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敗事有餘


  沒完沒了的雨,一直下到清晨。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從酒店出來後,葉朝歌就開著車一路朝家裡狂奔。

  此時天色還很昏暗,雨刮器拼命刮掉車窗的雨水,好像也刮乾淨了葉朝歌心裡最後一點留戀:就算和沈歡離婚,會讓奶奶難過,她也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了。

  沈歡,必須從她生命中消失!

  至於之後,沈歡是不是會和陳千嬌卿卿我我,都和她沒有任何關係了。而且相信秦軒看到她和沈歡離婚,也會放過她的吧?

  想到秦軒,葉朝歌就又想到了黑衣人。

  以為她昏睡了過去,所以根本不知道在酒店裡發生了什麼。

  不過她能從客廳的一地狼藉里猜到,黑衣人一定是動用了什麼暴力手段,趕走了秦軒。

  他為什麼趕走秦軒?

  是為了保護她,還是別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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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人又是什麼人?

  帶著滿腦子的疑惑,葉朝歌回到了家中。

  她給沈歡買的小吃車,靜靜停在院子裡淋著雨,咬了咬牙,葉朝歌開門走進了客廳。

  她正準備上樓準備離婚協議,等天亮後好好和沈歡談談呢,卻在路過客廳時,猛地一愣。

  客廳里的板凳上,堆著一堆濕漉漉的衣服。

  是黑色的運動衫。

  和葉朝歌昏迷前記憶中,黑人穿的衣服一模一樣!

  難道,黑衣人跟來我家裡了?

  葉朝歌心裡猛地升起了這個念頭時,就聽客廳洗手間那邊,嘩啦啦的傳來淋浴的聲音。

  葉朝歌絕對是睡迷糊了,竟然緩緩抬腳走了過去,輕輕拉開了洗手間的門。

  洗手間分為衛生間和浴室,中間用一面霧面玻璃牆隔開,從玻璃牆後的影子中,葉朝歌能隱約看清後面人的身材。

  他的體型,也和黑衣人幾乎相當。

  難道,他真的在?

  葉朝歌的心,突然砰砰狂跳起來。

  每個女人,都有一顆旺盛的好奇心。

  葉朝歌也不例外,她想看看,從秦軒手裡救下她的人,是何方神聖?

  可是,人家可是在洗澡啊,偷看,不好吧?

  就在葉朝歌心裡鬥爭激烈時,水龍頭的淋浴聲突然停止。

  裡面的人關上了水龍頭。

  他洗完了,他要從浴室出來了!

  葉朝歌的小心窩砰砰狂跳,立馬轉身想走,不然人家出來看到她,她該咋解釋:我是來偷看你洗澡的?

  天哪,哪個淑女會做這種不知羞恥的事!

  就在她胡思亂想時,男人終於走了出來,但葉朝歌卻看到了一張她現在最討厭的臉:沈歡。

  他看到葉朝歌后好像也嚇了一跳似的,把擦頭的浴巾往前前一遮,磕磕絆絆的問:「你、你想幹嘛?」

  他的表情中還帶著幾分害怕,就好像葉朝歌要非禮他這個「黃花大閨女」似的。

  「啊!」

  葉朝歌嚇得尖叫一聲,感激抬手捂住了眼:「怎麼是你?!」

  沈歡聲音很無辜:「我剛擺攤回來,洗了個澡。」

  葉朝歌趕緊推門出去,才想起:客廳里的浴室一直都是沈歡用。

  如果有人在這洗澡,肯定是沈歡啊!

  她怎麼就鬼迷了心竅,進來偷看——

  剛想到這,葉朝歌見到了客廳里的黑色運動衫,頓時一股驚駭到讓她心兒都停跳了一秒的念頭浮上了心頭:難道沈歡,就是救下我的黑衣人?!

  看身形,沈歡和黑衣人很相似。

  而且如果黑衣人是沈歡,那他救葉朝歌的理由,就一目了然了:哪個男人,能忍受妻子給他戴綠帽?即使夫妻之前沒什麼感情。

  這個念頭升起後,就在葉朝歌心頭瘋漲。

  之前她很多麻煩莫名其妙的化解,也有了解釋,那就是:沈歡一直在背後默默幫她!

  葉朝歌,咬緊了嘴唇,這才想起:她平日從沒有關注過沈歡,根本不知道他都在做什麼。

  難道他表面上是個擺地攤的,背後——

  可想到這,葉朝歌又忍不住搖頭:可這兩年來,沈歡的表現實在太廢柴了。

  就在她胡思亂想的時候,沈歡圍著浴巾從她身邊擦身而過。

  葉朝歌忙問:「你剛回來?」

  「對啊,剛從北條街回來,那裡很多人都上夜班。」

  沈歡隨意說著,走到客廳抓起了那身黑色運動衫。

  北條街也是在郊區,和涼城大酒店相差上百公里,如果沈歡是黑衣人,不可能既在北條街擺攤,又去酒店救她。

  葉朝歌深吸口氣,又問:「這身衣服,是你的?」

  「是啊。」

  沈歡提起上衣和褲子給她看了看:「從夜市買的,兩件花了一百多。」

  多廉價。

  就連葉朝歌最廉價的睡衣,都足夠買好好幾身沈歡這兩條黑色運動衫、和運動短褲——

  運動短褲?

  葉朝歌眨了眨眼,大眼睛裡的疑惑消失了。

  沈歡這身衣服,上衣雖然和黑衣人的很像,但人家黑衣人穿的是長褲,而不是短褲。

  看來是我認錯了。

  確認這一點後,葉朝歌長長鬆了口氣:還好,不是他。

  但同時,她心裡又升起一股遺憾:她有多少次,在看那些小說時,希望自己的丈夫也像小說中那樣男人,能在背後默默支持她。

  不過緊接著,葉朝歌就開始嘲笑起自己了:他可是沈歡,不給你惹麻煩就不錯了,你指望他支持你?

  見葉朝歌一會咬牙一會瞪眼的,沈歡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你咋了?」

  「管你什麼事!」

  葉朝歌啪的扇開他的手,又開始生氣了:「沈歡,你前天到今天,都幹什麼了?」

  「吃槍藥了吧?」

  沈歡擰著眉,說:「前天我就是正常的擺攤。下午去進貨,不過回來的時候,倒是看到你倒在地上,我怕你感冒,就在浴室放了熱水——」

  葉朝歌俏臉一紅:「停,跳過這件事。」

  沈歡很無語的嘖了一聲,繼續說:「之後我被奶奶叫去了喝魚湯,然後又擺攤。就是那天晚上我發現了五條街這個好市場,前天晚上,昨天晚上到今早,我淨賺了得有七八百。」

  在沈歡的敘述中,他的生活除了擺攤就沒別的了。

  看著他提起賺了七八百時,那股子得意勁,葉朝歌再也沒興趣了,問出了最後一個問題:「你昨晚,沒去涼城大酒店?」

  我要是不去涼城大酒店,你早就被秦軒那啥了——

  沈歡心裡冷笑,臉上卻很茫然的搖了搖頭:「沒去啊,涼城大酒店一晚上那麼貴,我住不起。你問這個幹嘛?難道你昨晚在酒店?」

  說到這,沈歡臉色很合時宜的白了下,然後咬了咬牙。

  他是不是以為,我婚內出軌了?

  就算我婚內出軌,你又有什麼資格生氣?我之所以被逼去酒店陪秦軒,那可都是因為你!

  越想,葉朝歌越生氣,最後猛地抬起了手。

  她要抽死沈歡這個敗事有餘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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