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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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道扛著行李箱進屋,放在地上看著雲星:「我給你搬這麼多東西,你得給我多加一百。」

  「你這人鑽錢眼兒了是不是?你知道有多少人排著隊想幫我搬東西嗎?你還朝我要錢?」雲星怒瞪著吳道。

  「排隊那些人在哪?為啥你不叫過來?讓我一個人樓上樓下搬東西?」吳道回瞪。

  「要錢沒有,你要是不忿就把這些東西搬下去。」雲星拉過行李箱甩給吳道一個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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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吳道氣結,好不講道理的女人!好不要臉的老闆!

  雲星站在大臥室門口,硬氣地說道:「我要住這間,你去住小臥室。」

  「憑啥?」吳道瞪圓眼睛。

  「憑啥?就憑我交的房租比你多二百。」雲星理直氣壯地回道。

  「你怎麼就比我多交二百啦?咱倆交得一樣的房租。」吳道抻著腦袋狡辯。

  雲星抬手指向餐桌。

  吳道的臉紅成猴屁股。靠,大意了!咋就沒收起租房合同?這不僅打臉還打的「啪啪」響。

  「搬不搬?」雲星趾高氣揚地看著吳道。

  吳道一聲不吭走進臥室鬱悶地收拾自己的東西,好在臉皮夠厚,不然都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雲星等吳道搬完東西拿出合同遞給他:「看一下沒問題就簽嘍。」

  吳道接過合同看起來,越看越生氣,這哪是租房合同明明是不平等條約。

  甲方要不定期打掃公共區域,保持房間乾淨;甲方必須徵得乙方同意方可進入房間;甲方要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乾淨,最好不要站著小便;甲方......。

  他拿著合同氣沖沖走到雲星面前:「憑啥我一個人打掃房間?還有,只有你那邊有陽台,難道我晾衣服還要徵得你的同意?你在家還好說,如果不在家是不是我就不能晾衣服了?」

  「所有區域都是公用的,憑啥你不打掃?」手指點著合同:「不允許帶異性進入,不許夜不歸宿,這都是什麼鬼?這是我的家哎,我有權決定帶誰回來,我想回來就回來不回來就不回來,憑啥都由你來定?」

  雲星放下手裡的東西慢條斯理地回道:「就憑我比你多交二百塊錢。」

  「那我退給你,房租一千一,一人五百五,水電各算各的。」吳道從兜里掏出手機,一想對方還沒給自己交錢又裝起手機。

  「我再給你加五十塊錢!」雲星抱膀看著吳道。

  「什麼再加五十塊錢?」吳道疑惑地問道。

  「就是我出七百。」雲星回道。

  「那也不行,我不能為了五十塊錢成為保潔和失去自由。」吳道直接拒絕。

  「再加五十!」

  「不行!」

  「八百是我的底線。」

  「好,八百成交!」

  「那就別磨嘰,把合同簽嘍!」雲星白瞪吳道一眼繼續收拾東西。

  吳道笑呵呵拿著合同來到餐廳,趴在桌子上籤下自己的大名,同時還把租金改成了八百。

  「路總,我是小區門口的保安,來了一批記者說是找您的。」路倩兒聽著電話蹙起眉頭:「他們有說找我什麼事嗎?」

  「沒說,就說找您想了解一些情況。」保安回道。

  「讓他們進來吧!」路倩兒考慮後做出決定,放下電話趕緊整理自己的儀容。

  吳道放下手裡的資料:「這種情況不排除陷害的可能,可是根本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是陷害。」

  雲星抬眼看著他:「不,他同事的話能夠證明。」

  「哪句話?」吳道看向她手裡的資料。

  雲星把資料放在吳道面前:「他的同事都說當時他喝得酩酊大醉完全站不穩,一個醉得站不穩的人怎麼可能殺死一個人?在那種狀態下是個人就能推倒他。」

  吳道看著雲星標記的幾行字點頭:「的確是,死者很年輕,想要躲開一個醉鬼的攻擊輕而易舉。」

  雲星又拿起一頁資料:「你再看看屍檢報告,死者體內並沒有酒精而且也沒有其它藥的成分,這麼健康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會被酒鬼刺中胸口?」

  吳道放下資料:「趙谷成人緣也挺好,也沒與什麼人結過怨。而且他的朋友和同事也不認識死者,警方的調查報告裡也提到他從未聯繫過對方。」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推測,趙谷成喝醉回家,走進巷子小便後睡著。兇手利用他偽造了現場。」雲星點看著吳道。

  吳道點頭:「多數是這樣。所以咱倆要做的就是調查死者的人際關係。」

  「這裡有王淑芬調查的資料。」雲星抽出一沓紙遞給吳道:「因為她是兇手家屬得到有用的信息並不多,警方也調查過,結果與她差不多。」

  吳道接過資料看起,王淑芬查到的只是死者有哪些親屬、朋友和同事,警方比王淑芬多出來的是死者平時的人際關係,比如經常聯繫人有哪些,還有死者平時的活動軌跡。

  看完資料放下後搓著額頭:「我們現在要查也查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畢竟時間太久,估計好多人都聯繫不上。」

  「是呀,所以只能試試,或者說只能碰運氣!」雲星收起凌亂的資料。

  「先去當年的兇案現場看看吧,希望找到點有用的信息。」吳道把看完的資料推給雲星,他根本就沒報希望,十五年太久了,久的人們會忘記很多事情。

  路倩兒目瞪口呆地看著人群中的兩位老人和一位青年,三人的目光也落在她身上,母親已是熱淚盈眶,父親緊鎖著眉頭,弟弟眼神複雜。

  「路總,您認識這三位嗎?」記者把話筒放在路倩兒面前。

  路倩兒回神搖頭:「不認識,抱歉,我公司還有事情要處理,有什麼事找我的律師談。」她推開提問的記者,面無表情地從三人面前走過。

  「楠楠!」母親突然喊道,淚水奪眶而出。

  路倩兒沒停也沒理會,快步走向車庫,記者們緊跟在她的身後繼續發問:

  「路總,為何見到自己的父母不相認?」

  「路總,他們可是你的親身父母,你就這麼怕與他們相認嗎?」

  「路總,是什麼讓你做出拋棄父母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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