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當年事


  第441章 當年事

  如今,方正非常得民心,又找到了親生女兒,帶回了天龍部落,族人們對他的敬愛,肯定又會提升。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畢竟,秀靈在族人們的心目當中,地位太高了,愛屋及烏的,大家肯定會對方琴韻格外高看一眼。

  「哈哈,寧臣,怎麼發愣了?」

  忽然,方正走了過來,手裡端著一碗酒,輕輕拍了拍寧臣的肩膀。

  寧臣從思考中回過神來,看到是方正叔叔,立刻聞到了醇香無比、沁人心脾的酒味。

  「哦,沒什麼,方叔叔,您這端著的是什麼酒?」

  「哈哈!我們苗疆獨有的五味果酒,融合了五中果實的精華,經過精心釀造之後,歲月沉澱之後,口感非常好,來,試試吧!」

  說完,方正把自己手裡這碗酒,遞給了寧臣,而他則是從旁邊族人手裡,再端了一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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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來,方叔叔,我敬你!」寧臣笑著一飲而盡。

  雖然是果酒,度數卻不低,酒入喉嚨,甚至還有不小的灼燒感,但是喝起來的確非常舒服愜意!

  「來,我們喝!」

  「好酒!好酒!」

  寧臣忍不住的讚嘆起來。

  「哈哈哈!寧臣,多虧了你,我才可以把女兒帶回苗疆天龍部落,跟族人們見面!你是一個優秀的青年,小雅也沒少當著我的面誇獎你呢!」方正笑著說道,滿臉慈祥親切之色。

  一旁的方琴韻低著頭,含羞道:「我哪有誇獎他呀……」

  「哈哈!小雅居然害羞啦。走,我們去好好的喝幾碗酒,小雅,你就和族人們一起看煙火表演吧,還有歌舞表演呢,我們苗族人,不論男女,個個都是能歌善舞!苗疆的男兒們,個個都能喝酒打仗!」

  方正心情大好,笑著說道,順手拉著寧臣的胳膊,去一旁繼續喝酒了。

  這時候,離開了熱鬧的人群,寧臣四下看看,見沒有別人,便道:「對了方叔叔,有句話,我不知當講不當講……」

  「寧臣,你可是我們天龍部落的恩人和貴客!有什麼話,直言無妨!」

  「那好吧,我就直說了,方叔叔你身為天龍部落的族長,卻沒有掌握最大的實權,反倒是讓大長老莫洪剛樹立起了最高的權威,掌控最大的權勢,這可不是一個好現象。」寧臣正色凜然的說道。

  「原來,你是在替我擔心呀,多謝你啦!其實你完全可以放心,因為我和莫洪剛,當年是有立下約定的,他擔任大長老,掌握實權,而我出任族長,更多是名譽上的,我們之間是異性兄弟,情同手足,他絕對不會對我不利的。」方正爽朗一笑。

  「方叔叔,雖然您一片赤誠,是忠厚長者,可不見得,別人都跟您一樣。請恕我直言,大長老莫洪剛,絕非等閒之輩,我會看人面相,他就是一個典型的野心家,肯定有很多心思。」寧臣善意的提醒道。

  「是嗎?哈哈哈!我聽小雅提到過,你的職業是天師,懸壺濟世,除魔捉鬼,非常厲害!」方正笑了笑,誇獎了寧臣一通,然後壓低了聲音道:「我和莫洪剛從小一起長大,彼此知根知底,而且當年我和他都很喜歡小雅的母親,只不過,在追求秀靈的過程當中,我獲得了勝利,可能一直以來,他對此有些心懷芥蒂吧!後來秀靈隨著我征戰,不幸犧牲,莫洪剛對我的怨念加深,甚至一直都覺得,是我害死了秀靈……唉,隨他去吧,反正我已經把天龍部落的大權,都交到了他的手裡,也算是,對他的一種彌補吧!」

  「什麼?」頓時,寧臣大為驚訝,忙道:「天哪,方叔叔,您怎麼能隨意的把部落的大權,交給莫洪剛呢?你這麼做,雖然心意是好的,為了彌補他,可他絕對不會領情!」

  方正詫異道:「是嗎?這話又怎麼說?」

  「方叔叔,你有沒有想過,你是族長,按照苗疆各部落的規矩,族長掌握大權是理所當然的,而他身為大長老,理應給你充當副手,怎麼能大權獨攬?再說了,根據我對苗疆部落制度的了解,族長位置,獨領大權,不是世襲的嗎?」

  方正嘆了口氣,望著願望,若有所思的說道:「寧臣,你說的沒錯,苗疆各部落的族長位置,的確是應該獨領大權,而且是世襲罔替。當年發生七部大亂的時候,我們苗疆最強的七個大部落,紛紛陷入混戰,為了爭奪苗王寶座,七大部落的族長,分成兩派……本來七大部落當中,最強的是神龍部落,不過神龍部落的族長,犯下嚴重錯誤,一步棋走錯,全盤皆輸,導致神龍部落一蹶不振,而我們天龍部落,乘勢崛起,成為了苗疆當中最強大的部落……當時我身為年老力衰的老族長身邊,最得力也是最親信的副手,那時候我擔任大長老的位置,是我和夫人帶領天龍部落平定亂局,所以,終身無子嗣的老族長,在臨終前,把族長位置,交到了我的手裡。」

  寧臣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啊!」

  方正接著說道:「當時我當上了族長,就把大長老的位置,交給了莫洪剛,可後來,秀靈不幸犧牲,莫洪剛非常憤怒,找到了我,要跟我進行『決鬥』!」

  「決鬥?什麼意思?」寧臣疑惑道。

  「沒錯,就是『決鬥』,這是我們傳統苗族勇士們,特有的一種較量方式,非常神聖,不容侵犯!只要提出了決鬥,就不能拒絕,否則就自動認輸,被族人們唾棄!而且,在決鬥的過程當中,不允許使用任何武器,只能依靠肉搏,憑藉自身實力,將對方擊敗!決鬥過程中,除非一方投降,否者直到任何一方被打死,決鬥才會結束!」

  方正深吸一口氣,神色凜然的說道。

  苗族人的決鬥!

  這倒是寧臣頭一次聽說。

  因為決鬥這件事情,在中世紀的歐洲很常見,想不到,這也是傳統苗族勇士的一種特殊的習俗。

  寧臣疑惑的望向方正,問道:「那麼當年的決鬥,難道,方叔叔你輸掉了?」

  方正點點頭,說道:「我跟他決鬥的一天一夜,最後,我認輸了,其實,我有很多次機會,可以將他擊敗,不過,每次到了關鍵時刻,我就會想起秀靈,是我帶著秀靈四處征戰,害得秀靈犧牲,我內心有愧,如果當年,贏得秀靈芳心的人,不是我而是莫洪剛,那麼,秀靈就不會死!」

  「什麼?認輸?」

  寧臣無奈的搖搖頭,實在是覺得,莫洪剛的心地過於善良了,太過寬宏仁厚。

  這樣的人,其實是很容易受到傷害,甚至是背叛……

  「我認輸了,本來是想把族長的位置,交給莫洪剛算了,在那個時候,我已經對權勢和財富,沒了興趣,只想在有生之年,去尋找我的親生女兒方琴韻……」

  「可惜,老族長的遺願,不容改變,再說了,五千多名族人們,都認可了我這個族長。所以最後,我跟莫洪剛約定,我繼續當族長,但是,天龍部落的大權,交給了莫洪剛。」

  方正娓娓道來。

  寧臣一陣無語。

  對於方正當年的做法,寧臣不敢苟同。

  如果莫洪剛跟方正一樣,宅心仁厚、淳樸善良,那麼謙讓一番,交出大權,倒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可關鍵是,莫洪剛並不是那種人!

  再說了,莫洪剛身為大長老,卻執掌大權,本身就是,名不正言不順,對任何一個有野心的人來說,一個名譽地位比自己高的人存在著,那就是懸在頭頂的達摩利斯之劍。

  哪怕,那個人交出了權力,與世無爭,但只要存在著,就是威脅!

  一直以來,方正都是對莫洪剛以兄弟相待,而且的確是無欲無求,不爭名奪利,莫洪剛可能有心要對付方正,都找不到合適的契機。

  但是寧臣覺得,莫洪剛徹底的露出獠牙,遲早會發生!

  他善意的提醒道:「不管怎麼樣,方叔叔,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莫洪剛很不簡單,你可一定要多加小心!」

  「哈哈!寧臣,你多慮啦!沒事的,這麼多年過去,莫洪剛一直喊我一聲大哥,我相信他,絕對不會做出對部落不利的事情,也不會對我不利。」

  方正哈哈一笑,端著碗,豪爽的一飲而盡!

  很顯然,他沒有把寧臣的提醒聽進去,執意的相信,莫洪剛是他的好兄弟。

  對此,寧臣也不好再說什麼。

  「走吧,去看煙火表演!為了歡迎我的女兒小雅回家,我特意安排人布置了這樣的一場煙火晚會,光是買那些煙花,就要花掉不少錢呢!」

  「不過,花再多我也願意!哈哈哈!」

  方正笑著說道,拉著寧臣的胳膊,朝前走去。

  他的心態非常輕鬆,和寧臣一起,加入到煙火晚會當中。

  此時方琴韻逐漸的放鬆下來,欣賞著漫天煙火,周圍的族人們,在火把的火焰光芒下,載歌載舞,喝酒吃肉,歡騰無比,她覺得苗族人太熱情太樂觀了,自己都被現場的氣氛感染了。

  「好浪漫的煙花呀!族人們真的很樂觀開朗,積極熱情……原來我出身的地方,在這樣一個充滿了歡樂的地方呀!」

  方琴韻感慨著,心情大好。

  「小雅姐姐,你看看族人們,都不需要音響,每個人都能歌善舞,每個人的嗓子都是最好的音響設備,他們唱出來的歌謠,真的很歡樂呀!」寧臣不知何時,悄然走到了她的身邊,也是發出了感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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