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花衣魔笛手
再次回到酒店,儘管一夜沒睡,但莊明三人竟是全無睡意。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小優,你覺得這件事和仙類有關嗎?」
余優搖頭:「不清楚,不過我看果果的樣子,倒是有點像被催眠了,對於這方面,我並不是很了解。」
「對,莊哥,我覺得也像是催眠,要不你把視頻發給陶主任,在局裡,好像沒有人比他更了解這方面了。」潘小鵬建議道。
莊明點頭,於是給陶霆發了條信息,隨後附上視頻,沒想到過了一個小時,陶霆沒有回覆,格瑞絲的電話卻是打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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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格瑞絲的來電,莊明感到很詫異,本以為又是些沒話找話的噓寒問暖,沒想到,卻是與他發給陶霆的視頻有關。
「喂,格瑞絲?」
聽到莊明的聲音,格瑞絲在電話那邊沉默了好一會,她昨天接到消息,說莊明和余優此時正在基輔,還瓦解了鄉組織「子」那一支的一處窩點,而與黑克蘭官方的交涉,就是她連夜處理的。
十一放假,行動三隊並沒有任務,他們遇到鄉組織的人也純屬意外,可莊明為什麼會和余優在一起,而且還是在國外?難道是在約會?
一想到這種可能,格瑞絲心裡就不停的泛酸,至於潘小鵬的存在,則是被她自動忽略了。
陶霆收到莊明發過來的視頻後,第一時間就打開看了。
當聽到那個「滴滴」的聲音以及旋律時,心中就是咯噔一下,馬上打給了格瑞絲,讓她聯繫黑克蘭那邊的海關,查查是否有「那個老頭子」的入境記錄。
最後,得知「那個老頭子」並沒有去黑克蘭,還在D國待著,陶霆才鬆了一口氣。
猶豫了一下,和格瑞絲商量著要不要把知道的事情告訴莊明,畢竟這件事並不能確認是仙類事件,而且還發生在國外,莊明他們也沒有任務在身,這件事又與布爾吉家族的一個秘辛有關,他們可以選擇不說的。
可是格瑞絲卻冷聲道:「莊明不是說了,失蹤的人是一名可憐的小女孩,我們明明知道線索,說不定可以幫忙找回那孩子,可你卻選擇不說,呵!果然是冷血的人,你不就是怕麻煩麼,這件事不用你說,我給莊明打電話!」
說完,格瑞絲就把電話掛斷了,陶霆再打過去,就已經顯示對方占線了,看來格瑞絲應該是在給莊明打電話。
陶霆一陣無奈,想要解釋,可電話卻始終打不通,看來他們布爾吉家族的這個故事還挺長……
前段時間,好不容易在妹妹面前刷的好感,看來現在全都成了泡沫。
自己明明不是那個意思,可卻在無意間觸碰到了格瑞絲那根敏感的神經,當年他和母親離開的時候,格瑞絲也是那麼大的小女孩……
「喂,莊明,我是格瑞絲,你發給陶主任的那個視頻,他發給我看過了,我想,我能給你們提供一些線索。」
格瑞絲的話,讓莊明感到一絲意外,可是仔細一想,格瑞絲他們一家,好像都會一些催眠的本事。
她的父親曾經更是一名很厲害的外交官,在外交談判時無往不利,她知道一些線索好像也並不稀奇。
可為什麼不是陶霆打這通電話?這就不由得讓莊明自行腦補了一番。
莊明打開了免提,以下的談話,應該沒有什麼私密話題,需要群策群力。
本來聽到是格瑞絲的來電,余優心裡還有些不是滋味,潘小鵬更是左右看看,準備乾脆當個木頭人的。
可是看到莊明打開了免提,他們才意識到,自己狹隘了。
只聽電話那邊的格瑞絲說道:「視頻中出現的聲音,應該是豎笛發出的,至於那個叫果果的小女孩,我想,應該是被那個笛聲催眠了。」
莊明三人聽到,互相看了一眼,果然,是豎笛的聲音,果果是被催眠帶走的。
可到底是什麼人催眠的果果?又為什麼大費周章的把她拐走呢?
「格瑞絲,除了這些,你還知道些什麼?」莊明問道。
格瑞絲卻沒有馬上回答莊明的問題,而是反問道:「提到豎笛和催眠,你們能聯想到什麼?」
格瑞絲在這裡用的是你們,因為她剛剛聽到了電話里有女人的聲音,想到余優就在旁邊,而莊明應該已經按下了免提,她說的話,余優自然也會聽到,這次她又自動忽略了潘小鵬。
可潘小鵬卻像是要展現自己的存在一般,率先開了口:「花衣魔笛手?」
電話那邊的格瑞絲聽後,頓了一下,輕輕嗯了一聲:「嗯,也可以說是哈默爾恩的吹笛人。」
哈默爾恩的吹笛人,源自于格林童話《花衣魔笛手》,這個故事有好幾個版本,還被翻拍成了動畫片和電影,莊明小的時候也看過。
童話故事的世界裡,充滿了各種美妙、生動和濃厚的幻想色彩,給許多人的童年帶來快樂,畢竟這些故事也是反應生活,增進兒童性格成長的。
可是《花衣魔笛手》這個故事卻顯得格外的淒涼和悲慘。
「哈默爾恩?」余優並沒有聽過什麼格林童話中的故事,兒時的她需要不停的學習各種「手藝」,自然不可能像普通小孩一樣擁有無憂無慮的童年,去看什麼童話故事、動畫片之類的。
不過她身為歷史系的高材生,卻是知道哈默爾恩這個地方,也知道那個地方曾經發生過的一個事件。
潘小鵬看到余優面露疑惑,大概給她講了一下《花衣魔笛手》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D國有一個叫哈默爾恩的小鎮,那裡發生了一場規模空前的鼠災,數以萬計的老鼠毀壞了農田,它們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間,咬傷了許多人。
就在大家束手無策的時候,小鎮來了一名身穿彩衣的年輕人,並聲稱他有辦法解決鎮上的鼠患,不過相對的,鎮上的人卻要為此支付一筆酬勞。
絕望的人們,都已做好了捨棄家園的最壞打算,當聽到年輕人的話時,只覺得他要是真能成功驅趕老鼠,酬勞多支付幾倍都沒有問題。
就這樣,那個彩衣人拿出一根笛子,吹起了奇怪的樂曲。
神奇的一幕發生了,鎮上所有的老鼠都從地下涌了出來,開始跟在那個彩衣人的身後,最後被帶入小鎮旁的威瑟河中,全部淹死。
眼看著鼠患的問題已經解決,彩衣人回到鎮上準備取回他應得的報酬時,誰知,鎮上的人卻出爾反爾,拒絕支付酬勞。
彩衣人聽後也並沒有說什麼,而是默默的離開了小鎮。
直到6月26號的晚上,鎮上的人們為了祭拜聖約翰和聖保羅的生日,在教堂做彌撒的時候,那個彩衣人又出現了。
這次他身穿獵人的服裝,頭戴紅帽子,再次吹響了他手中的笛子,而跟在他身後的也不再是什麼老鼠,而是一群4歲以上的兒童,無論大人們如何拉扯與叫喊,他們就像聽不見看不著一樣,不停的向前走,直至走到了一處山洞裡,消失不見了。
唯獨有一個拄著拐杖的小孩沒能跟上大部隊的步伐,被留了下來,他流著眼淚回到鎮上,逢人便哭訴說,他追不上其他的小孩,大家都走了,把他一個人拋下……
余優聽到這個故事,和她了解的歷史相差不大,據她所知,在13世紀,哈默爾恩確實發生過一起兒童集體失蹤案,失蹤人數達到了130人,直至今日,他們的下落仍然眾說紛紜。
為了紀念那些失蹤的孩子,當年孩子們失蹤的那條大街,也被更名為「禁鼓街」或者是「無聲街」,禁止在這條路上奏樂。
據余優所知,直到現在,那條街也是如此。
余優將她所知道的也說了出來,聽得莊明和潘小鵬後背一陣發涼。
沒想到這個童話故事居然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還好小的時候不知道,不然一定會成為童年陰影的。
可是三人這麼一說,也都察覺出了,果果的失蹤和格瑞絲提到的哈默爾恩的吹笛人之間的關聯。
因為果果失蹤的過程,和童話故事中那幫孩子的失蹤,顯得十分的相似。
可是那是發生在幾百年前的事情了,怎麼會扯上果果?
就在莊明三人疑惑的時候,電話那邊的格瑞絲再一次開口了:「故事終究是故事,都是經過人們改編的,巧合的是,我剛好知道這其中的真相。」
故事的真相?
莊明三人滿心疑惑,不過隨著格瑞絲的講述,漸漸明白了她之前說可以提供的那一絲線索到底是什麼。
原來,在1267年,D國的哈默爾恩小鎮上,有一個名叫蒂姆的小男孩出生了,沒人知道男孩的父親是誰,是母親一個人將他撫養長大的。
可就在男孩5歲那年,他的母親也離開了他,從那時起,蒂姆開始靠著乞討為生,因為長相帥氣,人也很聰明,就這樣,他沒有像其他乞丐一樣餓死街頭,而是飢一頓飽一頓的長大了。
蒂姆從小就很喜歡鎮長家的女兒,因為她經常把剩下的麵包分給自己,在那骯髒的街道上,她簡直如天使一般聖潔。
可蒂姆知道自己是一名孤兒,與心愛之人的身份差距太大了,於是在他14歲那年,決定去距離小鎮最近的大城市比勒費爾德當學徒,將來可以做個琴師。
因為在當時,幫教會維修教堂裡面的管風琴,是一份很有賺頭的工作。
可是附近的教堂能有多少個?裡面的管風琴也不可能經常需要修理,所以三年的學徒生涯很快就結束了,但他還是窮困潦倒,並沒有賺到什麼錢。
不過在此期間,他卻認識了一個影響他一生的人,也是他在當學徒期間的樂理老師,名叫蓋多德。
蓋多德告訴蒂姆,音樂是上帝賜予這個世界最美麗的禮物,它可以洗滌人的心靈,讓痛苦之人得到慰藉,學習熱愛音樂的人也不分貧富貴賤。
蒂姆對音樂很有天賦,得到了蓋多德許多次誇獎,這也給了年輕的蒂姆很大的自信,期間,蓋多德還教給了他一首自創的曲子,名為《萊特曲》。
就這樣,本想當一名琴師的蒂姆,卻陰差陽錯的成為了一名吟遊詩人。
在外漂泊三年多的蒂姆,決定返回他的家鄉哈默爾恩,去看看他心愛的女孩長成了什麼樣子,希望能吹奏一曲來打動鎮長,將他的女兒,嫁給自己。
命運就是這麼的神奇,在蒂姆一路北上返回家鄉的途中,聽說此時的哈默爾恩正在鬧鼠患,鎮上的居民想要遷出鎮子,為此鎮長頭痛不已,還貼出了懸賞告示。
上面說,要是有誰能夠解決鼠患,不僅可以得到一份3萬金幣的豐厚報酬,鎮長還願意將美麗的女兒嫁予那人。
蒂姆覺得這真是天賜良機,得知這個消息,他興奮的整晚都沒睡著覺,心裡只有一根念頭,他很快就會娶到自己的心上人了,而那份豐厚的報酬,也足夠讓他們無憂無慮的生活一輩子了。
蒂姆本就是孤兒,以前在鎮上時就沒什麼存在感,再加上在外面三年多的風吹雨打,使得曾經的少年在容貌和氣質上都有了很大變化,所以當他拿著懸賞告示表示自己可以解決鼠患的時候,鎮上所有的人,都以為他是個外鄉人。
之後的事情和童話故事中說的差不多,蒂姆吹了一首古怪的曲子,就輕鬆解決了鼠患,可之後鎮長並沒有履行他的承諾,甚至當其他居民得知他就是之前在鎮子上靠乞討為生的蒂姆後,還對他進行了各種譴責,說他身為哈默爾恩的人,為鎮上解決鼠患,本就是應該的,怎麼能要報酬呢?
這其中還不乏一些語帶譏諷的人,認為蒂姆一個孤兒能長大,是多虧了鎮上人的幫襯,就算幫忙解決了鼠患也不夠報這分恩情的,畢竟老鼠再厲害也不會吃人,可如果沒有他們這些年的施捨,蒂姆早該餓死了。
至於娶鎮長的女兒,那簡直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蒂姆雖然心中氣憤,覺得鎮子上的人不講信用,很卑鄙,可是他心中還惦記著那個美麗且善良的姑娘,蒂姆要去找她,然後帶著她離開這個醜陋的小鎮。
可當蒂姆見到他朝思暮想的心上人時,反倒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他對這個曾經生他養他的家鄉,再也沒有了一絲的留戀,因為他看到他心愛的姑娘,正在與一名男子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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