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愛憎分明


  她什麼時候幫過吳璇?

  她與吳璇根本就沒有什麼交集,因為她無法認同吳璇口中的愛情,那種明知道對方有家庭,也要堵上一切去破壞別人家庭的偉大愛情。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吳璇見她這個表情,以為她是不想承認,瞭然一笑,「你不想承認,我也能理解,那畢竟也是你媽和妹妹。」

  她看著顧夏,「我這個人,愛憎分明,不會把對你媽媽的成見放在你身上,而且你幫過我,這份人情我會還你。」

  顧夏沒有再追問,她確實需要吳璇的幫助,只能是將這份疑惑暫壓心裡,「陸叔叔有沒有提到關於他的消息?」

  當年金頂獎的主評委楊振東老師,主動出來指認她,說她拿錢賄賂,收買他,甚至還想出賣身體,但是被他拒絕了。

  後來,這個設計協會的主席被革職,消失的無影無蹤。

  顧夏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已經落難的楊振東打電話給陸伯年,向他請求資助,楊振東並不知道顧夏的真名,也不知道陸伯年實際上是她的繼父。

  她悄悄跟著陸伯年出去,想看他去哪裡見這位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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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楊振東並沒有出現,他再次失蹤。

  但顧夏總覺得,楊振東能在自己最困難的時候想到陸伯年,那陸伯年肯定就是唯一能找到他的人了。

  倘若不是張薇非要爆出她的黑歷史,她也不想找那位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一臉仁慈,滿口仁義道德,做的都不是人能做出的事!

  吳璇有些欲言又止,似乎顧慮什麼,「他也說過的,就是吧……」

  「如果你能幫我找到他,我也可以答應幫你做一件事。」

  得到了想要的承諾,吳璇這才安下心來,露出苦澀笑容,「顧夏,你也別怪我,伯年看樣子是撐不下去了,我只能為我和孩子謀後路。」

  所以,剛才說的感人肺腑的還人情,也都只是說說吧?

  顧夏不想跟她計較這些,「這是我的號碼,你有消息就打給我,最好是儘快。」

  吳璇捏著名片,看著她離開的背影,這才認真看名片上的號碼,確實是和上次聯繫她的號碼不一樣。

  吳璇笑了笑,這個顧夏,做事情可真隱蔽,竟然換了個手機號聯繫她。

  不過,她不在意這些,她在意的是,如何才能避免溫麗華把家產全部奪走。

  ****

  法院。

  開庭之前,在各自的休息室內,律師正在叮囑她不要說什麼,要注意說話的語氣和態度,千萬不能讓人鑽了空子,不要讓法官覺得你很傲慢,要陳述事實,又要顯示自己才是被偷盜抄襲的一方。

  顧夏沒聽律師念經,反而是跟梅森夫人坐在底下小聲議論,「沒想到你也喜歡吃酸辣粉,人民路那家不好吃,好吃的你都沒找到呢。」

  梅森夫人來了興趣。「在哪裡?你快告訴我。」

  顧夏笑道:「一會下了庭,我帶你去。」

  夏明悅著急,一臉的恨鐵不成鋼,拍了下她的手臂,「認真點,什麼時候了,還有心情討論吃的。」

  律師見她不認真,也有些無奈。

  顧夏沖律師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眼前這位律師是主動找到她,願意幫她打官司的。

  要知道,她的風波影響很大,輸的概率也很大,知名律師是不會輕易幫她打這場官司。

  雖然眼前這位,她不太認識,但能夠感受到他的專業。

  她也並非不尊重,實則是律師先生已經說了很多遍了!

  嘮叨的程度,快趕上夏明悅。

  顧夏抱歉道,「您說的這些我都記住了,放心,我不會亂說話。」

  律師點頭,剛想說什麼,工作人員就推門通知:「要開始了,你們準備一下入庭。」

  夏明悅瞬間緊張起來,捏了捏顧夏的手,「你別緊張。」

  「緊張的是你呀。」

  明悅手心裡都是汗。

  顧夏給了她一個放心的微笑,跟著律師走向法庭。

  剛入場,準備入座,抬眸就看見張薇也已經到了。

  他們浩浩蕩蕩幾個人,清一色黑色西裝,兩個律師一個助理,氣場強大,為首的中年女律師,一看就特別強勢,目光咄咄逼人,像把利劍。

  反觀顧夏,特別隨意的穿搭,她的律師更是連個助理都沒有。

  張薇看了眼她的團隊,不屑一笑。

  就連張薇的律師,上下打量了一眼顧夏的律師,也露出了不足為懼的譏蔑笑意,仿佛輸贏已經很明顯了。

  今天的觀眾很多,除了雙方的朋友,還有很多媒體。

  顧夏的眸光閃了閃,媒體來的人多,那就好!

  法官入庭,表示正式開庭,雙方可進入陳訴階段。

  張薇的律師饒紅,一開始就迫不及待的亮了王牌,「法官先生,我們有新的證據可以提供,足以證明,這款禮服的設計原作者及所有版權都屬於我的當事人張薇。」

  法官同意他們呈上證據。

  在觀眾席位的夏明悅,皺起眉頭,緊緊掐著手心。

  大家也都屏住呼吸等待這個新證據,是否就已經決定,這場官司的輸贏。

  法官看了以後,陳列到屏幕上給大家看。

  眾目睽睽之下,證據很清晰的呈現,那是張薇的手稿,紙張也確實是三年前的,上面的設計標註了各種細節,都與梅森夫人那款禮服設計幾乎重合。

  底下的人開始議論紛紛。

  「這不就是張薇設計的嗎?看來,顧夏真的是抄襲了別人的作品啊。」

  「顧夏不是理直氣壯的說她沒抄襲嗎?這會兒怎麼沉默了,說不出話了吧。」

  「可能她自己也沒想到,對方有這樣的證據。」

  夏明悅回頭瞪了他們一眼,「你們幾個吃屎了啊,嘴巴那麼臭!」

  「你這人怎麼說話的,怎麼罵人呢。」

  底下嘈雜聲太重,法官敲著桌子,警告:「肅靜!」

  饒紅繼續追問,「我想問被告,你說禮服是你設計的,也是三年前,那你是三年前的幾月?總不會是你參加金頂獎提名的時候吧。」

  「對。」

  顧夏記得,她是出了事,被梅森導演救了,才為他設計。

  她出事的時候,正好是評獎的時候。

  饒紅一笑,「那你仔細看上面的日期,這是三月11號,你們是五月才參加金頂獎,可張薇最初的設計稿的日期是在三月!也就是說,她比你的時間還要早兩個月。」

  饒紅看向觀眾席上的媒體:「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誰才是真正的抄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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