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醬豬蹄


  林家樂疑惑,一邊拿起刀分剁豬蹄,一邊問道:「幹什麼?」

  「前面這兩個,咱們就不想了,張家的小鈞之,你看著能不能先給咱閨女定下來。」

  方小草一句話,直接把林家樂給整不會了,手裡拿著刀在豬蹄上比劃了好一會兒,側頭問道:「這是怎麼個意思?」

  「就是先下手為強的意思,」方小草說著,向外看了一眼,「你不是很著急讓閨女結婚嗎?真說到就不捨得了?」

  「還真是的,」林家樂這次改順著骨縫切豬蹄,口裡小聲道:「別那麼著急,囡囡現在才幾歲啊。」

  「你也不看看現在的婚戀市場,」方小草說道,「在林家的時候我雖然不出門,也是見過幾個親戚的,那小娃子,上初中的年紀都沒有呢,有些就過了小定了。這時候的人,很看重婚姻大事,從定下來到走完六禮,基本上好幾年就過去了。」

  「你如果現在不給女兒看好,還能讓她以後自由戀愛不成?而且,把孩子留到十七八再挑選女婿人選,真得只能是撿剩下的了。」

  林家樂說道:「那也不能定個小屁孩,我看張家這兩個大的,你跟閨女說,她不定會同意呢。」

  「你想得美。」方小草翻白眼,「剛才,你沒看見那恪之腰上的五彩線打得絡子,一看就是未婚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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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咋知道?」林家樂看向自家媳婦,這什麼時候成神算子了?

  方小草道:「你整天只知道做生意,這些眼皮子底下的小事,看見多少次了都不注意,這時候定了親的未婚男女,有相互贈禮的風俗。女兒家一般就是繡個帕子打個絡子,只要這個年輕的男人腰間掛著五彩的絡子,就跟咱們結婚後無名指戴戒指的效果一樣的。」

  林家樂表示,還真得受教了。

  「而且,上次和鈞之一起來的,是張家的純之,」方小草笑道,「才十六七,那長相氣度,後世大螢屏上選出來的偶像也不敵他一二。不過也很可惜,聽鈞之那小傢伙說,他二哥有個小時候定的口頭親事,可能這兩年人家就要走六禮了。」

  林家樂一陣無言,方小草看了他一眼,笑道:「除非這輩子你還想閨女老大了,也不去談個戀愛什麼的。要不然,咱們真的從現在開始物色了。」

  就這樣,她還擔心人家鈞之也已經有了什麼口頭上的親事呢。

  現在的人都非常重承諾,尤其是張家這樣有底蘊的人家,如果有人比他們先一步開口,張家應承了的話,基本上就沒有他們什麼事了。

  林家樂思考好一陣兒,豬蹄都下鍋了,他才說道:「只能入鄉隨俗了,不過張家在府城,張老爺又在京城做官,我怕咱們說了他們會將咱們轟出來。」

  就算自己看自己的女兒一萬好,林家樂卻清楚,由於他這個當爹的不夠努力,自家女兒在婚戀市場上的籌碼不太夠。

  以前要是想到這點,他就是哭著也得去讀書啊。

  方小草說道:「你看張家這些孩子,就該知道他們家是重人品的人家。應該不會趕人。」

  林家樂道:「我現在再去讀書,晚不晚?」

  「你還是算了,」方小草好笑,頓了頓道:「而且我覺得朝堂不太平穩,咱們還是老老實實做個小百姓吧。如果張家不同意,大不了咱們給女兒養個童養夫。」

  這世道,童養媳一般都沒有好結果,更別提童養夫了,就算自家人再好,整個社會上對童養夫也會帶有一種偏見,而在偏見之下長大的人,不長歪的可能幾乎沒有。

  「我不是還有那麼多朋友嗎?以後我去朋友家做客的時候,多瞅著點。」林家樂笑道,「咱們廣撒網,我就不信在女兒長大前,給她找不到一個方方面面都合適的。」

  方小草點點頭,低聲提醒:「只是咱倆說的話,別讓閨女知道了。我看,她現在看所有跟她同齡的小娃,都是一種看小屁孩的心態。」

  你要是告訴她先給她找個小男友,瞧著吧,等她長大了還得把人家當小孩。可如果不提,他們又不是一起長大的,這次見面是個小娃娃,下次見面是個美少年,她心理上好轉變一些。

  夫妻兩個在廚房瞧瞧說林春濃的人生大事,外面的她連著打了兩個噴嚏。

  張鈞之伸出小手,碰了碰林春濃的手,問道:「濃妹妹,你是不是穿的少著涼了?」

  「不是,肯定是有人在說我。」林春濃說道,「你剛才的話,繼續。」

  旁邊,張恪之一會兒拿一個零食,看兩個小孩說話看得還挺下零食。

  張鈞之說道:「我們昨天先去了縣城的林家,你怎麼把我送給元兒妹妹的銅人玩具拿走了?」

  「我沒有拿啊,是元兒姐姐送給我的。」林春濃說道,「而且我爹娘教我,不要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張鈞之笑道:「我就知道你不會隨便拿別人的東西,元兒妹妹還說是你喜歡跟她要的。」

  張恪之:咳咳咳!

  自家小弟這話,豈不是在人家兩姐妹之間下蛆?

  回去了得好好說一說他,不是什麼話都可以在別人跟前傳的。

  好在現在說話的兩個是小孩子,張恪之只見那小姑娘笑了笑,應該沒聽懂她元兒姐姐那麼說是對她的影響不好的。

  張恪之正想著,就又對上了小姑娘的大眼睛,忙笑著放軟聲音,問道:「怎麼了小濃?」

  「純二哥怎麼沒來啊?」

  張恪之沒想到小姑娘的記憶這麼好,她和二弟滿打滿算就見過那一面,這期間小弟還跟她寫信,二弟就是沒有音訊了。

  「你純二哥要去一個老親家裡走走,」張恪之笑道,「回去我跟他說,讓他給小濃送個禮物來。」

  林春濃搖搖頭,她就是問問。

  張恪之陪著兩個小孩兒坐了會兒,起身去廚房幫忙,然後很快就又出來了,左邊的臉頰上還沾著一絲可疑的灰跡。

  在家裡沒進過廚房,不知道這做個飯,也是大有學問。

  林秋末向廚房看了一眼,見小丫頭和那個張家的小男孩玩得不錯,便起身走去廚房。

  「秋末,你怎麼進來了?」林家樂已經給鍋里加入自家密制的大醬,接下來再炒兩個小菜就可以了,不用小孩子來幫忙。

  林秋末說道:「囡囡那邊不用看著,我來燒火。」

  林家樂想著這孩子可能是不認識張家兄弟,在外面不自在,便笑道:「行,那你幫叔看會兒火。」

  自從知道林秋末小小年紀就承受很多,林家樂夫妻倆都對他更多了幾分憐惜。

  中午開飯了,林春醒才從實驗室出來,看到陌生人還有些疑惑,不過一看到張鈞之,就猜到那個年輕男子是誰了。

  相互見過禮,眾人一起入座。

  桌子上的肉菜基本上都是豬肉的,醬燒豬蹄兒,東坡肉,梅菜扣肉,湯則是一盆咸香入味的羊肉湯,邊上還有一筐子林家樂做的酥脆小燒餅。

  燒餅上的芝麻粒粒分明,金黃金黃的,看起來特別勾人食慾。

  張恪之終於有些理解,為什麼上次二弟回家後,對林家的飲食大加讚賞了,連豬蹄都能做得這麼好看,更別提其他的食材了。

  不過有一點也是真的,林家人吃的東西比較偏。

  張恪之一開始還不敢下手吃豬蹄,但看到他小弟學著林家小姑娘的模樣,直接拿手抓一隻啃得噴噴香,他也有些想嘗嘗了。

  同時輕咳一聲,提醒小弟注意儀態。

  林家樂笑道:「恪之,嘗嘗這個,我最拿手的。」

  他指著的,正是那一大盤子豬蹄,紅棕油亮。

  張恪之笑了笑,夾了一筷子,然後從旁邊的調料碟子裡舀了一勺子糖醋汁兒加上去。

  「你不吃蒜嗎?」

  小姑娘問道。

  張恪之聞言看向小姑娘,笑了笑,實話實說道:「蒜太沖了,擔心會失禮。」

  林春濃起身,到屋裡拿出來一盒糖,放到桌子上,「這是薄荷糖,吃兩塊糖就好了。」

  要不是她也不問,老爸今天做的菜都是大肉,就算味道調的不膩,但是吃多了還是會有油膩感。

  一頓飯下來,張恪之對這家人又有了新的認識,說不講禮數,但能讓客人很舒服,說講禮數,又不是一板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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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縣的張家沒有多少人,平日張家的主人們不常過來,只有幾個老僕看家,即便草木都長得很好,地面時常打掃,也帶著些冷清感。

  張恪之從車上下來,瞧見二弟正從一個僕婦手裡接過食盒,轉身腳步匆匆地往大門這邊走來。

  「大哥,這麼早就回來了?」走近了,張純之笑著招呼,「鈞之,你的小朋友有沒有給你準備什麼好吃的?」

  「二哥,你今天不去真是可惜了,濃濃她父親給我們煮了醬豬蹄,特別好吃。」張鈞之牽著大哥的袖擺跨過門檻,「大哥都吃了四五個。」

  張恪之:這個弟弟不能要了。

  張純之看向大哥,很難把豬蹄和芝蘭玉樹般的大哥聯繫在一起,不過大哥都喜歡吃的東西,肯定是味道還不錯。

  「那我回來了讓咱們家廚子做一做。」說著,就腳步輕快地出了門。

  「幹什麼去?」張恪之問道。

  張純之臉上帶著笑,擺擺手,把食盒遞給一旁牽著馬的隨從,上馬之後又接過食盒,行雲流水地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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