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降伏烈馬如此簡單?!


  林軒還是老樣子,就定身在了當場。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等林軒在回過神來,開始活動時。

  從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這怎麼可能行得通,滿地都是草,它幹嘛要吃你手裡的啊!】

  【哈哈哈,我也覺得,滿地都是草,這馬沒可能吃林軒手中的啊!】

  【??????】

  本來彈幕都是在懷疑的,但是接下來,滿屏幕都是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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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軒樂呵的看著眼前的離群小公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軒啟用『極限時停』能力,回到了藍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草原上已經很少有野馬了,所以林軒又回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現代的古代的養馬技巧學了一大堆。

  關鍵是實踐到了如何引誘野馬!

  抓捕野馬,一般是直接繩套出動,把馬王抓住,那麼一整群馬就會跟著馬王走。

  把馬群引入馬圈,圈起來,再慢慢的馴服,一匹一匹的馴服。

  但林軒也學到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世界上其實是已經不存在野馬的了。

  所有的野馬,全都是家馬放歸或者外逃形成的種群。

  也就是說,野馬本身就是被馴化過的動物。

  野性雖然不弱於其他普通野生動物,但是親近人的這一點,是刻在DNA里的。

  馬非常的聰明,同時好奇心也很強。

  而且馬觀察物體並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觀察的時候喜歡正對看。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馬已經被吸引了好奇心。

  這個時候,如果馬觀察到自己注意的東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這種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於蹄類動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純技巧了。

  保持什麼樣的動作能讓馬安心的靠近。

  馬是世界上唯一一種能幾乎看懂人類表情的動物,所以如果你心裡就想著我要抓住它,那表達在臉上之後,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一點剛好和另一種聰明的動物,狗,有些類似。

  絕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實並不能聽懂語言,而是能判斷人的情緒。

  然後猜測主人要它幹嘛。

  當然了,種群數量多了之後,難免其中有非常聰明的,能直接聽懂人話的網紅狗,網上也不少。

  林軒保持著一個完全無戒備的狀態,讓馬靠近。

  小公馬在吃草的時候,林軒的另一隻手,放在了小公馬的臉頰上,撫摸。

  身體接觸,當然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

  如果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輕易就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馬就是自來熟。

  林軒做動作的時候沒有說話,因為馬很容易能判斷的出林軒不是在和自己說話,它就會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麼交流。

  從而產生疑心,然後跑路。

  林軒撫摸了一會兒後,馬兒很享受這種撫摸。

  包括鳥類、哺乳類在內的絕大部分高等級動物,都會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撫摸。

  比如貓喜歡人抓他的下顎。

  狗喜歡人摸頭。

  馬就喜歡人類撫摸它的臉頰和頸背。

  小公馬非常舒服,打著響鼻。

  【不是吧?這可是野馬,這麼快就親近了?】

  【感覺林軒有某種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為什麼他無論干哪一行都能幹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馬,身體幾乎是白色的,唯有一雙黑色的蹄爪。

  在龍國古代,這種馬叫做白雲映碳。

  如果反過來,渾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烏雲踏雪。

  這匹馬雖然是小公馬,但是肩高超過一米八,頭高超過二米二,超標準的高頭大馬。

  比現在國際上流行的純血馬都要高大的多。

  觀眾都在等待著林軒的下一步。

  而林軒摟了摟小公馬之後,就放手了。

  小公馬見沒吃的,就走了。

  「還是沒到能直接馴服的程度,這匹馬性格非常的烈。」

  林軒的話讓網友懵逼了。

  這匹馬性格烈?

  這哪兒看出來的啊!

  林軒:「其實馬的性格烈,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種性格烈。」

  「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謂性格烈,其實是依賴性強,對於原族群的依賴性強。」

  「很多這種依賴性強的馬,沒辦法馴服,但!一旦馴服之後,就會一直追隨主人,不離不棄。」

  這就跟狗有點類似了。

  有些狗,那是見了誰都搖尾巴,沒辦法看家,當寵物到是一絕。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從主人手中接了東西,它都會以為這是在搶奪主人的東西,從而撲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這一類型的。

  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馬里,就和智商沒關係了,純純的性格問題。

  不過林軒可沒有準備就此罷休。

  林軒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軒再活動起來的時候,手裡提著一大筐草!

  這是從地星帶過來的。

  這裡是艾斯格蘭島,就算這裡附近溫度高,但也沒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數時候這些馬吃的是苔蘚,還有枯草。

  新鮮的草出現後,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馬的注意。

  不過其他馬看到林軒後,都不靠近。

  動物是以體型區分危險程度的。

  人類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動物眼中看起來就是巨型動物。

  所以大多數動物對人類一點攻擊性都沒有。

  除非你露出後背。

  新鮮的草,但是在危險的動物面前。

  這就讓馬群望而卻步了。

  而小公馬再次走了出來。

  小公馬的距離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樣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讓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豐茂的季節。

  小公馬靠近。

  林軒抓起一把草。

  小公馬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絕了,開掛去地星帶鮮草過來。】

  【哈哈哈,為什麼林軒玩兒藍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麼悽慘。】

  小公馬的咀嚼是很快的。

  馬是不能反芻的,所以牙齒特別的鋒利,如同石臼一樣,把草磨碎,然後大口吞下。

  這也是為什麼相馬要看牙的原因。

  只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長得快,跑得快。

  這小公馬的牙算不錯的了。

  艾斯格蘭島上的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歲,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極好。

  想一想也知道,這個地方的馬匹,還是大型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軒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軒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後。

  小公馬繞著頭去夠林軒身後的框。

  林軒舉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給你吃。」

  【就算馬通人性,聽得懂人說話,但是聽得懂漢語嗎?】

  【廢話,這是野馬,要是聽得懂人說話,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時間才聽得懂啊。】

  【哈,我有養馬,我知道,這匹小公馬現在已經聽懂了,現在正在做思想鬥爭。】

  【不是吧?它怎麼聽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軒的表情,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軒的意思。】

  小公馬最後選擇了耍賴。

  林軒以養代替征服。

  小公馬耍賴,意味著對於群體的依賴性,正在往林軒這個個體身上轉移。

  林軒抬手,手裡出現了一把嫩草,林軒輕輕的一揉搓。

  草葉碎裂,綠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馬聞了之後打著響鼻。

  林軒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這種草料。」

  【這種新拿出來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馬兒。】

  【馬的壽命和牙齒有關,牙齒磨損後,馬就沒了,所以馬特別喜歡橫向不需要發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別喜歡汁水多的草。】

  像稻穀的秸稈,古代人為什麼不拿來餵馬?那玩意兒太難以磨碎了,馬一不喜歡吃,而會降低馬的壽命。

  而林軒拿出來這種草,是後世最貴的一種草。

  這草的價格,比人吃的米都貴。

  當然了,普通的草價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沒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實際上售價非常高。

  小公馬被震住了。

  此時正在思考。

  林軒又把身後的框拿了出來。

  小公馬又低頭要去吃。

  林軒再把框放到了背後:「怎麼樣,跟我混。」

  馬王是什麼?馬王能帶領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馬王。

  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對於族群依賴度高,但是對於馬王的依賴度極低。

  這種特性用來訓馬,是非常好的手段。

  現在林軒告訴小公馬,我要當你大哥。

  等小公馬漸漸感覺出林軒和自己的族別的不同後,訓馬就完成了。

  小公馬打著響鼻,磨蹭林軒的臉頰。

  這可是它主動的!

  和剛剛林軒撫摸它不同。

  林軒樂呵著把裝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後走到了小公馬身側。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躍。

  馬這種動物的腰,可以說是生物界最強。

  這點重量對於馬來說輕輕鬆鬆。

  林軒爬上背,小公馬也感覺到了,但是沒有反抗,而是低頭吃草。

  沒有套韁繩,很難騎,但這匹馬很聰明,所以林軒夾腿什麼的,它能做出回應。

  做出回應意味著,可以騎!

  雖然距離訓練有素的戰馬差了十萬八千里,但如果只是代步,就已經成功了。

  【我靠,這就成功了?】

  【不是吧?】

  【這麼簡單?看起來好輕鬆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軒的水平起碼是個老師傅,我自己肯定沒這麼輕易能獲取馬的信任,我見過的人裡面只有我巴扎赫大哥有這個能力。】

  【厲害啊!】

  小公馬吃完後,基本已經抱了,邁著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著。

  向林軒展現著它的力量。

  林軒樂呵著用雙腿發布命令。

  小公馬就開始加速了。

  夾得越緊,馬兒跑得越快。

  這高種厲方馬帥的一。

  在地星,冰地島馬在冰地島的語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搶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們,鬃毛非常的長。

  而艾斯格蘭島的馬長得高大,異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樣很長,看起來霸氣外露,同時又玉樹臨風。

  用玉樹臨風這個詞形容馬,一點都不過分。

  【好帥啊!】

  【渾身雪白,只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長的鬃毛,真的好帥啊!】

  【這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黃飛電啊的盧馬啊一樣出名。】

  馬的體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馬,要承受一個青年戰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裝的盔甲做重騎兵,那是痴人說夢。

  而林軒的小公馬,絕對輕輕鬆鬆。

  畢竟體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軒一直在用語言輔佐動作一起使用。

  漸漸的,小公馬已經適應了語言。

  林軒:「以後你就叫大白怎麼樣?」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馬的轉向,和方向盤完全相反。

  方向盤是往右轉,車就往右開。

  但是馬是往右拉韁繩,或者拍打右側頸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訓練後才能適應人的習慣。

  不過林軒並沒有刻意的訓練,而是讓馬兒適應。

  它很聰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林軒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適應了。

  而陳光孝一直在隔著一段距離的位置,記錄著一切。

  【厲害啊,成功了!】

  【讓大白離群,它會願意嗎?】

  而此時,的確已經到了訓馬最重要的一步。

  林軒俯身,貼著馬脖頸,輕聲細語:「以後你跟我混,不會虧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遲疑了片刻,然後就歡快的跳了起來。

  在馬的意識中,如果不合群,是會死的。

  但是,現在這個群已經發生了變化,大白認為,自己和林軒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時,最大的困難來了。

  馬王已經到了大白身前。

  緊緊地盯著大白:「律律律!」

  馬王是有職責讓掉隊的馬回歸群體的。

  這群馬的數量小兩百,馬王卻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誰。

  誰是自己罩著的。

  林軒看著馬王,挑釁的意味很強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軒的氣息和動作,也盯著馬王。

  這個時候,林軒說話了:「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強到令人髮指。」

  「現在大白跟我混,就不會服從以前的大哥了。」

  馬王並沒有把這個挑釁當成是人類意義上的挑釁,它很清楚林軒不是狼那種威脅,而是在以馬群類似的社會架構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換門庭。

  最終,馬王長嘯:「律!!!」

  馬群也移動了起來,馬王轉身就走。

  大白仰起頭,對自己的新身份新種群很滿意。

  【這大白以後怎麼辦啊?它獨自是沒辦法在艾斯格蘭島上生存的!】

  【林軒搞不好會帶走它。】

  【單麥國有時候也會到艾斯格蘭島上帶一些馬下島放到動物園去,他們應該不會吝嗇的捨不得送給林軒一張動物交易文書吧?】

  林軒騎著大白,靠近陳光孝。

  陳光孝扛著攝像機:「老闆,還打獵嗎?」

  「打啊!」林軒樂呵:「你槍長,但是我跑得快!」

  「現在你可不好贏了。」

  【哈哈哈,林軒,又短又快。】

  【我擦,這也能開?】

  大白很聰明,一瞬間就聽出了兩者的競爭,順帶著也激起了鬥志。

  林軒騎著大白率先出發了。

  「馬兒的競爭性非常的強,之前沒有說它們競爭性強到了什麼程度,現在可以給大家講一下。」

  「大家看電視可能經常會聽到說什麼特殊情報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馬,才送到。」

  「大家可能並沒有意識到,馬為什麼會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話,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動。

  但是馬就不會,如果主人一直催,馬會跑到口鼻噴血,直接暴斃。

  「這就是馬的競爭性,為了贏,跑死,跑到吐血,都不會停。」

  以前網上有一個問題。

  說人類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動物。

  比的是長跑。

  很多人得出了結論,所有的動物耐力都遠不如人類,會被追死。

  唯有馬,三天以下人類贏,三天以上馬贏。

  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

  他們沒有算到馬的競爭性。

  馬真的和人類比耐力,頭天就會直接跑死。

  正常情況下,馬跑十分鐘就沒力氣了。

  不過林軒剛給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夠大白堅持四十分鐘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輕鬆。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類合作的快感,DNA深處的片段不斷的湧現。

  越來越契合。

  而且很樂意展現自己的實力。

  林軒拍打著大白的肩背:「慢一點點。」

  「喜歡騎馬的朋友記住了,如果感覺速度快,有點怕,不要猛拉韁繩,而是要輕柔的拉韁繩,或者拍打。」

  「猛拉韁繩,會導致馬對於拉韁繩的命令的反應降低,久而久之會失去信任,導致馬完全不聽話。」

  林軒讓馬降速,大白馬上降速。

  小跑著前進。

  後面陳光孝那是壓根追不上。

  不過遠遠地還能看到大白的尾氣。

  林軒很快就發現了目標:「河狸!」

  「河狸這種動物,因為產皮毛,所以歐洲本土河狸已經被殺絕種了。」

  「這些河狸其實是原產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產國的河狸,都是從加麻大引入的。」

  「這種河狸怎麼到艾斯格蘭島上的,還是一個秘密。」

  林軒發現河狸,陳光孝也發現了。

  他的狙擊步槍說是八百米射程,其實真正的拋射射程是一千兩百米。

  以陳光孝的實力,是能做到一千兩百米射程的。

  所以陳光孝馬上停下,架起槍,尋找獵物。

  打獵有一個規矩,如果槍口和獵物之間有人出沒,那就不能開槍。

  因為子彈飛過去的時間,不知道前面的人是否會移動過去。

  所以陳光孝在尋找夾角之外的獵物。

  而林軒已經在馬上鎖定了獵物。

  不過林軒很小心的安撫大白,撫摸大白的肩背:「小心,聲音有點大。」

  大白聽懂了,不過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發出很大的聲音。

  陳光孝看到了獵物,開始用乾草校準風向。

  節目組的製作人員也打開了分屏,同時接過主鏡頭和GoPro的畫面。

  兩人都在瞄準。

  林軒開槍了。

  隨後陳光孝開搶。

  一頭河狸正在啃樹,被林軒一槍命中。

  而陳光孝的子彈出去後,明顯集中了一塊比較鬆軟的石頭,飛濺出了石屑,嚇得他的目標跑了。

  陳光孝很無語:「如果再有兩秒準備,能中。」

  這個距離已經是狙擊手的極限狙擊距離了,秒開槍是不可能的。

  而林軒的步槍可是在完美射程範圍內,所以一槍命中。

  大白收到過提醒,所以對聲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驚慌後,就平靜了下來。

  林軒也繼續安撫:「沒事沒事,過去看看獵物。」

  「馬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驚嚇,不過提前安撫過,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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