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三卷第一百八十二章百方候與錢萬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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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現在能找到最好的,將就用來當做祭酒吧。【思兔閱讀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只見百方侯自己喝了1杯,還往地上灑了1杯,看的錢萬森心碎,同時聽出了百方侯話中的意思,問:

  「祭酒?」

  百方侯抬眼,將酒杯放回桌上,說道:「已經確認的消息,凌君死了。」

  錢萬森楞了1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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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結局所有人之前都預料到了,但真確認的時候,還是難免震驚。

  這天下第1的人物,竟就這麼匆匆死了。

  但仔細想想,古今多少『天下第1』不是這麼死的呢?

  如那高行文,白世玄,活著的時候都是聲名赫赫的絕代人物,死的時候不過就是1捧黃土便埋了,高行文被貶之後,其宗族更將他的名字從族譜里除去,連墓碑何處,都沒幾人知道。

  定心冷靜下來後,錢萬森眸中厲色1閃,忽然說了1句:「死的好!他死了,省了我們1番功夫,畢竟按你的計劃·····」

  百方候打斷道:「我知道,按原計劃,百霜島那邊1動手,大武國這裡,我們安排的人立刻下手,不惜1切代價···殺掉凌君!!」

  1直以來,尤其是最近親眼,就近處見到了凌君隔空追兇,斷案,還有那1目十行,字字不忘的神異本領,百方候清楚的認識到了,百曉堂加上天下第1神捕,簡直是太可怕了。

  這天下能短時間內找出紅綾的,恐怕也只有他了。

  他不死,即便能帶走紅綾,也是在做無用功。

  至於這些年來為什麼不動手,是因為殺他必招百君侯側目,其次是,自己實力不足,其3則是太早殺掉凌君,且就算真能帶走紅綾也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那樣1來,百君侯還有充足時間去找紅綾。

  但現在就不1樣了,自己1直等的也是這個時間點,百君侯如今命盡,只有兩年左右的壽數,再失去凌君這個神捕,只要事成,便再無其他憂患。

  「那你怎麼·····」錢萬森看向有些沉默的百方候。

  「殺他是因為他不死,紅綾的處境就不是絕對安全,但是·····」

  百方候默默想起,不久前,自己在百曉堂和凌君見面時的那1幕。

  自己當時『好心』說為他請鬼醫,卻不料那老人家說了1句:

  大夫們常說,治不好的病,那就是命,我倒是不以為意,縱然這世上有妙藥可醫百病,可人終究難逃1死。

  病不是命,死,才是命!

  百方候端起了酒壺,似有惋惜:「說來當年凌君要是真繼續留在朝堂上,沒了高行文這棵蒼天巨樹,我斷定,以他的行事,下場1定是宋嚴世的刀下鬼,但說句心裡話,就個人而言,我1點都不想殺他。」

  凌君給百方候的感覺,其實和武7學有些像。

  明明都是聰明絕頂,能力卓絕的人,肯定不能說他們笨,但總覺得他們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可這種格格不入,又是他們這種人的魅力所在,柳風和百子羅對凌君死心塌地,雙狼和李行也逐漸被武7學折服。

  莫名其妙,又很是合理。

  這個世界,果然很奇怪。

  自己也因為聽到了凌君病死,而莫名其妙的鬆了1口氣,像是在慶幸···慶幸不用自己動手殺他。

  錢萬森緩緩坐下,也不知是嘲笑還是打趣:「老闆啊,你這話聽著可是虛偽,人家活著,千方百計想殺他,死了又在這傷春悲秋的,真要有心,活著的時候給人家多發工錢啊。」

  百方候想了想,點頭承認:「確實虛偽,不過·····這世上有那麼些人,他就是不要錢啊,我能有什麼辦法,當年父親開給高行文的,那才叫天價。」

  可人家不要啊。

  錢萬森當然知道,不過他順著話頭,指了指自己。

  這就很明白了。

  百方候啞然失笑,說:「好吧,那些高尚的人和高尚的人站1隊,我們兩個虛偽對虛偽,也可以湊1桌,世上事,難不成真是安排好的?」

  錢萬森又矮又胖,1張油臉可謂難看,年紀也更大,和百方候這樣的美男子坐1起,缺點就更明顯了,但他們談話間透出的,完全就是兩個同輩人之間,甚至是知己之間的意味。

  看著錢萬森,百方侯內心稍覺欣慰,緩緩為自己斟了1杯酒,也為他斟了1杯,說道:「十5年有了吧······」

  錢萬森點了點頭,自嘲1笑:「不,準確來說,是十7年,沒遇見你前的我,雖是出生富庶,但終究是1個出身貧賤的小妾生的庶子,所謂色衰愛馳,我又生的這副模樣,大房的那些人·····呵呵。」

  百方侯也是回憶起來,露出1個笑容:

  「宋嚴世說過1句話,我特別喜歡,別看那老鬼陰毒無比,但有些話,確實禁得起琢磨,他說過,天下事有危才有機!」

  2十年前百氏內亂,各大首腦人物死的太多,誅殺叛徒之後,自然就是新1輪的權力爭奪,只是礙於百君侯,沒人敢真的火拼而已,但也已經無力顧及江湖混戰,這便是所謂的危。

  金萬閣崛起於2十年前,但真正成長為第3黑道的爆發階段,是從十5年前開始。

  這其中的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只知道那時候,錢萬森接掌了閣主之位。

  錢萬森說道:「就現在的情況而言,你當年的選擇沒有錯,黑天門和暗樓雖然強,但不是好的合作對象。」

  百方侯點頭道:「是的,這兩家是很強,強了幾百年,在余仙死的黑道聯盟里地位也是舉足輕重,否則當年余仙死也不會同意,黑天門老門主的請求,教他那個兒子,但他們和百氏的合作已經很多年了。」

  有堂堂百氏家主不選,為什麼替我賣命?

  和他們合作,隨時都可能被賣掉。

  風險太大,所以百方侯不會選擇他們,同理,百方侯知道族裡的『那個人』也1定能看到這個層面,所以不可能和那兩大黑道有交集。

  百方侯又道:「而百曉堂內部對江湖門派是分級別的,超過百年的,有大量地階高手的,他們會尤其關注。」

  百年不倒,必有隱秘。

  地階高手多,則未來可期。

  錢萬森又了點了點頭,贊道:「明智。」

  所以百方侯想要擁有屬於自己的江湖勢力,只能繼續往下看。

  金萬閣當時還只有8十年的歷史,做的都是賭坊,放債,收債的生意,沒什麼高手,武功心法也只是尋常。

  但時年不過十幾歲的百方侯,終於還是在那個混亂江湖上找到,並選定了金萬閣。

  無他言,1個字——人!

  百方侯看中的金萬閣雖然弱,但是他們有人,有1群看中江湖大亂,但不僅不懼,反之又極有奮進之意,又不失謹慎的弟子。

  百方侯緩緩說道:「父親說過,人,就是1切大業的基礎。」

  如當初和6高升暢談的那個掌閣使孔方,2十多年前,就是門派里的1個剛入門的小弟子,諸如這樣的人,當時在金萬閣還有不少。

  如果沒有這樣忠心耿耿又不乏干將的班底,錢萬森和百方侯兩人再怎麼謀劃,也不可能在十5年間,1舉把金萬閣帶到今天的地步。

  錢萬森問道:「所以,你下注了。」

  「是的,我下注了。」百方侯頷首道:「當時你們錢家作為1郡最大的古董商,說來金萬閣那時也只是你們眾多黑道合作夥伴中的1個。」

  然而意願很美好,意外也很快。

  凌君出現了,他被百君侯招攬,暫代了百曉堂堂主。

  百方侯那時立刻就意識到,他必須將金萬閣的勢力增長放緩,甚至完全從增長,轉為積蓄力量。

  目的是避免被凌君盯上。

  百方侯道:「那想來應該是我人生中最正確的決定之1,而且最重要的是,我那時手裡的實力也還不夠,準備也不足。」

  錢萬森此刻陰陰1笑,道:「看來我猜的沒錯,這果然你早就想好的計劃,雖然凌君確實是1個意外,但我相信,即使凌君沒來,百曉堂終究是百氏的眼睛,實力猶在,你不會太快將金萬閣發展起來。」

  百方候同意道:「都被你看穿了,不錯,也正是如此,我才要爭取到百霜島監事這個閒職。」

  1個閒職,留守百霜島,百澄明等人看都不會看的閒職。

  但在百方侯看來,這才是『要職』!

  百氏族人的壽命太短,各處產業不能避免用外人,但就高層而言,百氏還是更偏向於自家人,比如百玲,再比如百子羅就是有能力,又有百氏族人這個身份,很年輕便成了主事。

  百霜島,就是1座百氏之中,所有未來可期的年輕人的『搖籃』。

  1切目的,都是為了給金萬閣給開路!避開百曉堂的眼睛,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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