「打官司,我起訴一些人,商標侵權案。」
「一些人?」
「是的,這是資料,你們看一下,還有他們侵權的相關證據。」
李志拿出一摞資料,裡面詳細的記載了奉京博愛市場那些侵權商戶的資料。
幾個律師一聽是侵權案,這種案子可不多,頓時來了興趣,湊在一起看了起來。
看完之後張律師笑了笑,「李老闆,按照上面的資料以及相關的證據,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贏這場官司!」
他極為自信的說了這句話。
其他人也不示弱道:「李老闆,這官司我們也沒問題!」
張律師看了其他人一眼,「各位,要說資歷我比各位老一些,請各位幫個忙,將這件事讓給我。」
幾人來之前葛明瑞都交代了,李老闆是大老闆,不差錢。
所謂無利不起早,沒人會跟錢過不去。
「張律師說笑了,打官司和資歷有什麼關係??不應該是學歷和經驗嗎?我是法學碩士。」左律師冷笑一聲。
李志擺擺手,「好了,各位別吵,這場官司你們既然有信心就一起來做,以律師團隊為單位。」
李氏集團現在已經初具規模,法務部是重要單位,以後打官司的事情不會少。
李志自然也想趁著這個機會篩選人才。
幾人一愣,團隊??
這是他們以前都沒遇到過的。
李志扔出去一個條件,讓幾人無法拒絕的條件,頓時幾人也不吵了。
「先把這官司打完,贏了,每人除了基礎的律師費,還有一萬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