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見面


  第160章 見面

  陳群於百家講壇報名聽講,劉雲坐前排,但沒想到身後的階梯中,有這麼一個牛人。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巳時,夏侯蘭登壇開講。

  「歡迎各位來到百家講壇,我是夏侯蘭,你們喜愛的法學從事。」

  掌聲。

  「我就發現了,聽我課程的,大部分乃軍事科的學子,你們這是在為以後的犯罪做準備嗎?」

  下面傳來哄堂大笑。

  陳群感覺這不真實。

  「好了,今日我的講題是證據!我們先從證據的定義開始討論,我認為,證據乃刑事案件中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條件,這包括人證、物證。此點很好理解,但真正的問題在於,採集、鑑定、關聯、因果等。」

  夏侯蘭從各種流程說明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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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陳群都一聽就懂,但聽到後面,陳群發現,夏侯蘭要講的不是證據,而是無證據不定罪!

  這讓他大吃一驚,無證據不定罪,這是要繞開春秋大義。

  在此時,如果沒有證據,那就四個字,論心定罪,也就是憑心而論。

  比如張三殺了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於是以他的殺人動機定罪,如果你給他製造一個孝子身份,然後按照春秋大義,可以推論,張三是好人,殺了壞人,天經地義。

  再有一個例子,有人搶劫,你反殺對方,正當防衛,但是沒有證據自證清白,而上官認為你平時品行不端,認為是你謊報情況,也可以直接將你定罪。

  這種司法程序,讓官員的可操作性無限放大,這也就有了魚肉百姓的條件。

  一部春秋,一份大義,可以讓掌權者生殺予奪。

  無權的百姓只在官員的一念之間。

  夏侯蘭的觀點只是觀點,只是學術思想,沒有實踐,但梁郡已經在開始慢慢推出試行。

  陳群一下子好奇起來,他竟然鬼使神差的給自己在官學報了名。他感覺自己體內有一種東西在甦醒,這是一種區別於儒家的思想。

  這思想是一隻小獸,他在開始吞噬自己原本的意識。

  因為陳群通過了入學基礎考核,於是變成了一個插班生,開始每日奔波於各科的學科樓。以他的資質和底子,用了半個月時間,他便將十三科入門內容全部學完,甚至連建築科都沒落下。

  然後他便報名了法科。

  法科先學漢律六十篇,這他早就滾瓜爛熟,甚至比夏侯蘭理解更深。夏侯蘭直接將他安排到最高深的秀才班。

  陳群開始學習夏侯蘭起草,郡府蓋章通過的本地試行法。本地試行法有《貪污法》《盜賊法》、《婚姻法》、《奴隸法》等九種法律,但有大部分都沒有真正落實下去,只是屬於草案。這個《貪污法》讓陳群深以為然。法中規定,任何官員貪墨三百錢以上,便需革職查辦,每三百錢刑一年,萬錢發配,十萬錢絞刑。這從官員角度來說,已經屬於嚴苛峻法。

  三百錢才多少?才一石糧食而已。不過梁郡為了貪污法的施行,卻是做了其他補償,名為高薪養廉。梁郡所有主官和屬官,甚至普通吏員衙役,在年終皆有年終獎,這獎勵,乃全年薪金的一倍。

  縣令秩六百石,年終獎金再發六百石,便是一千二百石。

  劉雲高薪養廉,還有另外一個目的,那就是拉動消費。

  就把錢散出去,他們才會拿錢去消費。流通起來的才叫錢,運動起來的才叫經濟。

  只花了幾日時間,陳群便全部融會貫通法學內容,夏侯蘭驚奇不已。

  更驚奇的是陳群自己,他感覺,如果按照這些頒布下去,那漢律的細節,便要多出許多,對於司法主官的權力限制,也大大增強。

  夏侯蘭決定將陳群引薦給劉雲。

  當劉雲見到這個比自己小兩歲的三國牛人時,一時也有些驚愕。

  「不是初隨劉備,後跟曹操了嗎?怎麼跑我這裡來了?」

  要知道,陳群可是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創始人。

  「陳群見過府君!」陳群將姿態放得很低,經過他這個把月的觀察,他感覺梁郡簡直就是天下的希望之地。

  這段時間,陳群一邊學習,一邊體驗梁郡生活,他發現,這才叫真正的百姓安居樂業,他對劉雲的治理能力,嘆服不已。

  陳群不知道的是,儘管如此,劉雲還精益求精,時常要求夏侯蘭不斷的完善律法,做到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可依。

  這也是他願意來見劉雲的原因。

  「久聞長文之名,不想今日在此相見,實讓人意外。」

  「府君何以得知學生之名?」

  陳群有些疑惑。

  「哈哈,奉孝可是常提長文之名,據其所言,長文乃安邦定國之才。」

  陳群早知道郭嘉在梁郡,卻不想還提過自己,而且他也不知道,郭嘉還是劉雲的結義兄弟。

  他和郭嘉早就認識,與荀彧也是少年求學時便引為知己的,但陳群雖然知道郭嘉在梁郡為軍師兼屯田校尉,也並未去找郭嘉。

  年少之時,陳群其實常看不慣郭嘉,因郭嘉行為不檢,常流連於酒色場所。但那只是少年人間之事。

  「文長!文長!文長遠來,為何不來尋我?」

  門外忽然傳來郭嘉的叫喊,陳群立刻回頭,便見郭嘉大踏步入內,一看之下,郭嘉竟比少年時胖了一圈。

  轉眼數年未見,人多少有些變化。

  只是郭嘉變化較大。

  「奉孝?」陳群一臉愕然看著郭嘉,簡直不敢信這就是以前的酒鬼郭嘉。

  郭嘉現在壯碩了許多,看來年少時行為不檢點之事,已經改了,至少是有所改變收斂。

  有了熟人作為橋樑,溝通便更為順暢,最後郭嘉做東,在郡立酒樓開席。

  酒過三巡,郭嘉問起陳群志向,意欲何往,陳群道:「今曹公已然定潁川,天子又東歸,我得父親召喚,文若舉薦,欲回潁川。」

  「回潁川?哈哈,長文,回潁川作甚,不如就在梁郡。你看梁郡,百姓安居樂業,你走遍天下,可有看到如此興旺之地?」

  劉雲只等郭嘉勸說,自己暫不言語,陳群道:「然梁郡有奉孝此等大才,狹小之地,卻也無作為空間了。再說,家父召喚,卻不好不從。」

  郭嘉立刻逮住話頭,轉頭對劉雲道:「主公,你看,長文嫌咱地盤狹小,無官可授。要不,我把這梁郡郡丞之位讓之,文長便可一展所長。」

  「不可不可!絕對不可!」陳群趕緊推辭。

  劉雲和郭嘉言語配合數年,早有默契,郭嘉一拋話頭,劉雲便知道這是跟自己演雙簧了。

  此時郭嘉已經把陳群的想法調出來,自己只要達到這要求,對方便不好拒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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