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體力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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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體力很重要

  更衣室也是圍得水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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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人隊雖然戰績一般,人氣依然很旺,哪怕在客場。

  孟華故意洗了很久,沖完澡出來,依然有記者等著要採訪他。

  他們是採訪其他球員的,但是現在,他們想順便採訪下他。

  孟華全都拒絕了,包括一個華夏記者。

  華夏記者沒想到同胞如此無情,不肯干休,大聲說道:「孟華,我叫閃電貂,在短視頻里有很多粉絲,他們都很喜歡你。這場是你的神作,你能和國內球迷說幾句嗎?」

  他的表達言簡意賅,邏輯清晰,還不卑不亢。

  我可是有很多粉絲,你接受我的採訪,那是雙贏。

  孟華搖搖頭,表示不接受採訪。

  閃電貂只好憒憒退出更衣室。

  詹姆斯不解道:「華,他是你們國家的記者,你幹麼不接受他的採訪啊?姚明可不是這樣的,你要向他學習,懂得處理和記者的關係。」

  孟華苦笑:「有多少人愛,就有多少人恨,短時間愛上你,也可能會在更短的時間恨上你。」

  詹姆斯點點頭,其實他根本沒聽明白孟華想表達的意思。

  他高中時就是天之驕子,2003年一進聯盟就是狀元,外號小皇帝,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他又怎能體會,苦苦掙扎才有球打的孟華。

  孟華雖然年輕,也有過眾星捧月的時候,那也是在高中。

  在學校的他,攻防一體,進攻防守一把抓。

  進攻中,他打誰都是錯位。

  防守中,他的臂展、力量、速度和技術都是對位者的夢魘。

  高中畢業後,他到了鎂國,向NBA發起衝刺。

  在這裡,他曾經的優勢都變成了劣勢,而且他不到190的身高,也是硬傷。

  他覺得自己的籃球智商很高,能彌補這一切,可是總得有機會展示自己啊。

  兩年多來,他始終得不到機會,昔日的玫瑰早已凋謝,只有那些刺還熠熠生輝。

  正是嘗過這些人情冷暖,正是經歷過世態炎涼,所以他更加懂得,實力才決定一切,鮮花和掌聲都是虛的。

  國外的很多記者是不懷好意的,為了追求流量,經常會問刁鑽的問題。

  國內記者,他相信大部分會喜歡他,畢竟也算為國爭光。

  可是當你喜歡一個人,往往很容易變成腦殘粉,無故將他拔高,從而引來很多黑子。

  他自認沒有強大的內心抵抗黑子的嘲諷,所以當湖人給他合同,他就下定決心,好好打球,不上網看別人的評價。

  我怎麼樣,我的教練和隊友最清楚!

  孟華剛收拾完,手機響了,是死黨劉鋒。

  「孟華,恭喜啊,你小子不得了,居然投中絕殺球。」

  「你看比賽了?」孟華微微有點詫異,劉鋒對籃球壓根不感興趣,現在都知道絕殺球了。

  「沒有,聽人說的。」劉鋒有點不好意思。

  「靠,那你找我幹麼?」

  「是這樣的,有人想採訪你,可是被你無情拒絕了,他們就找到我。」

  「這對我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我想心無旁篤的打球。」

  孟華沒有直接拒絕,而是先說出自己的想法。

  華夏是人情社會,辦事情習慣找熟人。

  他對這些倒也不排斥,相反,他覺得挺好的,不過現在他只想安靜地打球。

  但劉鋒不是別人,如果他堅持要他接受採訪,他絕對沒二話,不然還叫死黨嗎?

  像劉鋒這麼聰明的人,當然也聽得出他的言外之意,如果這人跟他關係一般,那他就不會再要求他。

  劉鋒果然沒再提這事,讓他好好努力,為自己也為國爭光,說完就掛了電話。

  電話那頭,他的聲音一直都很歡快,聽得出他是真心替兄弟高興。

  上高中時,劉鋒也是學校風雲人物,像他一樣。

  兩人一文一武,本來不會有交集,卻因羨慕對方而走到一起。

  偶爾場邊美女多時,劉鋒這個偽球迷也會跑過來看他比賽。

  有一次,他還跟一個美女學妹炫耀:「看到場上那個打得最好的嗎?他叫孟華,我兄弟,你要他的簽名嗎?」

  美女厭惡地罵道:「你有病啊,華仔在場下休息呢。」

  到了鎂國,因為忙於學業,劉鋒便只問他結果,不問過程。

  其實他也一樣,他也僅知道劉鋒在號稱加州最好的大學讀書,至於他到底讀什麼,他哪裡懂?

  明天要背靠背打獨行俠,大夥搭乘球隊專機前往達拉斯。

  湖人財大氣粗,球隊的後勤也是做到極致,客艙裝修得極為奢華。

  別看球員身高體長,每個位置都非常寬敞,座椅幾乎可以全部放平。

  孟華的位置在座艙倒數第二排,和里弗斯一起。

  里弗斯是落選新秀,先是簽的雙向合同,隨後轉為正式合同。

  賽季初他曾獲得不少上場時間,可惜一直沒打出來,最近的狀態也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成為這樣的醬油球員,就是孟華的夢想。

  不想現在,他在隊內,已經有壓制里弗斯的趨勢,成為球隊的寵兒。

  前排的詹姆斯嘻嘻哈哈,和隊友大聲說笑著。

  球隊剛剛一分險勝,戰勝的還是聯盟領頭羊,大家的心情都非常不錯。

  這是種強烈的心理暗示,我們球隊以前大的爛,是因為沒磨合好,一旦度過這段時期,我們是無敵的。

  NBA的賽程,緊張而殘酷,作為帶頭大哥,必須懂得合理利用時間,調節隊內氣氛,讓隊友輕鬆上陣。

  孟華本來想躺平睡覺,最後一節他打滿12分鐘,還瘋狗般和敵人撕咬,體力消耗巨大。

  可是見老大要唱歌,他情商再低也不敢躺,身體前傾,假裝聽得津津有味。

  一曲終了,他自然是猛烈鼓掌,哪怕詹姆斯的歌喉很一般。

  這成功吸引到了詹姆斯。

  「華,你也來一首。」

  「對,我們想聽聽漢語歌。」濃眉附和道。

  鎂國人都愛在公開場合表現自己,這方面是孟華的弱項。

  可他不敢不唱,他必須融入這種氣氛,想了想,他引吭高歌,唱了首《亞洲雄風》。

  一曲唱罷,詹姆斯帶頭鼓掌,其他隊友也跟著鼓掌。

  孟華稍稍鬆了口氣,能以如此粗糙渾厚的歌喉獲得掌聲,說明隊友挺喜歡他。

  下了飛機,又坐半小時的大巴才到酒店。

  光是路上就要消耗很多心神,孟華暗暗決定,一定要練好體力。

  打一場好球遠遠不夠,常規賽一般都是82場比賽。

  如果進入季後賽乃至總決賽,比賽場次基本破百,沒有體力支撐怎麼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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