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還是得做信託(一)


  當海明威和卓別林湊到一塊,能爆發出什麼樣的效果?

  一個是熱衷於探險的大作家,另一位是執著於喜劇的藝術大師,總覺得不太搭,可他們確實很有共同語言。【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而且他們年紀也還算相仿,至少到不了忘年交的程度。

  這倆人剛一見面就聊了起來,也不知道他們哪來那麼多話題可聊,火熱程度堪比胖墩兒泡妞時的狀態,相當之癲狂。

  當然,他們聊了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威廉成為卓別林新電影的編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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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先曝光,再上大製作,再對其私生活進行跟蹤報導,老百姓們想不關注都難。

  這就是資本的力量,當資本想要捧一個人或者炒作一款商品,老百姓是沒有選擇權的,只能被動接受。

  而黎耀陽費這麼大的周折可不僅僅是為了捧紅威廉一個人,大西洋城出版社也不可能只為他一個人成立。

  如今黎耀陽的資本體系下轄地產、酒業、傳媒出版三大板塊,還有酒店餐飲、交通運輸等小板塊作為輔助,每年淨收入超過三百萬美刀。

  這是多麼瘋狂的數字,如此龐大的一筆財富被一個華人掌握,要說沒人眼紅那是不可能的。

  但眼紅也沒卵用,現在的黎耀陽可不是誰想動就能動的,他深耕在大西洋城,進可攻退可守。

  待新華小鎮居民正式入駐,他的戰略大後方便構造完成。

  外面有護城河抵禦外敵,後方有足夠的人口基數作為戰略依靠,距離真正意義上的財閥還有一段距離,但已經是不折不扣的資本家了。

  什麼是財閥?

  按照官方的解釋,財閥是指家長式的壟斷資本集團,是通過家族控股和支配經營管理權而實際掌握的一系列企業聯合體。

  「財閥」一詞源自霓虹,在1900年前後開始使用,最初是指某地的富豪,到了明治時代末期,漸漸不再限於某地,通指該富豪的家族。

  在現今的定義里,財閥指某家族或者其擁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所設立的母公司為中心,旗下擁有經營各式事業的子公司的企業集團。

  說白了,必須得在某一領域達成絕對壟斷地位,才有資格成為財閥。

  後世的丑國其實已經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財閥了,更準確的說是財團,因為曾經掌控這些財團的家族,隨著核心人物的離世漸漸分崩離析。

  之後,經過相互吞併合作,達成利益聯合體,所以用財團來形容更加準確。

  不過在現在這個年代,丑國的財閥們還是相當強大的,他們以金融為核心,直接控制著丑國90%以上的製造業和能源領域。

  基本上能在市面上看到的所有商品,都和這些財閥們息息相關。

  跟他們一比,黎耀陽兜里這點鋼g根本不值一提,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有的人瞧不上傳統企業,甚至拿未來首富都是網際網路領域誕生的事情來舉例。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當然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新的總比老的強百年歷史的企業畢竟是傳統企業,其創造財富和價值的能力無法與新的高科技企業相抗衡。

  想像一下,石油業和銀行業,這些在世界上幾乎全球每個國家都有很多企業。

  而且石油價格也是由原油現貨交易中心的交易決定,利潤差不多都有限度。

  而微軟、蘋果等級的科技企業,全球沒有幾家,市場幾乎是這幾家公司瓜分。

  很多醜國的新創科技企業都是一出場上億的估值,而丑國原有的百年老企業運營幾百年都沒這個估值,科技的槓桿作用太強了。

  相對於哼哧哼哧的搬運設備和油桶,

  看上去沒有什麼物質的軟技術,註定是以尖端科技達到了壟斷地位。

  無數肚子滾圓、粉嘟嘟的肉、穿著波波鞋赤膊奔跑的丑國大學生或者博士們亦或是谷歌的離職員工,帶著他們不知道從哪弄來的科研或技術成果,投向了高科技領域的懷抱中。

  另外前面也說了,傳統財閥的財富分散,科技企業首富的財富集中。

  幾十年前的財閥都是公司賺的錢養活一家子,形成了一個家族白吃白喝不工作的所謂「西式貴族生活」。

  而後世,丑國人變的疏離,兒子億萬富翁,其他親戚也不會怎麼去要錢。

  這樣股權、房產也集中在創始人手中。

  投行、石油這些傳統行業一個特徵就是強烈的人際導向的生意。

  這註定了核心人物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全球每個地方與重要人物會晤,所以股權被極大分散來打造多核心人物的局面。

  但高技術業的特徵是強烈的技術導向,所以即使員工普遍持有股權,但不妨礙主創始人持有相對多的比例。

  因為財富的關鍵不在於多少而在於是否穩定――舉個例子吧由於邊際效用遞減,人們永遠會為新出現的東西付更多的錢:

  比如說由於水到處都是你不會願意付錢!

  但是最新的軟體和電子系統你卻需要付出很多的錢,因為它是最新的無可代替。

  可與此同時,具有龐大產業和財富的家族是非常穩定的。jujiá?y.??m

  眾所周知,石油巨頭和銀行巨頭永遠都會存在。

  只要經濟不崩潰他們的財富就會基本上永遠穩定下去。

  而新興行業的企業並不是,因為你無法保持自己永遠是最興。

  你永遠無法知道下一步的浪潮在哪裡。

  而那些浪超就有可能把你打個粉碎,直到你也變成了傳統行業的那一天。

  其次真正的富豪在財富達到一定程度後必定尋求影響力和財富的穩定。

  影響力指得就是權力,不然自己的財富終究是政客的。

  所以這些老牌富豪,通過資本運作基本已經把控了國家,悄無聲息中左右國家。

  而當他們達到這個層次,他們的財富你也就看不見了。

  而且他們維持這些影響力也要財富,所以他們的財富基本都在「運動中」,很難估算……

  而像馬克斯,比爾蓋茨之流,他們也要想影響力,也想低調,可是他們的產品是沖在時代的浪尖的,你抬頭不見低頭見……自然他們的財富也無處遁形。

  至於他們想通過影響力「隱退」,更是不可能,起碼短時間內不可能。

  老牌富豪自工業時代一兩百年的在政界的盤庚錯節的布局是很難撬動的,也很少位置留給新興富豪……

  這些家族日積月累,一般都人丁興旺,總有幾個能繼承家族產業,這樣他們就能把產業分給家族成員。

  事實上他們確實這麼做了,這樣做是因為一旦主要產業遭到毀滅性打擊,只要還有家族成員掌握一定量的財富他們就還能翻盤,不說東山再起,也能活得體面,不至於跌落雲端。

  這樣一來,想要統計他們的財富就更難了。

  而新興富豪,他們首先就人丁不多,無法分散財富,無奈只能集中一人。

  而且新興富豪多為科技公司,如果財富過於分散,就不利於決策。

  因為科技的風口是不等人的,錯過了就是下一個諾基亞。

  科技公司想要快速發展必須要一個強有力的領導人領導公司,而不是董事會。

  其實黎耀陽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他現在年輕,還有足夠長的時間領導集團。

  可是隨著年齡增長,繼承人的問題是他不得不面對的。

  有機會的話儘量多生幾個,從中選擇最優的一個,至於相對沒那麼優秀的,老老實實從信託基金里領錢吧,當個無憂無慮的富家翁沒什麼不好。

  玩信託是黎耀陽剛剛升起的想法,這事兒得早做打算,等他年紀大了再玩可就來不及了,鬼知道他哪天咽氣?

  之所以想起信託,還是因為一銀行界的朋友,積極推銷他們銀行的信託產品。

  不過黎耀陽可不準備把自己的家族信託委託給外人,既然要玩,那就得建立自己的信託基金。

  在成立之前,首先得明白,信託究竟是個神馬東東。

  首先,信託是舶來品,是發源於英美法系的一種獨特的法律制度,是以追求良心和正義而著稱的衡平法的主要產物,在英美法系國家運用十分廣泛。

  說概念可能太寬泛,舉個例子吧。

  即將離世的劉備,想將自己所有的100萬財產傳給兒子劉禪,可很擔心他因為年幼而揮霍一空,不想全額直接交付給他。

  在這種情況下,劉備可以為劉禪設立信託,將財產交給諸葛亮(全部財產置於諸葛亮的控制之下),並且對該筆金額的使用方法給予一定明確指示。

  比如進行投資並積攢這些收入,在劉禪18歲成年之時,將本金與收益一併交付給他。

  同時約定在劉禪成長到18歲期間每年支付1萬元,作為在他成長期間所需的必要費用,比如跟隨諸葛亮學習治國之道的學費,遊歷蜀國、開轟趴時候的娛樂費用等。

  在這個例子中登場的人物有三個。

  第一個是劉備,他是財產目前的所有者,並且有「向他人轉移財產」的行為;

  然後是諸葛亮,是接受財產轉移之人,並且作為財產的所有人可以自由地使用財產,但是對財產的使用受到一些特別的指示,即必須為了特定利益去使用財產,最後是作為享受利益的劉禪登場。

  這就是信託。

  劉備被稱為委託人,諸葛亮被稱之為受託人,劉禪是受益人。

  當然,要完全理解信託還有很多內容,並且有很多不同的類型,但「委託人將特定的財產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遵循指示的目的管理財產,將獲得的利益交付給受益人」是信託的基本類型。

  在劉備的例子中,根據劉禪的開銷每年給予1萬元,並在成年之後一次交付所有本金和收益,就是這裡所說的「目的」。

  目前法學界的通說――信託起源於英國,「用益制度」是現代信託制度的最初形態。

  封建時代的英國人對宗教有著濃厚的信仰,信徒一般願意把財產在死後捐贈給教會,結果教會便逐漸擴大了對財產,特別是對土地的占有。

  本來君主可因臣下死亡而得到包括土地在內的貢獻物,但在宗教影響擴大的情況下,不僅使封建君主不能因臣下死亡而得到土地等貢獻物。

  而且教會占有的土地不能課徵徭役和賦稅,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君主利益。

  教會掌握的土地越多,對君主利益觸犯就越大。

  1279年,英王愛德華一世操縱英國國會頒布了《沒收條例》,規定凡是將土地讓予教會者,需經君主及諸侯的許可,否則由官府沒收,目的在於制止教徒捐獻土地。

  但當時英國的法官大多是教徒,他們都積極地設法為教會解困。

  於是英國法官參照羅馬法典中的信託遺贈制度而創設了用益制度,基本辦法是:凡是以土地捐獻給教會者,不做土地的直接讓予,而是先將其贈送給第三者,然後由第三者從土地上取得收益再轉交給教會。

  這樣教會雖沒有直接掌握土地的財產權,但能與直接受贈土地一樣受益。

  後來,這種制度被廣泛地用於逃避一般的土地沒收以及保障家庭財產(主要是土地)的繼承上。

  按照當時英國封建制度的習慣,臣民死亡時只要發生繼承,君主就可以收取繼承費。

  如果繼承人是未成年人,依據監護權,在繼承人未成年期間君主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該領地,如果沒有繼承人,該領地就會被沒收。

  另外,在發生繼承的時候,一般由長子獨得其父親的全部遺產。

  於是有一定家庭財產的人,為保障其妻子和幼子在他死後的生活,會委託第三者代為掌握土地產權,代為管理產業,並將土地上的收益按其遺囑分配給妻子和諸子。

  但是,用益制度的適用並不局限於以上兩種情況,加入參加十字軍東征的人,需要有人照顧其土地以供養家人,也可以使用。

  在用益制度的適用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種種問題。

  最核心的就是受託人(諸葛亮)沒有恪守承諾,而是為了一己私利去使用財產,最後取得的利益也不支付給受益人的情況(嗣子不才,取而代之)。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餘的表情,仿佛對什麼都很是淡漠。uu看書 .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裡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麼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於後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然後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於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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