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我要拍廣告!(二合一章節)
林楓沒想到景致隆會給出這麼高的評價。【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景致隆嘆一口氣,道:「唉,我倒是有些後悔了。」
「景先生是後悔把這支少女時代交給我了?」林楓問道。
景致隆搖搖頭說道:「不是,我很清楚,這支少女時代組合只有在你手上才能夠化腐朽為神奇,我們公司已經為她們換了幾個經紀人了,也請專門的詞曲作者和亞洲頂級的舞蹈老師,都帶不起來,到你手上卻能夠如此大放異彩。我是後悔當初沒有早點找你合作。」
兩人相視一笑。
「來吧,到我辦公室喝茶,咱們邊喝邊聊。」
景致隆邀請林楓去他的辦公室。
兩人回到辦公室,景致隆專門泡了一壺好茶,給林楓的茶杯倒滿後,又給自己倒一些。
「林總,請。」景致隆做出「請」的手勢。
林楓拿起茶杯,細品一口,一時間茶香瀰漫整個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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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致隆這茶恐怕比張總的茶要貴不少。
景致隆飲完一杯後,開口道:「林總,現在人你也調教出來了,各方面都是一等一的素質,不知道你打算什麼時候讓她們正式出道。」
現在這支組合,已經不是之前的my girl,而是林楓全新打造的「少女時代」。
林楓想了想,說道:「還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準備,還有些瑣碎事情要處理。」
林楓給了一個他計劃內的時間。
「行,這個沒問題。」景致隆點點頭。
一個星期的時間,他能等。
林楓又說道:「另外我還需要一樣東西。」
「什麼?」
「一份GG合約。」
「GG合約?」景致隆眯著眼睛看林楓。
林楓點點頭,他拿出事先準備的一份方案,遞過去給景致隆。
景致隆接過林楓遞過來的方案,一頁一頁的翻看的。
當景致隆看完林楓遞過來的這一份方案,他抬頭用十分奇怪的目光看著林楓。
過了許久,他才開口道:「林楓,真不知道你腦子裡想的是什麼,這麼天才的方案你都能想得出來。」
他將那份方案放在桌子上,說道:「行,你的方案我同意了,無論你要什麼,我都會絕對的支持,我就一個要求,這件事情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林楓看著景致隆,笑道:「我也不願意失敗,要是失敗了,我的銀河娛樂可就要輸給景先生您了。」
景致隆大笑道:「這樣的賭局才有意思,不是嘛?」
「你等我一下。」景致隆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先,拿起自己的電話,用十分嚴肅的語氣說道:「你讓萬總來一下我辦公室。」
他放下電話,過來喝茶。
大概一分鐘後,外面就響起敲門聲。
「進來吧。」
門打開了,萬小霞從外面走進來,見到林楓也在景致隆的辦公室,她的眼神里略微驚訝。
不過驚訝一閃而過之後,萬小霞笑著問道:「景先生,您找我有什麼事嗎?」
「小萬啊,有件事情需要你去辦的。」
「您說。」
「將我們公司收到的GG邀約全部拿出來,讓林總挑一個。」
「景先生,我們收到的GG邀約都是點名要哪位藝人的,就算挑出來,GG商那邊也未必願意啊。」
「這件事情交給我就好了,我會想辦法說服GG商,萬總不用擔心。」林楓開口道。
萬小霞的目光在景致隆和林楓的林楓掃一遍,才點點頭:「行吧,稍後我就去辦。」
「還有,最近公司的資源盡一切可能的傾斜到林總項目這邊,小萬,林總的項目事關重大,無論他要流量資源,還是要人,你都無條件給他辦。」景致隆又開口提了一個要求。
這個項目關係到星麗傳媒的股價,景致隆能不能借這個機會將手頭上的股票高價賣出打撈一筆,他必須格外的關注這件事情。
萬小霞知道這件事情事關重大,便說道:「好的,我會盡一切能力去配合林總的。」
「嗯。」景致隆點點頭,說道:「你去準備吧。」
「景先生,不如我也去忙先了,畢竟時間很緊迫。」一旁的林楓開口道。
其實他只是想找個藉口離開景致隆的辦公室,他沒有什麼心情跟這位景先生喝茶聊天。
雖然他現在跟景致隆合作項目,但是不代表著林楓認同景致隆這個人。
景致隆也是一個純粹的生意人,趨利避害,見低踩,見高就拜。
如果不是林楓有了後台,景致隆必須掂量三分,他根本不會拿正眼看林楓。
現在林楓有足夠的實力跟他談合作,才會有這麼好言好語。
景致隆這段時間一直和言和氣的跟林楓談笑風生,並不是景致隆變好了,而是林楓變強了。
僅此而已。
林楓不喜歡景致隆,甚至討厭,但是不耽誤他跟景致隆合作談生意賺錢。
喜好是喜好,生意是生意,一碼歸一碼。
所以林楓看到萬小霞進來了,他也想找個理由出去。
比起跟景致隆在這裡喝茶,林楓更願意去工作。
景致隆見林楓要走,也沒說什麼,便說道:「行吧,林總,那你先去忙吧。」
林楓起身拿起自己的東西,先告辭了。
等林楓走的時候,景致隆的眼中一道寒光一身而過,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林楓,不知道此時在想什麼。
林楓走出景致隆的辦公室,心中暗暗鬆了一口氣。
「林總,麻煩您來一下我辦公室,因為您要的GG邀約是我們公司的商業機密,所以只能在我的辦公室看,而且還有一條要求,您可以看但是不能帶出去也不能拍照不能做任何記錄,您明白我的意思吧。」
「當然。」林楓明白萬小霞是什麼意思,她還是做起事來滴水不漏。
林楓跟在萬小霞來到她的辦公室。
還是那一間擁有大落地玻璃窗,能夠俯瞰整個城市的辦公室。
林楓再進到這間辦公室,他深呼吸一口氣,目光看著辦公桌後面落地窗外面的摩天大樓,說道:「沒想到再來到萬總這裡,已經是不同的光景。」
萬小霞笑道:「我也沒想到林總在咱們圈裡爬升的速度如此之快,簡直是前所未見,半年前你來這裡時還是凡華娛樂的一個小經紀人,現在已經是無數藝人都希望能夠攀上交情的林總了,真是世事難料啊。」
林楓面帶微笑地看著萬小霞,說道:「其實以萬總您的本事,你也可以,只不過你不願意跳出舒適圈而已。」
萬小霞笑了:「林總,您就別跟我開這種玩笑了,我不過是一個女人,需要強大的男人當我的靠山,再說這種不需要背負太多責任的日子挺好的。」
「我還是之前那一句話,景致隆非明主。」
「打住。」萬小霞趕緊喊停,她說道:「林總就不要蠱惑我了,我是不會改變主意的,如果你有什麼事情就辦,我這裡會盡全力配合你的,什麼攻心計就不要在我面前用了。」
既然萬小霞這樣說,林楓也不多說什麼了。
萬小霞指了指她辦公室的沙發,說道:「林總您稍等片刻吧,我讓人準備你要的資料。您也不是第一次來了,咱們也是老熟人了,那裡有茶葉和咖啡想喝自己泡就行了,我手頭上還有事情要忙,就不奉陪了。」
「那行,萬總,您忙你的吧。」
林楓很是直覺地坐到沙發區域,萬小霞則是打電話安排她的秘書準備資料。
大概十五分鐘後,辦公室門口傳來幾聲敲門聲。
門沒關,林楓可以看出是萬小霞的助理秦秘書。
「萬總,您要的資料我都整理好了。」秦秘書手上端著一大疊文件。
「你把這些拿去林總看就行了。」萬小霞正在埋頭工作。
秦秘書將一大疊文件放到林楓面前就先走了。
林楓看到眼前這厚厚的一大疊文件,他只能一份份看。
星麗傳媒果然是大公司,GG資源就是好,這些GG邀約都是大牌,其中不乏國際大牌。
如果是林楓的銀河娛樂剛成立不久,GG資源比起星麗傳媒那是差的不是一點半點。
他在不斷的翻閱尋找自己的目標。
大概十五分鐘後,林楓眼前一亮。
因為他找到他要的東西了。
他拿著那一份GG邀約的單子,走到萬小霞面前,問道:「萬總,打擾一下,我想要這一份GG。」
萬小霞放下手上的工作,她接過來林楓遞過來的GG邀約單看了一眼,略微驚訝道:「可樂?」
「是的,可樂。」林楓點點頭。
林楓手上的這一份GG單,是可樂公司的。
「這個可能會很難。」萬小霞說道。
「有問題嗎?」
「這一份GG代言邀約是給陸凡的啊。」萬小霞說道。
陸凡現在已經取代肖一博,成為星麗傳媒的一哥,星麗傳媒也花費相當多的資源,用來維持他的人氣。
小鮮肉流量,不就是火個一兩年。
「景先生說我無論要什麼資源,都必須支持的。」林楓說道。
「不是支不支持的問題,是GG商那邊點名要陸凡,我願意給你,也可以讓陸凡讓出這一份GG代言邀約,但是GG商那邊未必同意啊。」
林楓說道:「我會想辦法說服他們的,需要你幫我聯繫一下他們的人,最好是邀請他們來公司,好讓我帶著少女時代的成員們和他們見個面。」
萬小霞把頭靠在椅子的靠墊上,想了想說道:「後天,他們打算過來簽合約的,我可以安排你們見個面,能不能說服他們換成你的人,就看你本事了。」
「那謝謝萬總了。」林楓笑道。
萬小霞看了林楓一眼,說道:「這是我的工作,下午的時候我會安排人跟對方核實明天的行程,到時候會給你電話的。」
「謝謝。」
萬小霞笑道:「謝什麼,都是職責內的工作對了,我大概十分鐘後有個會議要開。」
萬小霞這話相當於是逐客令。
林楓笑了笑,說道:「那我就先告辭了。」
林楓拿起自己的東西,離開了萬小霞的辦公室,然後接著離開了星麗傳媒大樓。
在回銀河娛樂公司的路上,林楓拿出手機給胖子打了一個,讓他幫忙找一支拍攝團隊,他要先拍一份可樂汽水的GG樣片,好在後天用來說服可樂公司那邊的人。
不過現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確認少女時代組合的最終人員,並且簽一份至少五年的合約。
林楓花了這麼多時間和金錢打造的組合,肯定是要往更長遠考慮的。
為了防止藝人單飛,必須要簽署長約,以免中途打亂後面的計劃。
她們之前簽署的合約的公司是景致隆的星麗傳媒公司,現在要轉去新成立的星河娛樂公司,因為要配合星麗傳媒炒作股票,所以這間公司的所有權,還得是星麗傳媒的。
按照林楓和景致隆簽署的合約,星河娛樂公司暫時歸星麗傳媒所有。
一年之後,星河娛樂公司,再轉到林楓的名下。
相關的合約已經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
不過林楓還是不怎麼相信景致隆這個人,所以他必須要做很多事情來保證自己的權益,其中一個就是另外和這些女孩子們簽一份合同,保證她們的歸屬權。
如果不願意簽約,那麼林楓會將她們排除出少女時代的組合,不受自己控制的藝人,他寧可不要。
他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忙活下來,最後給景致隆做嫁衣,好處都給他拿了。
當天晚上,林楓召集了十個女孩子開會,當場宣布了她們都能夠成為少女時代組合的成員之一,並且會在接下來出道。
女孩子們辛苦訓練了那麼久,聽到林楓的這句話,現場瞬間響起一片歡呼聲。
林楓等她們歡呼完後,再讓她們簽署「賣身契」。
在簽「賣身契」前,林楓也明說,這是一份五年的賣身契,上面的內容是當事人一年之內不與星麗傳媒續約,一年之後自願買斷與星麗傳媒的合同,加入銀河娛樂公司。
林楓這一份合同是銀河娛樂公司,而不是與景致隆聯合成立的星河娛樂。
林楓也得保證自己的利益。
如果景致隆耍詐,那麼就算他不把星河娛樂公司給林楓,林楓也要保證少女時代這支組合在他手裡。
比起星河娛樂公司帳面上的那一億資金,他更看重的是少女時代組合。
因為在他手中少女時代組合一定能夠大火,到時候別說賺一個億,就算是賺幾個億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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