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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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上臣把手機丟進旁邊一哥們兒的懷裡,腳從唐冬冬的脖子上拿走,他神情陰鷙,「老三不計較,不代表我不計較。」

  「這些都是你們欠他的。」

  「你是傅斯冕的狗,你就是幫凶。」

  他一腳踹在唐冬冬的肩膀上,身後的人一齊湧上來,唐冬冬也不是躺著任人打的,他飛快爬起來,抱著一個人的腿將他撲到在地,又飛速在地上打了個滾,一個橫掃踹倒了一個人,但寡不敵眾,他身上挨了好幾下,這群北城混子整天也不干正事,最擅長的除了吃喝玩樂就是打架。

  孟擎也被迫參與進來,他不可能看著唐冬冬挨打。

  楊上臣趁亂抓著唐冬冬的領口將他按在了車前蓋上,兩人臉上都有著不同程度的傷。

  「我不知道你來是想做什麼,」楊上臣低聲道,咬牙切齒地懇求,「但我求你,也求姓傅的,放過老三。」

  楊上臣是在一個星期前才見到周時軻,之前是知道他回來了,但見不到人,他二哥說周時軻在調整生物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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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屁,都是一個國家,還能有時差?

  估摸著過了兩三天,楊上臣去翻了周家的院子,結果被院子裡那幾隻杜賓發現了,還是幾隻三四個月大的,耳朵都沒立,凶得要死。

  「回來。」男生有些低啞的嗓音在不遠處響起,幾隻狗兇惡的眼神立馬就變得歡快起來,搖著尾巴跑向他們的主人。

  楊上臣抬眼看向聲音的來源處,他怔住。

  他從未見過那樣陰鬱頹然的周時軻,他穿著黑白配色的棒球服,黑色的褲管筆直,但顯得有些空蕩蕩的。頭髮比之前在微博上看見的見面會那時候要長了很多,順著眉毛下來遮住了眼睛,更顯得他面容陰沉。

  周時軻坐在一把椅子上,懶洋洋地靠著,嘴唇蒼白得宛如抹了一道白色顏料,眼下是濃濃的青色,像個患了重病的病人。

  「老三……」楊上臣走到周時軻面前,看見他搭在膝蓋上的手指像馬路上掉光了葉子的樹枝,又干又瘦。

  「你怎麼,」楊上臣滿臉慌亂地在周時軻臉上亂摸,「你怎麼變成這樣了?你快死了嗎?」

  周時軻不耐煩地拍開對方的手,「你才快死了,我好得很。」

  楊上臣也是在那一天得知了周時軻和傅斯冕的事情,知道這幾年,周時軻是怎麼過的。

  或許是從未向人抱怨過,周時軻那天慢慢地從頭到尾,從相遇,到他追求傅斯冕,到兩人在一起他有多開心,又說傅斯冕好像不怎麼喜歡他,一樁樁一件件,就像是在挖楊上臣身上的肉。

  他聽得渾身發抖,講述人卻很冷靜,像是在訴說他人的故事。

  幾隻狗也懂事地趴在周時軻的腳邊,時不時哼哼一聲,動動耳朵。

  想到現在與當初判若兩人的周三,楊上臣眼裡浮現出痛苦,他狠狠甩開唐冬冬,「看在老三的份上,這次算了,以後別再讓我看見你出現在北城,否則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一群富家子弟開著車高調離開了。

  孟擎跑過來,扶著唐冬冬把他塞回到了車裡。

  一時無話。

  過了會兒,孟擎打燃了火,他揉了揉被捶了好幾拳的嘴角,罵道:「這群狗娘養的小犢子!」

  見唐冬冬沉默不語,半邊臉腫了起來,他嘆了口氣,說:「要不就算了吧,我看傅斯冕也不是非周三不可,不然他怎麼自己不來?」

  「就算非周三不可,我勸你們也快點打消複合的念頭,你剛剛也看見了,周三身邊這群人是什麼樣子?從小玩到大的,穿開襠褲都穿他媽一個牌子,玩泥巴都一起玩,被他們咬上了,不掉塊肉算你有本事。」

  「尤其是楊上臣,就是周三旁邊一狼狗,逮誰咬誰,他可不是就會吠兩聲,我剛剛瞅他那樣子,他是真動了火。」

  唐冬冬眉心跳了跳,「他喜歡阿軻?」

  直到這時候,他還是叫著阿軻,即使剛剛在見過對方之後,他發現,阿軻這個稱呼就變得彆扭起來。

  而聽著周三,竟然無比順耳灑脫。

  「不啊,」孟擎搖頭,「這兩人是過命的交情,兩人家裡都有錢,小學時候被綁架過,結果還沒來得及報警,周時軻就背著一身是血的楊上臣回來了,送去醫院,楊上臣傷的反而沒有周三重,周三肋骨都斷了兩根兒,艹,當時都知道這傢伙不簡單,誰他媽肋骨斷了還能背著個人跑回來?」

  「兩家人到現在關係都特別不錯,別的不敢說,但周三人緣這塊,真沒得說,」孟擎感嘆道,「他要是這幾年在北城,就我,都得叫他一聲三哥。」孟擎比周三要大一歲,他跟唐冬冬還有傅斯冕是一屆的。

  唐冬冬心裡五味雜陳。

  阿軻到底,為了傅哥犧牲了多少東西啊。

  周時軻的確度過了渾渾噩噩的半個月,他以極快的速度消瘦下來,吃了也不見長肉,讓洛露的嘴角急得長了一串燎泡。

  他需要時間走出來,六年他可以說不要就不要,但做不到說忘卻就忘卻。

  這半個月,他一閉眼,就是傅斯冕的臉,要麼就是對方坐在自己面前神情冷漠地丟過來一沓合同。

  他經常發呆,覺得自己好像還身在江城,回過神的時候,看著四周熟悉的景象,才想起自己早就回家了。

  心裡那股憋悶和不舍幾乎把他折磨瘋了。

  周時軻想到自己和傅斯冕已經徹底斷了,他痛得死去活來,他用被子捂住自己的頭,咬著手腕悶聲哭。

  這是他第一次去愛一個人,遍體鱗傷,血本無歸。

  他既痛,又恨。

  他希望傅斯冕和自己一樣痛,和自己一樣恨。

  周時旬作為家裡唯一的知情人,還目睹過傅斯冕是怎麼輕描淡寫說要繼續合同推進,他跑進周時軻的房間,把門反鎖,把人從床上撈起來。

  氣急敗壞地問他是不是過不去了?

  周時軻抱住周時旬的腰,哭得像個孩子,一直喊疼。

  周時旬頓時什麼教訓的話都說不出口了,他跟著一起哭。

  之後過了一周,周時軻開始願意出門了,但活動範圍僅限於院子,周時萱見他無事可做,叫人抱了幾隻雙血統的德系杜賓過來給他訓。

  周時軻小時候很喜歡狗,但周時萱不讓他養,怕狗不小心傷到他。

  這次為了哄周時軻開心,全家人可謂是絞盡腦汁。

  不過這幾隻狗來了之後,周時軻笑的次數明顯多了起來,氣色也跟著好了,家裡人都跟著一起鬆了口氣。

  周時萱見狀,直接把隔壁兩棟別墅買了鏟了,準備修成狗的遊樂場,讓周時軻用來訓狗遛狗玩兒。

  周時旬覺得就他媽離譜。

  周時軻看著家裡人欣慰的神情,他想,即使是為了他們,他也得振作起來。

  為了一個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給臉不要臉的缺德玩意兒,把自己整得落魄狼狽,又讓家裡人跟著一起擔心,確實不值得。

  但他沒想到唐冬冬會來北城。

  看見唐冬冬的那一刻,他是有些懵的,隨即就覺得挺好笑,他都不用想,就知道唐冬冬是自己來的。

  傅斯冕是不可能來北城找自己的。

  所以他把人趕走了,並且讓他帶話給傅斯冕。

  不是他自戀,而是為了以後不必要的糾纏與麻煩,他實在是不想再看見傅斯冕了,哪怕看到傅這個字,都會讓他想起自己那愚蠢又卑微的那六年。

  從郊區到市區,周時軻找到當初紋身的那家店,把車停好後,他戴著口罩沿著樓梯下到負一樓。

  店面不大,還挺亂,門帘上畫著張牙舞爪的墨黑章魚。

  周時軻掀開門帘進去的時候,裡邊正好有幾個人在,看見有人來,目光一齊看了過來。

  迎著這幾個人打量的視線,周時軻摘下口罩,其中一個男的立馬滑下了高腳凳,「艹,周三你你你真回來了?」

  「你不是去江城唱歌了?不唱了?」有人問。

  來這家店的都是熟客,老闆也是二代圈子裡的,在場的人就算不熟也都認識,看見周三後皆是一愣。

  自周三高中,高二還是高三來著,自請要去江城,之後都是寒暑假才會回來一趟,出來玩的次數也少了,不一起玩兒,知道的消息就少,關於周三,最後都只剩下了一個聽說。

  而這六年,圈子有些人因為家裡破產而銷聲匿跡,也有些人借著好幾股東風發起了財,多了不少生面孔,這麼一來,知道周三的人見過周三的人越發少了。

  只有在微博上刷到的時候,認識的人會說一句「這就是周家那個老三,唱什麼幾把歌嘛」。

  他們覺得周時軻變了很多,瘦了些,也冷漠了許多。

  老闆戴好手套,看著趴在床上的男生一眼,無奈道:「當初你跟我說你要把紋身洗掉的時候,我就說考慮好,洗的時候多疼啊,現在又來紋。」

  「還是那隻鳳凰?」

  周時軻想了想,說:「不要鳳凰,要烏鴉。」

  老闆微微驚愕,「烏鴉?」這可不太吉利。

  周時軻扭頭看了老闆一眼,「我說紋,你紋就行了。」

  他眼裡有著隱約的不耐煩,老闆一愣,立馬舉起圖紙,「好嘞三哥!」

  紋身的過程很疼,周時軻卻眉都沒蹙一下,好幾個小時,老闆說好了,又說下周要來添色,周時軻慢條斯理穿上外套,挽起衣袖,他左手手腕上有很深的咬痕,已經結了疤,留了痕跡。

  「手腕上幫我紋……一叢荊棘吧。」他揚起眸子,「疤痕太難看了,不是嗎?」

  已經意識到周三可能是遭遇了什麼的老闆避開周時軻的視線,只應好的。

  直到全部結束,周時軻結帳離開,老闆放好工具從房間裡出來,外邊好奇心爆棚的一群人立馬圍了上來。

  「你有沒有問他為什麼突然回來?」

  「你問了他什麼時候有時間沒有,我有個趴。」

  「他紋了啥啊?」

  老闆煩死了,他到現在還心臟砰砰跳,如果說以前的周三隻是發火的時候令人害怕,那現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發地看著你,都讓你心裡發憷。

  「有本事自己去問,媽的我去個洗個手,一手的冷汗。」

  周時軻開上了自己的車,肩後和手腕還隱隱作痛,他覺得痛,又覺得爽快,什麼高不可攀的鳳凰,他就要做那無情冷血、食爛肉飲污血,來即是不詳的烏鴉。

  他曾把自己偽裝得單純無害,結果呢,還是被人一腳踩進爛泥里。

  媽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時軻眼眶一酸,腳下油門直接踩到底,沒勁透了。

  他回到家裡,周時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兒,三隻狗,按照年齡,分別叫阿周,小時,顆顆,完全就是跟著周時軻的名字諧音取的。

  周時旬正在給阿周餵桃子。

  周時軻走過去把阿周拎開,「它現在還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滿地跳起來,周時軻把它推開。

  「喲,布加迪回來了?」自周時軻得到了那輛布加迪之後,周時軻只要開著這輛車出門,回來之後一準能看見周時旬這副陰陽怪氣的嘴臉。

  周時軻奪過他手裡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歡?借你開兩天?」

  「借?你跟我說借?」周時旬邊說邊已經伸手在周時軻口袋裡去摸車鑰匙了。

  接著他餘光不小心看見了周時軻手腕的紋身,周圍皮膚還有些紅,他翻身起來,「你不怕老頭子揍你,我可告訴你,自你走後,書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來別就為了挨打吧?」

  那叢荊棘,鮮活無比,從手腕內側破出,生根瘋長,看著有些滲人,像是扭曲發狂的蛇信子。

  周時旬有些心疼。

  「你不會是為了……」周時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時軻放下衣袖,垂著眼瞼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紋身遮一下。」

  周時旬勉強接受了這個理由。

  他繼續在周時軻口袋裡摸鑰匙。

  楊蕭回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自己男人壓在周時軻身上上下其手,他頭皮一麻,奔過去把人拎走,「你幹嘛呢?」

  周時軻順利脫身。

  周時旬見周時軻跑了,立馬急眼了,在楊蕭手裡扭得像條蟲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約摸著過了幾個月之後,周時軻家裡家外都被哄著,多的是人陪著他玩兒幫他解悶哄他開心,傅斯冕這三個字在腦海中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少,而他做噩夢的次數也慢慢變少了。

  他在院子裡曬太陽,丟了球讓阿周他們撿著玩兒,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經成為了可以過去的過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慶幸,更多的是感嘆。

  原來沒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實告訴周時軻,愛上傅斯冕,是個徹徹底底的錯誤。

  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是吳全華。

  他在一個星期之前聯繫上了吳全華,因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裡了,他什麼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丟,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樣。

  電話一接通,吳全華就說:「阿軻,公司已經決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Moon了,粉絲都在問你去哪兒了,之前還能用亂七八糟的理由應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廳吃飯的照片,粉絲已經鬧翻了天。」

  吳全華語氣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來了?」

  實際上問出這個問題之前,吳全華自己心裡就有了答案。

  誰會放著好好的周家三少爺不做,來這裡當個小組合的成員呢?

  周時軻沒有回答,就是回答。

  過了半晌,周時軻說:「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微博了。」

  「那你以後還唱歌嗎?」

  周時軻想了想,「為什麼不唱?」

  吳全華鬆了一口氣,還唱就行,說不定在北城,阿軻可以發展得更好。

  「還有……」吳全華欲言又止。

  「你的稿子,我估計是拿不回來了,」吳全華小聲說,「傅總說,你想要,就自己回去拿。」

  周時軻笑了一聲。

  「老子不要了。」他的語氣,無情的人聽著有情,多情的人聽著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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