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善後進行中


  下一刻,陳陸言的腦袋便撞到了巷子側面的牆上。

  而後他就躺在地上沒有了聲息。

  曹酩緩緩走近,只是看了一眼陳陸言,眉頭就皺了起來。

  他這一腳並沒有用全力!

  就是怕直接將這個傢伙給踢死了,所以才死死控制著腳上的力道……

  也就是說……

  一抹寒光閃過,原本在地上趴著沒有動靜的陳陸言就躥了起來。

  他手上拿著的是一柄短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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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比他更快的是曹酩手上走麟。

  木製刀鞘的落地,也伴隨著陳陸言拿著短匕的右手落地。

  鮮血如泉,瞬間便噴涌灑落在了巷子裡面。

  陳陸言的瞳孔放大。

  「你……」

  「為什麼……」

  如同蚊蠅般地夢囈響起。

  而後曹酩手上走麟就在空中轉了一圈停下,刀刃也在隨後架上了陳陸言的脖頸。

  「我可從來都不相信你真的怕了……」

  且不說都已經是敵人了,就算不是敵人,他也對於多少力道大致能造成什麼樣的傷有所預知。

  畢竟對比於那些直接被提拔的錦衣衛高官,從底層爬上來的他,自然熟知武力!

  看著斷腕半晌,陳陸言就笑了起來。

  「赫赫赫赫赫……」

  「好一個曹酩!我輸得不冤!」

  而後他已經被血絲密布的雙眼就死死盯住了曹酩。

  「我在下……」

  走麟刀光抹過。

  「double kill!」

  補上一句不怎麼合時宜的話後,曹酩就用陳陸言身上的衣服將走麟刀刃上殘餘的血絲給擦了個乾淨。

  「等我下去,你估計骨灰都早就被揚了。」

  「孤魂野鬼一個,我和你能走到一塊兒去?開什麼國際玩笑!」

  冷嗤一聲,他坐到了屍體一側的台階上緩緩吐了一口長氣出來:「說來也是可笑的很……」

  「這麼長時間以來,你我敵人,但你也是這第二個能聽到我心裡真話的。」

  只是說了兩句之後他眼底就有了一抹釋然浮現。

  「算了,我也確實沒有什麼特別想說的,一路走好!」

  而後曹酩就一腳送了陳陸言個全屍。

  但他也並未就此離去,反而是轉手就開始偽造起了現場。

  他可以殺陳陸言,但錦衣衛不能死在曹酩手裡!

  人死之後,身體內的血液會在筋絡里逐漸凝固,體表也會逐漸形成血瘀,這就是仵作用來判斷人死時常的現象。

  但同樣的,想要破解這個辦法也異常簡單。

  那就是用溫鹽水浸泡屍體,接近人體體溫的鹽水會讓這一現象無限延緩,進而改變人『死』的具體時間。

  但這個辦法也會有一個很大的缺陷。

  那就是溫鹽水會將屍體內的殘餘鮮血稀釋到一個極限。

  當然,如果只是單純想要毀屍滅跡,那確實很簡單,只不過這樣一來,那群知道曹酩和陳陸言之間不對付的文官,勢必就會盯上他。

  這樣一來,還不如選擇留下這具屍體,然後去營造一個看似留下很大缺陷的假象。

  現場一切都收拾結束,曹酩也才只花了小半個時辰。

  最後看了一眼現場,他就轉身往之前去過的某處巷子裡而去。

  這時天色已經漸漸昏黃了起來。

  「噓……」

  悠長的聲音響起,很快曹酩就見到了他想見的人。

  丁修!

  而丁修在看到曹酩之後神色也並不是有多麼意外。

  「你這麼快就等不及了?」

  曹酩卻只是輕輕搖頭:「北京城裡你也應該夠熟悉,幫我做一件事情!」

  現在他所能找到的局外人,真就只有丁修這麼個沒有戶籍的江湖人了。

  聽完他的話,丁修便饒有趣味地把長刀撐在了地上。

  「找我做事啊……」

  他的下巴直接抵在了刀柄上面,眸子也是在瞬間銳利了幾分。

  「憑什麼!」

  一小袋銀子直接被曹酩給丟到了他的臉上。

  丁修也是在掂量了一下後就把那一袋銀子給揣到了懷裡,整個人也是大大咧咧了起來:「說吧,要殺誰!」

  曹酩朝著城南地方向伸手一指。

  「殺五個橫點的混混帶回來,我只要死人!不能有任何傷口。」

  剛一聽完,丁修就滿臉古怪的連續往曹酩臉上瞅了好幾次。

  這麼多銀子就隨便弄死幾個混混?

  這是典型人傻錢多吧……

  但曹酩卻沒有多說什麼,對比事情,錢都已經是小問題了。

  用這麼點錢去引開那些文官的視線還是挺值的!

  不到天黑,丁修就把曹酩要的全部給弄了回來,時間很快,就好像殺這麼幾個人跟捏死雞崽子一樣沒有難度。

  而且他挑的還都是看著身子挺壯實的那種,一眼瞅上去別人就能看出來這幾個傢伙不算什麼好東西。

  在踢了一腳地面上的肉山後,丁修就朝著曹酩努嘴示意。

  「喏,你要的來了,趕緊搬走,別煩我。」

  曹酩嘴角頓時就抽抽了一下。

  「你傻我傻?弄來這個五個大疙瘩你讓我弄走?有幹活干到一半兒就撂挑子的?」

  「要麼你還一半錢回來,要麼你就給我動手幹活!」

  一邊說著,他也就衝著那肉山踢了一腳,只是卻沒有用太多力氣。

  畢竟是要做偽的,踢出來別的傷痕可不好。

  聽了曹酩的話,丁修當即就跳了起來。

  「什麼錢!沒錢!」

  還錢是不可能的,萬萬不能!

  江湖中人缺的就只有兩樣東西,戶籍和錢。

  戶籍代表的就是權利,即便是軍籍、錦衣衛籍那也是正經能有機會搏取權利的機會。

  這一樣他們是主動拿不到了。

  因為朝堂上始終都相信一句話:俠以武犯禁。

  像這種沒有戶籍的,肯定一抓一個準,抓到了那就是功勞,抓不到也沒有什麼可罰的。

  這種情況下,他們所能追求的也就只剩下錢了。

  畢竟銀子那玩意兒能解決大多所求。

  比如吃喝玩樂上青樓都是如此。

  「那就給我幹活!」

  nnd!這個狗東西!

  曹酩心底暗罵了一句之後就凶神惡煞地盯住了丁修。

  活就只幹了一半還想不退錢?那就把活幹完!

  他的樣子活脫脫一副現世黃世仁。

  對面的丁修就是那個被剝削壓榨的喜兒。

  丁修也知道理虧,於是只能恨恨地朝著那肉山用力踢了一腳過去。

  他恨啊!為啥要弄這麼幾個粗壯傢伙?弄點瘦弱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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