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林中槍響
韓小雪重新走出樹林時,天色更陰沉了。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兩輛車,還有趙雅麗都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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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韓小雪意外的是,車又多了一輛:葉朝歌,不知道什麼時候也來到了路旁,倚在車頭,緊蹙眉頭看著趙雅麗。
兩人都沒有說話,趙雅麗倒是一直倚在車頭,默默吸菸。
直到韓小雪走過來,皺眉問:「葉小姐,你怎麼也來了,難道警方沒有提醒過你,最近不要出門嗎?還有,趙董,你——」
「韓小姐,我知道你要問什麼,能不能先聽我說?」
趙雅麗打斷了韓小雪的話。
除了聽她說,韓小雪也沒別的辦法,點了點頭。
趙雅麗又看向一臉敵意的葉朝歌,她也點頭後才無奈的嘆了口氣:「你們第一個想問的,肯定就是為什麼我和沈歡會出現在這,對吧?」
韓小雪是追著刺客而來,而趙雅麗是追著她來的。
葉朝歌又是追著趙雅麗來的。
那趙雅麗為什麼來這裡呢?
她一臉無奈的樣子,看向葉朝歌:「我也是被逼的,葉總,被刺客刺殺的一方,是您家老太太,對吧?」
葉朝歌不置可否。
趙雅麗嘆了口氣,又說:「昨天下午,沈歡不知道從誰哪裡聽說,兇手是之前一直藏匿在我家碼頭的刺客後,就找到我,非要讓我帶他找到刺客報仇。昨天一整晚,他都在我公司賴著不走,我只好答應他,打算去治安隊問問有沒有兇手的情況,結果剛路過高速站,就看到韓小姐正在追人。」
趙氏集團的總部不在涼城,要送沈歡回涼城治安隊的確要經過那個高速站。
她的解釋很合理,只是韓小雪有些尷尬。
昨天下午,不正是他在陳千嬌的病房外,不小心在電話中暴露了機密嗎?
沒想到竟然被沈歡聽了去了。
可話又說回來了,一個普通人敢追上去,找有槍的刺客報仇?
韓小雪古怪的問:「趙董,你在說謊吧?哪有人這麼……」
他就是這麼一根筋!
葉朝歌好看的眼角忍不住抽動,輪到她嘆氣了:「韓小姐,我倒是覺得趙董說的是真的,因、因為沈歡他一直這樣。」
沈歡可是在明珠海上酒店,面對那麼多龍國頂級富豪,都敢耍橫的主啊。
頭腦一熱找刺客報仇,一點也不難理解。
相反,這樣想來反而讓葉朝歌心裡有了安慰:沈歡失蹤,不是因為怕刺客,而是為了給奶奶報仇!
韓小雪還有些不信,正想再追問什麼,樹林遙遠的深處,卻突兀響起了一聲脆響:啪!
聲音不高,卻一下打斷了三人的思考。
韓小雪更是臉色劇變:「有人開槍!」
說罷,她趕緊抬腳沖了進去,絲毫不顧天上已經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
冬熊,一米九五,體重兩百斤。
滿身的肌肉,即使穿著寬鬆的運動服也遮掩不住。
而沈歡呢,起碼從外表上看,他還是很削瘦的。
可他拽著冬熊的衣領,提著他狠狠撞向亂石時,動作輕鬆的好像扔玩具的小孩。
冬熊只感覺自己的腦袋都要被撞開花了,被狠狠丟在地上時,也根本沒有任何反抗之力。
沈歡這才蹲下拽著他的衣領,再次問:「說吧,你是什麼人。」
再不說,他會殺了我!
冬熊驚恐的看著沈歡,還是鬆了口:「儂氏雄,代號冬熊,為龍淵效力。」
「我可不知道,龍淵什麼時候有了你這麼一號。」
沈歡冷冰冰的追問。
冬熊此時真的老老實實的,回答:「因為我去年才加入龍淵,還是新人。」
「新人?」
沈歡嗤笑一聲:「卡賓都失敗了,龍淵還敢派新人來暗殺我?他們還沒那麼蠢,不想死就說實話。」
說著,沈歡再次拖著他的衣領對準了亂石。
嚇得冬熊趕緊大喊:「沒騙你!我、我不是來暗殺你的,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誰!」
這下,沈歡愣住了:「你不認識我?」
「千真萬確!」
冬熊哀嚎著說:「我們的目標,是把活的陳千嬌帶回去!」
沈歡哪裡會信,狠狠將他腦袋砸向巨石:砰!
一聲悶響後,冬熊腦門直接冒血,一顆大包肉眼可見的腫了起來,冬熊更是差點沒翻著白眼疼暈過去。
像是丟死狗一樣,沈歡把他丟在地上。
老大一坨的冬熊,也跟爛肉似的趴在那,艱難的抬頭:「我、我沒騙你。」
冬熊這樣堅持,反而讓沈歡皺緊眉頭,重新問:「那派你來的,不是顧凌霄?」
冬熊也是一愣,隨即苦笑:「兄弟,顧凌霄是龍淵龍首,我、我還沒有資格見到他。」
「那是誰,派你們來涼城的?」
「是組織。」
冬熊似乎下定了決心,毫不保留的說:「三個月前,龍淵和北州巨蝰組織簽訂了合約。不久前,我們接到了巨蝰組織的委託,就是要把陳千嬌活著帶回去。其他的,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北州巨蝰?
重複了一邊這個名字,沈歡很快想起了有關這個組織的資料。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世界各地都掀起了不少極端分子狂潮,據說最多的時候各種組織多達一千多個。
而巨蝰組織,在其中相當不起眼。
據說所有成員加起來,也不超過三百人。
顧凌霄,怎麼會和他們合作。而他們,又為什麼會對陳千嬌下手?
陳千嬌有什麼價值?
冬熊出乎意料的回答,讓沈歡徹底陷入了思考中。
而冬熊,等得就是這個機會。
除了剛剛被沈歡一刀砍爛的消音手槍,他的袖子裡,還藏著一把袖珍型的手槍。
沈歡很強,被他抓住的時候,冬熊甚至有種無法抵抗的無力感。
他很討厭這種無力感,為此,冬熊不得不合盤托出一切。
要知道,刺客的原則就是不能透露僱主信息,更不能透露組織信息。
如果他暴露僱主信息這件事傳出去,冬熊在刺客界也就別混了。所以他必須挽回這一切,方法就是,幹掉沈歡!
見沈歡還在思索,已經悄無聲息把袖珍手槍上好保險的冬熊,知道時機已到。
袖珍手槍的口徑,也很小,且子彈只有六發。
但在如此近距離下,殺人需要六發子彈嗎?
只用一發就夠了!
冬熊本以為,射出這發子彈後,他就安全了。
「混蛋,去死吧!」
伴隨著一聲喝罵,他猛地擰身,槍口對準沈歡重重扣下扳機: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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