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再見
不得不說任權是個辦事周全的人,雖說投資是范子怡的事,但還是在王大倫走之前,把初步的投資協議擬定出來。
主要條款跟之前商定的基本一致,比如股份按照出資比例4:4:2分配,特別註明投資人不介入餐館的管理,但可監督之類的。說實話以王大倫的水平他壓根就看不出有什麼毛病來,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打算拿到京城請木小天幫忙把關把關。
「這合同不急吧?」他跟范子怡目光交流了一下,問任權道。
「不急,當然不急。下個星期我還要去魔都處理分家,京城開分店的事怎麼著也得等這戲拍完以後再說。」任權忙道。
范子怡當即心領神會道:「那我讓他帶回去找律師看看。」
「這個最好了。」任權絲毫不介懷,笑道:「合夥做生意最好是先小人後君子,這樣才能避免後遺症,合作長久。」說著,他還對正在看合同的李兵兵道:「兵兵,要不你也找律師看看?」
「我就不必了。」李兵兵稍稍猶豫了一下,搖搖頭道。
「那行,到時候就參照商定的合同一起簽吧。」任權笑著舉起酒杯道:「那咱們就為將來合作順利,同時為大倫踐行乾杯。」
范子怡舉起杯子的時候朝男朋友笑著看了一眼,似乎在說,我就說吧,他倆肯定有一腿。
第二天一早,王大倫原本不想打擾女朋友正常拍戲,但是范子怡就是不依,特地請了半天的假,又問劇組借了一輛車送男朋友去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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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倫這次探班,和范子怡的戀情曝光,等於變相給芒果台的這部電視劇提前做了宣傳,所以劇組方面特別大方,請假派車無一不准。
臨別時,范子怡抱著男朋友還是有些不放心地囑咐道:「他要是真的來找你,你還是別見他,反正我的事情他管不著。」
王大倫拍拍她的後背,把她推開,看著她的眼睛,認真道:「他來找我,說穿了也是擔心你,關心你,害怕自己的女兒遇人不淑。再說了,你都去過我家了,本來我就琢磨著今年過年去拜訪一下你的家人,你說我能避而不見嗎?」
「我這不是怕他罵你,怕你麻煩嘛!」范子怡噘著嘴道。
他笑道:「我都快要搶走他的女兒了,難道就不興你爸罵了兩句?他畢竟是你爸,長輩罵小輩這也是應該的。再說了你爸好歹是個領導幹部,總不會不講道理吧,說不定他看我很滿意,就同意咱倆交往了。」
「美的你!」范子怡輕輕捶了他一下,賭氣道:「人家好心好意提醒你,既然你非要討罵,我不管了。這年頭最不講道理的就是他們這些當官的。」
「放心吧,到時候隨便你爸怎麼著,我一定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始終笑臉相迎,你看行不?」
「賤骨頭!」范子怡朝他翻了個白眼笑罵道。其實男朋友有勇氣去面對,讓她感到很欣慰,雖然她口口聲聲說自己的事情她爸管不著,但不知道為什麼她心裡卻在隱隱期盼他倆真能見上一面。
……
京城,三里屯酒吧街。
王大倫雖然能喝,平時也喜歡喝兩口,但並不喜歡酒吧這種外來物種,他還是喜歡平時跟老賈他們找家小館子,大家圍坐一圈,一邊小酌一邊聊天談事,很中國的那種。
可高小松卻喜歡這個調調,也許跟他出身高知家庭,父母長輩都受過國外教育有關,又也許是他裝逼的另一種方式。總之王大倫還是應約來到了一家據高小松自稱曾在那裡「坐檯」兩年,幾乎每天都來報到思考人生的酒吧。
下午五點,這會兒不是酒吧營業的高峰期,店堂里很冷清,旁邊包廂的燈亮著,透過外面的玻璃窗,只見高小松那貨正在搖著白紙扇嘴裡嘚吧嘚吧不知道在說些什麼,背對著窗口坐著一個長發的女子。
他猜想這個女子大概就是戲裡的女主角,他有些好奇因為之前在電話里高小松話里的意思,似乎這位女主角他應該認識。他也搬過手指頭算過,從老徐、袁麗、蘇錦這些他合作過的,正當紅的女明星都想到過,甚至還包括眼下正在魔都拍《情深深雨濛濛》的趙微,但看這背影都不象,更別說是原本他心目中認為挺合適的那位女演員。
敲了敲門,推門而入,那位女子轉過頭,王大倫微微愣了一下,這個女子他並不認識,卻是一位皮膚白皙,極為漂亮的女子,很年輕,如果論形象倒是挺象一位女大學生。
「哎哎哎,別看了,不是她。」高小松顯然看出了他的心思,敲著桌子,笑著站起來,接著很正式地介紹道:「這位是我的未婚妻,沈歡。這位是我電影的男主角之一,演高舉的王大倫。」
「你好。」沈歡落落大方的站起來跟他握手。
「哦,你好!」王大倫連忙握了握她的手,看看高小松,神情很驚訝。
之前他就聽高小松說過他的女朋友是一名歌手,他見過海報,認識這位女歌手,但顯然眼前這個漂亮女子顯然不是那位女歌手,而且高小松的介紹不是女朋友,居然是未婚妻?
高小松拉著沈歡的手,笑道:「我們是三天前剛剛認識的,不過今天早上我已經向沈歡正式求婚了,等咱們這部電影殺青後就辦婚禮。另外,我打算把我們電影中女主角的名字改成歡子,我要用我第一部電影來紀念我和沈歡的感情。」
三天?求婚?
王大倫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真想跟這對膩歪的男女說,你們城裡人真會玩!不過當著沈歡的面,他還是很有禮貌的道:「恭喜你們!」
「謝謝!」
雖說此時的高小松沒有發胖,看上去骨骼還比較清奇,但底子擺在那裡,長的實在不怎麼的,跟青春、靚麗且又不失性感的沈歡坐在一起,說實話真的很不相配。
「來,先喝點。」
桌上擺著一瓶高小松平時喜歡喝的威士忌,高小松幫他杯子裡夾了兩塊冰塊,倒了小半杯,端起杯子笑得跟朵菊花似的道:「祝福我吧!」
王大倫拿起杯子掃一眼桌上,除了一個果盤,就沒啥吃的東西了,不由蛋疼道:「就這麼幹喝呀?」
「哦,搞點下酒菜是嗎?你小子一看就是土鱉!」高小松笑道,馬上叫來服務員,吩咐上點小吃。
土鱉就土鱉唄,他一向不忌諱自己農村出身,端起杯子敬了高小松和沈歡一杯,表達了一下祝福。
服務員很快就端來一大堆小吃,品種還挺豐富的,有花生、鳳爪、滷牛肉、鵪鶉蛋煮香乾等等,都是不錯的下酒菜,看來凡事都要結合中國特色才能有市場,他挺滿意的。
「他們什麼時候到?」喝了兩杯酒,還不見人來,他不由道。
高小松抬腕看了看手錶道:「這才五點剛過,說好了五點半,是你來早了。」
「哦,我還以為是五點鐘呢。」
「那一定是你聽錯了,幸虧今天我跟沈歡來得早。」
「那我豈不是打擾你們了?」
「你才知道呀?來,喝酒!」
一邊喝酒,高小松眉飛色舞地說起他跟他現在的未婚妻相識的經過。
原來沈歡還真是大學生,京城經貿大學大四的學生,校花那是肯定的,沒幾天就要畢業了。就在王大倫去湘省的那天,高小松這貨剛好開車經過經貿大學門口的時候,恰好看到了沈歡,據他說是一見鍾情,但王大倫以為這貨是見色起意,各種托人總算找到一個沈歡的朋友,並且約出來見面。一個女大學生,一個是音樂才子,就這麼相識相戀了,到了今天早上,也就是他們相識的第三天,高小松向剛起床的沈歡道:「我們結婚吧。」沈歡同意了,於是女朋友便成了未婚妻。
且不說這種閃電式的感情牢不牢靠,就高小松這種速戰速決的行事方式他是既羨慕又欣賞,腦子裡想著哪一天自己也能對范子怡說這樣的話。
正聊著,包廂門被推開,走進來一個高高瘦瘦,長髮披肩,一張臉老長的男子,王大倫儘管和他第一次見面,但這位眼下太著名了,他連忙跟著高小松倆口子站起來招呼。
正欲跟濮樹握手,這時從他的走後露出一張靈動的臉,王大倫頓時愣住了,驚訝道:「怎麼會是你呀?」
「為什麼不會是我?」聲音帶著點沙啞。
「你們認識啊?」高小松有些驚訝,繼而一拍腦門道:「哦,我都忘了你們剛剛合作過。對了,小遜你怎麼跟老濮走一塊兒去啦?」
「正好在門口遇上濮哥。」周遜道。
「哦,不好意思,你好。」王大倫這才想起跟濮樹握手,抱歉道。
濮樹笑道:「剛才在門口,我跟你一樣,沒想到小松找的女主角會是小遜。」
聽到高小松和濮樹對周遜的暱稱,原來他們本身就是很熟悉。王大倫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貿然推薦。同時不免有些疑惑,他們兩個是音樂圈的,而周遜是影視圈的,他們怎麼會搞到一塊去的呢?
周遜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一邊在他旁邊坐下來,一邊指著高小松和濮樹道:「我前男友跟他們一樣都是做音樂的。」
能毫不忌諱談論前男友的女子不多,至少沈歡看過來的眼神很驚訝,坐在對面的高小松朝他目中帶笑地眨眨眼。
倒是濮樹問了一句:「你現在跟那位挺好的吧?」
「嗯,挺好的!」周遜很爽快道。
接著就是高小松再次隆重介紹他的未婚妻,又把之前跟王大倫說過的他們短短三天的戀愛經歷又說了一遍。濮樹很驚奇,繼而祝福;周遜聽的很認真,看向沈歡的目光帶著幾分羨慕,當然她對高小松沒有任何感覺,許是在羨慕這個幸運的女人能得到一份從天而降的愛情。
高小松今天召集三位主演聚一聚,主要是讓大家熟悉一下,拍攝的時候能夠更好的融入劇情。但濮樹內向,王大倫話不多,周遜只顧吃,剩下的就是聽高小松一個人說。不過他能說,也喜歡說,天南海北,歷史人文侃了一大通,最後又把自己創作的劇本拿出來分析了一通。
還別說,雖然王大倫看過劇本,而且差不多都能背下來了,但經高小松這麼一分析,感覺對角色又領悟了不少。
濮樹有些心不在焉,他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周遜身上,時而還小聲地跟她嘀咕兩句。不過當高小松說到劇本的時候,周遜卻馬上認真起來,她還沒有看到過劇本,不時有些小結巴的提出幾個問題。
高小松很享受回答她的問題,因為這讓他提前感受到了做導演的感覺。聚會一直持續到了晚上九點,直至濮樹接到經紀人的電話要接他回公司商量新專輯的發行工作,才散去。
濮樹坐著經紀人的車離去,高小松照例滿嘴酒氣帶著他那美麗的未婚妻,開著他那輛霸道的進口越野揚長而去,看著遠去的車燈,王大倫搖了搖頭,每次好心勸他總是不聽。
「你沒開車嗎?」周遜最後一個從酒吧出來,看到站在馬路邊上的他問道。
「我喝酒從不開車。」
周遜挺驚訝的,在她接觸的圈子裡,很少有人這麼循規蹈矩的,繼而抿嘴笑道:「沒想到你還挺守法的嘛!」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況且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我還是安安分分,別到時候害人害己。」王大倫苦笑道。
周遜偏著頭想了想,道:「嗯,你說的還道理的。」
王大倫笑了笑,道:「你男朋友來接你嗎?」
周遜搖搖頭。
「要不,我送你回家吧。」說著,他就要伸手想攔輛計程車。
「走走吧。」她突然道。
他稍稍猶豫一下,點頭道:「好!」
路邊的行道樹很茂盛,走在路邊,路燈的燈光透過樹葉照在地上很斑駁,兩人沿著人行道慢慢的走著,起初誰都沒有說話,也許是剛才耳朵里聽了太多的聲音,此刻都想享受一下這片刻的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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