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血肉補身屍氣壯魂


  果州四面環山,州城建在山間平原上,是方圓幾百里的重要樞紐城市,進出往來人a流密集。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城池甚為廣大,城內全是青石築造的房屋,道路也是青石鋪就,石生青苔,十分古老。

  古人起的早, 一大早街上就擠滿了人。

  店鋪開門張羅,小販沿街擺攤、叫賣,官員騎馬坐轎,走卒護衛開路,農夫小民腳步匆匆,吆喝叫嚷,十分熱鬧。

  往來除了漢人之外,還有許多服飾特色鮮明的山民,大都斷髮紋身,相貌凶野,腰攜刀具,背著背簍,帶著山中土貨來售賣。

  丁荒本來還有些擔心被人認出身份,卻在街上時不時看到一些裝扮詭異之人。

  有背劍高歌,大步橫行之遊俠;有左手狗腿,右手鐵杖之肥僧;有緊身道袍,凹凸有致之女道;有仙風道骨,高髻拂塵之法師;還有一頭紅毛,表情冷酷,不知什麼職業的剎瑪特……

  總之個個都神頭鬼臉,奇裝異服, 跟COSPALY漫展遊街似的,奇形怪狀,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街上平民遇到了,只是稍稍躲避了一下,依舊各干各的,沒有特意去看或者群起圍觀。經過的官員、衙役、士兵也視而不見,顯然都見慣了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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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一身黑袍的丁荒反而不太顯眼了,幾乎沒有人刻意去觀察他。

  「那燕五說我捂嚴實了也會惹人注目,分明是不想讓我進城!」

  丁荒吐槽一句,總算鬆了口氣,腳步身姿也放鬆下來,若無其事的在街上『閒逛』。

  丁喪一路穿過人群,很快又鑽進了一條偏僻又骯髒的小巷。

  丁荒跟進來一看,兩邊都是竹籠和綁住的禽畜。光脊樑的屠夫不停揮刀屠宰,禽獸屍體擺了一地,到處都是污血。鋪子裡掛著屠宰好的禽畜,案後站的男女正在薅毛燙皮, 切肉剁骨,招攬客人。

  整條巷子亂鬨鬨的,豬嚎鵝叫,毛羽亂飛,吵翻了天。

  「原來是屠宰一條街啊。「

  他明白丁喪的心思了,被鮮血味道誘的直流口水,舔了舔獠牙,等待重孫子給自己奉上鮮血。

  誰想丁喪一直沒有停下來,而是直接穿過屠宰街,到了盡頭的一處小廣場。

  此地很有些詭異,周邊都是人,這裡卻不見人來,一圈房屋也都緊閉著大門,空氣中充滿了血腥氣,地上一塊塊的黑斑一看就是陳舊血跡。

  「是人血!」

  丁荒聞著熟悉的味道,心頭一跳,問道:「這是哪裡?你要做什麼?」

  「你先別問,等著就是了。」

  丁喪留下一句話,頭也不回進了一所院子,不一會便抱著一個大陶罐走出門來,大聲吆喝:「血來嘍!」

  他把罐子遞到丁荒面前,笑道:「快喝快喝,還熱著呢。」

  丁荒不用聞就知道是人血,又驚又怒道:「你又殺人了?」

  「在城裡殺人,你當我傻?」

  丁喪叫了一聲,說道:「趕緊喝,不然就浸住了,血氣腐敗,沒了滋養之效。」

  丁荒沒有動手,瞪著他問道:「這人血,到底從哪裡來的?」

  丁喪不耐煩道:「這裡是法場,官府處死犯人的地方。那邊院子裡關著幾個死囚,今天就要處斬,我和裡面的劊子手是熟人,出錢讓他們現宰現殺,然後取血給你。」

  丁荒望著陶罐里的血液,嗜血欲望難以抑制,但是人性又讓他反胃噁心,怎麼都伸不出手去接,愣在原地躊躇難決。

  「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丁喪瞅著他的雙眼,臉色漸漸變了,一臉狐疑道:「我看你有些奇怪,你是害怕還是怎地?」

  「在山上殺人的時候,你多兇殘,對我也是凶神惡煞,喊打喊殺的,怎麼突然連人血也不敢喝了?難道你的兇狠,都是裝出來的?你其實是一隻……一隻善良的殭屍?」

  丁荒從他表情和話語中聽出了不屑和嘲弄,惱羞成怒,一把揪住他的衣領,低吼道:「善良有錯嗎?我不善良,你已經變成狼糞灑在山上了!」

  「呃!我、我……狼才不敢吃我的屍體呢。」

  丁喪在他正氣凜然的逼視下畏縮了,舔了舔舌頭,又把陶罐奉了過去,心虛道:「好吧,祖爺爺,你善良就善良吧,至少我不再擔心你殺我了。」

  「不過人血還是要吃的,買這罐血花了我整整三百兩銀子,還欠了那劊子手一個大人情。已經給你拿來了,你就吃了吧,不要浪費!」

  「哼!」

  丁荒一把奪過陶罐,趁著胸中怒氣蓋住了厭惡,張口就往嘴裡倒。人血果然無比甜美,六七斤之多一口氣就喝的精光。

  「哦……」

  他長長的呻a吟了一聲,扔了陶罐,閉目感應身體變化。

  人血入肚,好似火焰重燃,力量迅速滋生,不止身體有力了,精神也旺盛了許多,太陽光不再那麼令人生畏了。

  上腹部的血囊也脹大了好幾倍,像個足球一樣把肚子頂了起來,正在快速蠕動,提煉純血!

  剛剛產生的純血不用他調動,就自動流向左胸傷口處,不看就能感覺到傷口在飛速癒合!

  「純血的療傷能力,比屍氣要強的多!」

  丁荒睜開眼睛,雙目血光熠熠,對丁喪說道:「昨晚我吸收了少許屍氣,感覺身體精神都有受益,心口外傷也長了一些。今日飲血,同樣體力、精神大振,傷口迅速癒合了。」

  「是否可以說,足量的屍氣,也能達到喝人血的效果?再以此推論,殭屍是否可以只吸納屍氣,不用吸血吃肉,就能存活?」

  丁喪抱臂靠在牆上,笑著反問:「活人能否只吃油鹽醬醋,不吃米麵肉食就能活下去?」

  「唔?」

  丁荒心有所悟,道:「不能。」

  「就是這個理。」

  丁喪說道:「血肉是殭屍的主糧,屍氣則是調味料,呃……這個比喻好像不準確。」

  他搖搖頭,思索了一下,又道:「應該這樣說,血肉是殭屍的主食,不吃自然身體虛弱,吃飽了身軀有力,就能反哺精神。而屍氣的功用,主要是滋養靈魂,靈魂之力充沛,也能釋放滋養之力反哺身軀。你聽懂了嗎?」

  丁荒心中已然明了,點頭道:「我明白了。簡單來說,二者皆有身魂雙補之效,但血肉主要補身軀,屍氣壯靈魂。」

  「嗯,大概就是這樣。」

  丁喪又補充一句:「不過,殭屍等階的提升,屍氣要比血肉重要的多。身軀強化一定程度之後,等階越高,血肉之效就越小,屍氣作用越大。」

  「對殭屍來說,屍氣也是一種天地靈氣,要學會吸收屍氣強化身軀,將屍氣化為法力,才能攀登高峰,與其他修行之法也算殊途同歸。」

  丁荒將這些信息牢記在心,對他微微點頭道:「有勞指點。」

  丁喪擺了擺手,笑道:「你是我祖爺爺嘛,還饒了我一命,哈哈,我們兩個就不要客套了。」

  他走到路口,問丁荒道:「接下來做什麼?」

  丁荒想了想,說道:「我讓你帶我進城,是為了喝血,現在事情辦完了,我想我該回山上去了。那破廟裡屍氣非常濃郁,我開始喜歡哪裡了。」

  「啊?這就要走?」

  丁喪有些遲疑,撓著胸口說道:「白天屍氣非常稀薄,你也吸不了多少。要不,我們再轉轉?等傍晚再走。」

  丁荒道:「哪怕有掩息袍,我的行動也很不方便,除了走路,幾乎什麼都幹不了,更何況你還是犯下重罪的山賊。城裡對我們十分危險,還是早點出城為好。」

  「這……」

  丁喪猶豫了一下,沮喪道:「你堅持要走,那就走吧。」

  「你想去哪隨你,我不會強迫你。」

  丁荒轉身就走,說道:「你想留就留下來吧,我先走了,你有事就到破廟找我。」

  「哎哎,等等。」

  丁喪急忙追了上來,討好笑道:「不行,我要跟著你。我好不容易找到祖爺爺你,不能再讓你走了,你還要跟我回去重振我丁家呢!」

  丁荒沒有理他,走出屠宰一條街,站在街口,卻發現不認識出城的路,只好又讓他帶路。

  街上人更多了,二人擠在人群中走不快。

  丁喪也不著急,慢慢晃著,嘴裡說道:「前面是果州城最繁華的地方,住的全是官宦人家和富商,你想去看看嗎?」

  丁荒眼中的『繁華』連後世農村集市都不如,興趣缺缺,不過內心裡還是想多多接觸人群,但又怕被人識破身份,心情很是矛盾。

  「你不回你的賊窩去嗎?那些山賊手下也不管了?」

  他不置可否的跟了一段路,問丁喪。

  「那幫傢伙啊,愛咋咋去。」

  丁喪一揮袖子,毫不在意道:「我到果州來主要為了找你的屍首,因為花銷太大,囊中空空,才搶了那伙山賊的大當家位子,就想弄點銀錢花花而已。有我沒我,對他們都一樣。」

  丁荒正要說話,前方忽然哄鬧起來,只見一群頑童笑著跑開,人群也跟著笑,人縫裡有個人影跑了幾步摔倒在地上。。

  丁荒定睛看去,是一個衣著破爛的白髮老嫗,正坐在地上哭,周圍有一些被踩爛的果子,手裡的籃子裡只剩幾個白色果子。

  「反正我哪都不去,只和你在一起。」

  丁喪嘴裡說著話,看都沒看就徑直經過。

  丁荒走到跟前,放慢了腳步,就聽老嫗哭道:「是誰把我辛辛苦苦采的果子踢翻的?小強盜們,把我的果子還回來。」

  丁荒多看了一眼,腳步稍一遲緩,就被老嫗一把抓住了袍角,哭道:「是你,大黑袍子,就是你踢翻籃子的!賠我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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