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陪王爺去賑災


  眾人的表情都不由得有些複雜,王爺這語氣,怎麼感覺那麼的傲嬌呢?這還是之前那個整天繃著一張臉,能嚇哭孩子,不必要事兒連句話都不說的逸王爺嗎?

  南逸臣卻不管這些人心裡怎麼想,反而滿眼寵溺的看向了初夏:「還有一個財務總管馮寬,不過他現在沒在南唐,而是去了南召,等回來了再讓他給你磕頭。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初夏點頭,並不沒有當回事,她一貫信封能力決定身份地位的宗旨,這些人現在瞧不起她沒關係,總有一天她會用自己的勢力讓他們心悅誠服的。

  修整了一夜之後,第二天一早,南逸臣帶著物資啟程南下。

  夏景瀚也不能繼續待在三真觀那邊躲懶了,初夏陪著南逸臣南下,他就需要到濰城坐鎮了,這裡要接收難民,那防疫工作就不能少了,畢竟這裡已經是逸王的封地了,必須要出力的。

  而夏家的其他人一聽這個事兒,都很贊成,並且提成跟著過來幫忙,陶氏和兒媳喬氏可以幫著做飯縫製衣物,夏明凱就陪著爹看病救人。

  一切都安排好了,隊伍就出發了。

  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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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我準備陪著王爺去賑災。」霍明珍在得知初夏要陪著南逸臣去賑災的時候,也做了決定,「沒道理她能做到的,我做不到。」

  之前她沒留意過南逸臣的事兒,現在看上了,自然要打聽一下,她爹就知道的一清二楚,於是,他妒忌了。

  一個被江家賣了的閨女,還是有寡婦身份的女人,就算會點醫術能如何?憑什麼跟她爭啊?

  她也看過醫書的,就算不能治病,那不是還有大夫跟著嗎?幫忙總可以的,到時候,一定會讓逸王對她刮目相看的。

  「胡鬧。」霍成功的臉色頓時沉了下來,「那是賑災,不是去遊玩,而且,現在還已經有了疫情了,你……」

  「就是啊珍珍,別任性。」毛氏也急忙阻止,「那是疫病,傳染的啊,而且基本治不好的……」

  「我不。」霍明珍卻十分的固執,「王爺都能去,我為什麼不能去?我去了才有機會呢。」說著頓了一下,「反正你們要是不讓我去,我就……我就上吊絕食,我就不活了……」然後眼眶紅了。

  「這……」毛氏一聽頓時沒轍了,只能看向了丈夫。

  霍成功皺著眉頭看著霍明珍:「珍珍,你確定要去?」

  「嗯。」霍明珍點頭,「只有這樣,我才能在王爺的心裡占有一席之地。」說著過去挽住了霍成功的胳膊,「爹,你現在已經占了王爺的陣營了,你想啊,一旦他成功了,那咱們……」

  霍成猛然扭頭看向女兒:「誰告訴你的這些話?」

  「爹,這還用人告訴嗎?我還能看不出來?我又不傻。」霍明珍噘嘴。

  「行吧,既然你心裡明白,但是這個話以後可不能說了,否則就是滅門的大罪,明白嗎?」

  「放心吧爹,我就在你跟前才說的。」

  「行,那我去求王爺。」霍成功說著讓人備馬。

  然而一直留意著濰城消息的下人卻跑了回來,告訴霍成功,王爺已經啟程了,如今都已經出發了兩個時辰了。

  「我去追。」霍明珍一聽轉身就往自己院子裡跑,她的收拾點東西。

  霍成功皺眉。

  「老爺,真的要讓珍珍去嗎?」毛氏小心翼翼的問了一句。

  自從之前毛家那邊準備送個女孩給鎮國公世子做妾,霍成功大發雷霆之後,雖然毛氏的大哥還挺不甘心的,但是卻也不敢真的跟霍成功翻臉,所以,做妾那個事兒就不了了之了,不過,從那之後,毛氏就變得謹小慎微了,都已經這個歲數了,她也做管了郡守夫人,真的要是被休了,她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你能攔得住她?」霍成功扭頭看著毛氏,「你女兒的脾氣,你不知道?」

  「我……」毛氏張張嘴,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因為女兒的確被慣壞了,基本說一不二,如果不讓她去,真的會自殺的。

  「讓她去吃點苦也好。」霍成功長長的出了一口氣,他其實看出王爺對自家女兒沒意思了,想著以後找機會再試試,如果不行就算了,但是現在女兒不死心,那就去吧,萬一要是成了呢?

  就算不成,也沒什麼損失,去賑災還能混個好名聲。

  很快,霍明珍就過來了,身後帶著自己的兩個丫頭春紅和秋紅,還有四個家丁,每個人手裡都各拎著兩個大包袱。

  「爹娘,我走了。」霍明珍很興奮的揮手。

  「珍珍,小心點啊。」毛氏不放心的囑咐。

  「放心吧,我肯定沒事。」霍明珍一臉的堅定,然後帶著人浩浩蕩蕩的出了門上了馬車,家丁們則騎馬隨行。

  南逸臣的隊伍行進的並不快,因為出了濰城往南的路上,就能看見越來越多的難民了,他們會不停指點逃過來的難民們去濰城,那裡有災民的安置點,有飯吃有衣穿。

  災民們就都歡天喜地的加快了速度,為什麼直接就信了?因為這是朝廷的賑災隊伍,還是逸王殿下親自帶隊的,那能糊弄人嗎?

  霍明珍就在當天晚上的時候,追上了剛紮營的隊伍,然後急忙下了馬車,緩步走到了南逸臣的跟前:「霍明珍拜見逸王殿下。」

  南逸臣皺眉:「霍小姐來做什麼?」

  「得聞逸王殿下南下賑災,臣女也深覺該為災民做點什麼,於是,臣女就跟來了,哪怕搭把手也行,對了,臣女還帶了一些物品,興許能用上……」霍明珍說的話相當漂亮,只是……如果她能換身利索的衣服的話,興許會更有說服力。

  霍明珍為了見南逸臣,只想著將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想讓南逸臣一眼就記住她,所以,穿的是淡粉色的雲錦羅裙,裙擺到地面,這樣的裙子在在這樣的荒郊野外,不提著裙子的話,走兩步就沾滿了雜草灰塵了,就這樣自己照顧自己恐怕都麻煩,還能幫著賑災?別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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