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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個晚上我沒失眠,一覺到大中午。

  我起來時韓徹正在煎牛排,我走進廚房聽見了油鍋的滋滋聲,肉香四溢,久違的家的感覺。

  他見我醒來,自然招呼道,「聞見味道起來了?」這態度,仿佛我和他是住了許久的室友。

  我點頭,兩手擺在身後,小聲問:「有我的嗎?」

  他手比劃了一下,左下角有一塊碎肉,示意我:「你這小雞胃這麼點就夠了吧。」

  我不爽地指了指米罐:「你怎麼不說餵我吃這個呢。」

  他正在掂鍋,聽我說完他笑得手抖,手忙腳亂地險險接住牛肉,「反正餓不著你,我做什麼你吃什麼。」

  他煎了一塊牛排,煮了碗泡麵,各分一半給我,好一頓簡陋的西餐。

  我是無所謂,他那餐盤裡顯然不夠他吃:「你就吃這麼點?」

  他瘋狂吸食,兩三口解決,刀叉一丟,無所謂地說:「家裡沒有存糧,等會去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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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扒了兩口面才開始吃牛排,切了一塊細細咀嚼,他只撒了點黑胡椒,我口味偏重,入口幾乎嘗不出味道,跑去取來調味瓶用力拍。

  他抄著手,冷眼看我費老大力在那兒加料,淡淡道:「你聽說過量子力學嗎?」

  我專心加料,不知道他要說什麼,隨意搖頭。

  韓徹又取了個調味瓶,走近我。我瞥了眼,「你這個什麼味道?」

  他廚房的瓶瓶罐罐很多,沒有標識,我隨意拿的,以為他拿來的是更好吃的味道,卻不想他從我手裡接過瓶子,將兩個瓶子的底部螺旋摩擦,原先跌跌撞撞不情不願的的調味粉在他手下輕而易舉流暢撒落。

  我目瞪口呆,「哇。」

  「妹妹,做事要動腦子,你這樣使蠻力撒調料和你亂撒網找男朋友是一個行為。」他嫌棄地搖搖頭。

  我抿起嘴巴,不情不願地切起牛排來。這番功夫,我胃裡的泡麵已然漲開,將最後一絲牛排的空隙填去,我擱下刀叉,將碗推到他面前,「你吃吧。」牛排不是泡麵,只要不用我的叉,很衛生。

  他正在回手機消息,抬首瞥了眼牛排,又皺著眉將我掃了一圈,「你這就飽了?」

  我摸了摸胃,其實也不是飽了,只是不餓了而已。

  他下頜左右磨動,很看不慣的樣子,一言不發將牛排切成小塊,一塊塊送到我嘴邊。

  我擺手,來不及說不想吃便被他堵住了嘴,一塊還沒咽下去他馬上又一塊送來,我飛快咀嚼,眼睛瞪成銅鈴,撇頭不肯吃,他不依不饒圍著我轉,幸好只有半塊牛排,七八個小肉丁,不然我腮幫子都要撐死了。

  見我咬牙切齒,他拿眼睇我:「你知道你為什麼平|胸嗎?就是肉吃的太少了。」

  當我不懂科學嗎?「平|胸是基因,和吃肉沒關係。」還有,我蹭地挺了起來,「我根本不是平|胸!」

  他後退一步,托著下巴目光丈量後,眯眼道:「Bplus?」

  我點頭:「嗯。」

  「Oops!寶刀未老!」他沖我打了個響指,得意洋洋地走了。

  我這才明白自己做了他校零的工具胸。臭色狼!

  很奇怪,我不算是在外人面前特別放得開的人,但與韓徹接觸後那交流尺度是越來越低。

  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我們相識於網絡,沒有人際關係的牽絆,所以率先接觸的是真「我」,而非社交面具下的「我」,後來即便慢慢產生社會關係,我們之間純粹的溝通也不會因此改變。

  韓徹領我去了趟超市。

  我不想承認自己眼界短淺,但確實在全外文的商品和超大包裝袋跟前傻眼,在熟悉排布、陌生品牌的環繞下,我憋了十分鐘,終於問出了口:「這是什麼超市啊?」

  「Sam'sClub。」韓徹正在挑牛排,看他比對的模樣很是專業。

  我家鄉是北方三線城市,念書在南方二線城市,雖不高大上是但好歹吃穿不曾虧待,普通大型超市我都去過。那年山姆會員店全國不到15家,不了解怪不得我,但我還是在那刻產生了切實的生活品質差距感。

  韓徹將挑好的牛排放進購物車,瞥了我一眼:「沒來過?」

  我沒說話,覺得他可能會嘲笑我,不曾想他拉著我把這巨大的超市兜了一圈,塞了兩購物車的東西。剛進超市的時候,我想這單我買了,畢竟借住人家兩天,等第二輛購物車開始塞東西,我立馬打消了這個念頭。

  自尊這個東西在錢面前屁都不是。

  韓徹這個人就是這麼無常,你感動他給你明算帳,你得意他給你潑冷水,你侷促他又馬上給你安全感,我只能儘量保持穩定心態。

  但確實如他所說,我和他在一塊兒是真的很開心。

  回家路上,他一到紅燈便拿起手機回消息,如此兩三回後我冷嘲熱諷道:「哪個妹妹啊,這次感覺魅力很大,回復很積極啊。」

  他不以為恥:「你也知道,我們變|態就這麼點愛好。」

  「你和我聊天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嗎?」

  「什麼?」

  「開車也在回消息?」

  他轉頭挑眉,「你覺得呢?」

  瞧,我肯定自作多情了,「知道了知道了。」我眉心不爽地鼓起小山丘,這個臭渣男。

  「不記得有沒有開車回復,但好幾次下班等紅燈想起和你的對話,我笑得停不下來。」

  好吧消氣。我就知道,這個人看上的是我的幽默!

  到家剛把東西安置好,韓徹便開始躁動,兩指捏著手機中點飛快轉動:「走走走,我們出去嗨!」

  「不在家吃嗎?」買了不少保鮮包裝的食材,這放不了幾天啊。瞧我這咸吃蘿蔔淡操心的。

  「明天再說。」他一把攬住我,湊近我的臉蛋說:「我朋友家司令去旅遊了,走!我們去泡吧。」

  去酒吧當然要化妝,我繃著眼皮描眼線,韓徹目不轉睛地觀察我,搞得我手抖得不行,差點化成波浪線,手肘推他:「幹嘛!」

  「看女人化妝還挺有意思的。」他越湊越近,我歪著頭避開他的臉,對著鏡子上口紅,剛觸上唇邊被他搶過去,聽他自言自語:「這個是有機的嗎?」

  「不是。」

  「別塗了。」他擰著眉頭沖我搖頭,「不好吃。」

  「......」我從化妝包里撈出另一支藍調正紅,沖他揚了揚,「好看就行了!」

  去酒吧不塗口紅是要我裝鬼嗎?

  我出發前只當這兩天陪他嗨,畢竟吃人嘴短,住人腿軟,沒想到接下一周我們幾乎天天去酒吧嗨。

  我只帶了雙運動鞋和兩件通勤毛衣,央求他必須帶我去趟商場,不然我沒臉進酒吧。

  他倒是穿了件繡金邊的黑襯衫,人模狗樣分分鐘就能去走紅毯,老娘就算站在旁邊不像女朋友也不能像推銷酒的。

  他本來不肯,直到看到我那點家當才翻了個白眼讓我抓緊時間。

  我怕他變卦,拉著他一路在地下車庫狂奔,熟門熟路走到凱迪拉克旁催他快開鎖。

  這會他又不急了,站在一旁泊著的黑色跑車後面欣賞起來,若有所思地摸著下巴,朝我拋了個眼神,「覺得這車怎麼樣?」

  我不屑一顧:「輕浮。」

  我剛說一完,那車像受到感應一樣,扁窄的小屁股在我眼前亮起燈來。

  「走!我們今天開這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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