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番外篇
第44章 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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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靈感,寫個番外隨筆,記錄一點自己青澀時候的故事。【思兔閱讀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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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面臨一個職場上的選擇,是留在現在的小公司升職低薪合伙人,還是去新的大公司做高薪員工。
兩家老闆都很看重我,但我糾結的點在於,拿了高薪,可能就永遠是員工,而做了合伙人,也可能再也沒有高薪。
人總是害怕錯過。
周五走在下班的路上,突然想起高中時的故事,害怕將來想不起那些細節,就決定寫下來。
反正本來就沒什麼人看的小說,插播點私貨,也沒人會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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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發生在我的中學時代。
高一時,按照身高排序,我坐在了全班的最後排。
從最後排放眼望去,能看到所有人的後腦勺。要辨別同學,只能通過衣服。
期中將至,班主任認為後排男生的學習氛圍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宅心仁厚的她,將她認為還有搶救空間的兩個男生,安排到了全班的第一排座位。至於剩下的,她決定讓他們自生自滅。
其中一個,被安排坐在第一排的第一個,而我被安排坐在第四排第一個。
老實說,這裡面有一些誤會。可能我和那個同學確實還有搶救的可能,但後排過於歡快的氣氛,其實是我們兩個營造的。
對了,我換到第一排時,坐在我後排的那個女生,是過了多年之後我的某任前女友。
不過她並不是今天故事的女主。今天的女一號是坐在她後面的那個第二排姑娘,瀟。
在我的後排印象中,瀟是一個總是穿著紫色衛衣,齊肩短髮的女生,是那種看上去成績很好很聽話的乖乖女。她的皮膚也許不大好,因為冬天時坐在後排能看到她側臉時臉頰上的暗紅色凍瘡。因此起初,她沒引起我多少的注意。
慶幸的是,我被換到第一排時,天氣已經轉暖。
坐在最後排的學生生活是不完整的,因為沒有人坐在你的身後與你完成試卷或者習題的傳遞。除了前排男生回頭傳遞時扭曲的身體和臉,你每一天都看不到一張稍微像樣點的正臉。
而坐到第一排後,我才看清了瀟的長相。
高中的我時常感嘆,麥迪為什麼能幹拔的那麼優雅,周杰倫為什麼能唱的那麼好聽。
而我也感嘆,為什麼有人成績那麼好的同時,還能生得那麼漂亮。
於是為了多看她幾眼,我就愛上了學生時代最原始的社交活動,傳試卷。
每次身體向後的動作我都做的非常完整,力求角度和力度的完美,也力求能多看瀟幾眼。當然,也是由於每次動作都做的過於充分,導致了前女友後來喜歡上了我。
在你能夠想到的任何學生項目里,我都很在行,當然,除了學習。
比如籃球。
校級比賽時,班主任讓班上女生去球場給我們加油。學生時代的籃球比賽並不追求勝利,而是想盡辦法耍帥,好讓女生記住自己。
然而,為了擺一個並不那麼帥的動作把球被甩出去很遠,也是常有的事情。
隊友的一個背傳,把球直接甩向了觀眾。我沖入人群撿球,卻發現球停在了瀟的腳下。她穿著粉色的衣服,臉漲得通紅。
球明明沒有擊中她,為什麼她的臉會紅的這麼厲害呢。是被衝過去的高大男生嚇到,還是她本就是那麼害羞。
我一直在思考和回味她臉紅的原因,導致後來的比賽,我們很乾脆的輸掉了。但我確定,我衝過去的那一剎那,我的角度和力度應該是完美的。
回到教室,我把那天帶去學校的奧利奧分給後排的女生們吃,當然,其他被分到的女生都只是沾了瀟的光罷了。很開心的是,她接受了我的饋贈,所以當時我立刻官宣了奧利奧就是我的終身選擇。
可不知道瀟是不喜歡欠人人情或者僅是想要禮尚往來,第二天她也帶了餅乾分給大家吃,只不過不是奧利奧,而是達能王子。
所以第二天我又宣布,達能王子才是我的終身選擇,我想讓達能王子知道,我和奧利奧之間完全是一場誤會。
在我和瀟寥寥幾句的交流中,她說她最喜歡的金庸小說是《笑傲江湖》。
但是她沒說喜歡的是令狐沖,還是田伯光,還是任我行。
我猜想,大抵應該是令狐沖吧,因為正經人誰會喜歡田伯光或者任我行呢?
後來我的網路遊戲ID就從段正淳變成了令狐沖。
除了籃球,我的足球也很行。是真的行,因為我帶隊進入了校級聯賽的決賽。
相比籃球,足球耍酷失敗的概率要高一點,畢竟手在大多數時候,比腳要靠譜點。
所以當某個大善人又把球掄到她面前時,我又第一時間沖了過去,和籃球比賽那天一樣完美的角度和力度。而她,一樣的粉色衣服,一樣紅彤彤的臉。
於是決賽我又輸了。
的確,我是說過我的足球真的行,因為同樣是輸球,輸的沒有籃球賽那麼乾脆。加時賽,對面發出的任意球,被我身前的進攻隊員伸腿擋了一下,球改變了方向,鑽進了網窩。我們被絕殺屈居亞軍。
但冠軍,和以一個完美的體態衝到心儀的姑娘面前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所以當我笑著回到教室時,隊友都覺得我應該是收了冠軍隊的好處,因為我笑的真的很開心。
我和瀟的故事轉折點發生在高一那個學年的期末。因為高一結束後,要面臨選科後重新分班。
當時我的化學很差,事實上,最後高考我的化學甚至沒有及格。不過當時我毅然決然地填了物理化學,也就是理化班。因為當時的說法,好學生都會選理化,她的成績那麼好,一定會不例外吧。
至少我是那麼想的。
後來班主任在班上宣讀了每個人的志願。當聽到她選擇了文科時,我自覺天塌地陷,主要不是因為我的高中生涯可能就此完蛋了,而是因為我要和瀟分別了。
於是,從高二開始,我回頭時再也看不到那件紫色衛衣,和冬天時會被凍的有點坑窪,但依然讓我覺得很喜歡的美麗姑娘。
不在一個班,但我還是想到了,能夠每天看到瀟的辦法。
那就是學生時代的另一項重要社交活動,出操。
身高將將一米六的瀟,身材並不出眾。但我總能遠遠地一眼就找到她。因為她還經常是那件紫色的連帽衛衣,以至於現在的我,最喜歡的顏色是紫色,最喜歡的穿著是衛衣。後來即使她被埋沒在人群中,我還是能找到她,因為她總是把兩雙運動鞋來回穿,我已經到了只需要看鞋,就能認出她的地步。
可即使這樣,由於我處在男生隊伍的最後,而她在女生隊伍的最前,因此每次出操,我也只夠看到她兩眼。
列隊時第一眼,收隊時第二眼。
不過我確信,我和瀟的故事,不會因為不在一個班,就這麼結束。我很確定我和她會在某個時間點,再次相遇。
那個時間點到來的很突然。
某個假期,我被同學喊去幫老師批改試卷,但不知道是那個同學晃點我,還是老師覺得我的糟糕成績不夠資格批改試卷,總之,老實的我在學校大門口傻站著等了一個下午。
但這個下午絕對是值得的,因為當我在馬路邊尋找同學時,卻看到瀟從學校對面的文具店走了過來。
不知怎的,平時哪怕明知道是喜歡我的姑娘,都不敢和人直視的我,卻在那一刻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從看到瀟的第一眼起,就把我的視線與她過馬路的軌跡鎖定的死死的。
其實那條馬路最多也就十來米,但是她走過那段路時,我的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我的血液流動變得緩慢,我的代謝變得停滯,我的呼吸變得緊張,我整個人都像是急速冷卻了一樣。
瀟這一次並沒有臉紅,反而一點不害羞地也緊緊地盯住我,似乎在等我表達點什麼。
可能是一個哈嘍,可能是一個微笑,或者一個招手。
但我慫了。
就在她馬上就要來到我面前的一瞬間,我把視線挪到了其他地方,像是剛才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
現在想起來,人家女生大概會覺得這個人是不是又什麼大病。
呵,可不是大病麼。但你就是病因啊。
直到最後我也沒能等來那個同學,但沒關係,因為在那個下午之前,我和瀟之間的距離從來沒有這麼近過。
而且,這還不是我和她距離最近的一次。
高三某天中午,放學的人群擠在狹窄的樓道里,順著樓梯下樓。我在過道里遇到了後來的前女友,走在她前面的我,回頭應付她的客套寒暄。然後猛的一回頭,被一團柔軟,狠狠地,撞進了懷裡。
粉色的衣服,紅彤彤的臉頰,這一次多了點淡淡的清香氣味。瀟逆著人流,似乎是下樓後才發覺落了什麼東西。
我的後面是喜歡我而我並不喜歡的女生,我的前面是我喜歡而大概不可能喜歡我的女生。
我和瀟這次零距離的碰撞,只持續了大概一秒鐘。但是我對這一秒鐘的記憶,從我十多歲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可惜的是,這次近距離碰撞後,因為高考臨近,學校取消了高三學生的出操,我就沒了瀟的消息。直至高考發榜,才知道她考上了全國前二的學校。而我,因為化學不及格,而物理也剛夠及格,只能去一個不入流的大學讀書。
一個在BJ,一個在江蘇。不過我仍堅信,我和她的故事,還會有續集。
大四畢業時的某天,我呆坐在無人的宿舍里,鬼使神差地想起我們那個年代很火的社交網站,校內。
其實我高考結束時,就註冊了那個網站,但是由於實在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學校,因此我註冊後就再沒登錄過。
可就在那個下午,強迫症逼迫我一定要想起那個網站的密碼,我僅僅是想看看,這四年有多少人嘗試在校內上找過我。
慶幸的是,在不斷嘗試了幾十種字母和數字的組合後,我登上了塵封四年的帳號。
網頁刷新的那一瞬間,我就看到了紅色的好友申請數字。
四十二。
欣慰的是,四十二個好友申請其中,不少是女生。前女友就是其中之一。
遺憾的是,這其中並沒有瀟。
我顧不上處理那四十二個好友申請,而是第一時間搜索起那個名字。
我很少主動申請加別人的好友,尤其是女孩子。但那天,就和站在校門口的那個下午一樣,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讓我一點沒有猶豫,就點下了那個按鈕,那個申請添加她為好友的按鈕。
她通過了。
但也僅僅是通過了,因為在那之後我們並沒有在校內上說過哪怕一句話。
校內後來變成了人人,再後來人人也被人們棄用。但可喜可賀的是,有大善人把國外的社交網站換上了中國皮膚,於是我們就有了新浪微博。
我也不記得是從哪裡知道了她的微博帳號,再一次,一點不拖泥帶水的就點下了關注,並且得到了她大概是禮節性的互關。
雖然後來的日子還和當初在校內上一樣,我和她從來沒有說過什麼。但是我知道她在學校談了戀愛,是一位高年級的學長,並且畢業後她和他一起,去了香港進修。
我還知道,她喜歡畫水墨畫。喜歡去看恆大的比賽。
還養了一隻狗,狗的腦袋上有個浮誇的透明罩子。百度告訴我,那叫伊莉莎白圈。我索性就管瀟的狗,叫伊莉莎白。
我的強迫症促使我從沒存過任何女生的照片,在我看來,那是很齷齪的事情。
但對於她,我把存下一張她和伊莉莎白合照的行為,定性為如果以後我養狗,要記得給它也戴上這張照片上的東西。
某一年的過年,當時我和那位前女友還沒有分手。我和她在我們所在城市最熱鬧的商場逛街,眼尖的我,一下子在人群中看到了大概也是回來過年的瀟。齊肩短髮變成了過肩長發,紫色衛衣變成了時尚的風衣,運動鞋變成了長筒皮靴,而即使在冬天,她的臉頰上也不再有了學生時代的暗紅,而是潔淨如雪,白皙動人。
我趕忙拉著女友離開。害怕瀟看到我,也害怕她看到我和我的女友在一起。
其實我也很愛當時的女友,只不過,見到瀟的那一刻,讓我從心裡對那份愛,有了迴避。
我不曾想過,多年後,我和瀟的故事會以這樣的方式續寫。
我當然也不曾想過,在人群中短暫地看了瀟一眼,就是我和她故事的結局,因為自那之後,我就沒再見過她。
這些年,她的微博不再更新,恆大也早已沒落。我已經逐漸開始接受,我和她不可能再有交集這件事。
去年,遠離體育競技多年的我,重新開始看足球,看的英超。
看到切爾西比賽,讓我想起了另一件事情。
分班後的校級足球聯賽,班上合計著買統一的隊服。在那個阿布剛剛入主切爾西的時代,班上的同學選擇了切爾西的藍白隊服。
我向來是選別人挑剩下的號碼,因為我的實力不需要用球衣上的十號、九號、七號來證明。那年我選了一百號,但是摳門的老闆說印三個數字需要加錢,於是我就從一百號改成了零零號。而大多人會在號碼上印上自己姓名的拼音縮寫,比如當時我們有個兄弟叫毛鵬,3號,所以他的球衣背後,就是MP3。
而在學校那麼出名的我,也不需要用號碼上的拼音縮寫讓別人記住我。所以我印了兩個「X」。那是瀟的名字。
比賽那天,我球衣上的名字,被生化班那些討厭的傢伙反覆取笑。
生物和化學可以說是我除了語數外,最差的兩門科目,生物或許還有些許親切感,化學反應就好比永遠需要我去腦補那些分子離子相互碰撞一樣,生澀難懂,脫離生活。
生化班的人笑話我生物沒學好,因為XX是女性染色體,而男生的染色體應該是XY。
我懶得跟他們解釋。
我也一直沒有跟別人說,其實球衣號碼上的名字,是我內心的告白。
因為不在一個班,因此高二我的比賽,瀟沒有來看,應該也沒有看到我球衣上的名字。
我喝她的故事,並沒有一個完滿的結局。
陳小春有一首歌,《我沒那種命》。
歌曲的最後,女主角走過來說:「其實你錯了,我愛你。」
雖然我幻想了很多次,在某個地方與瀟再相遇的場景。
她也單身,我也未婚。
我把上面的故事說給她聽,故事的最後告訴她我球衣上的名字。
她會對我說什麼呢?
我還幻想過,就在我糾結是否留在現在的公司做合伙人時,她到我們小公司里來面試求職,又或者我去了新的那家公司,發現她就在那家大公司中任職。
然後我以完美的體態走過去與她相認。
可能是以一個哈嘍,一個微笑,或者一個招手。
她會對我說什麼呢?
如果是歌曲最後的那句話就好了。
而現實是,這一切到最後,都可能只是我剩下的一個夢。
一個開端青澀,結尾苦澀的夢。
一個甚至談不上錯過的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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