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讓他永遠閉嘴


  「你、你沒必要這樣看著我吧?」

  一邊輕踩油門,沈歡一邊語氣古怪的問:「是我臉上有花?」

  因為開車回家的路上,葉朝歌一直盯著他的側臉看,那副眼神,就好像要給沈歡扒下一層皮來。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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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有花,臭屁花!」

  副駕駛上的葉朝歌語氣不善,氣呼呼的說:「沈歡,我警告你,以後不准再做這麼危險的事!」

  沈歡一副很費解的樣子:「危險的又不是你,你那麼生氣幹嘛。打住,你不會是因為我脫掉外套幫你遮雨,就喜歡上我了吧?」

  「呸,誰稀罕你的外套!」

  葉朝歌真覺得沈歡嘴巴越來越賤了。

  以前怎麼沒發現呢?

  把劈在背上的外套丟在車座上,葉朝歌深吸口氣,很嚴肅的問:「沈歡,你這次能打贏持槍歹徒,純粹就是撞了狗屎運,如果再出現一次同樣的情況,你再會打架,能擋住子彈嗎?」

  剛剛在防護林里,葉朝歌和韓小雪都質問過沈歡:你是怎麼打贏的刺客?

  沈歡則一臉好怕怕的語氣解釋:不是他打贏了,是那個刺客太蠢,踩在青苔石頭上滑到了,所以沈歡才有機會踹掉他的槍,把他揍暈。

  沈歡編的這種鬼話,也就騙騙葉朝歌了。

  此時又顫聲說:「其實看到他掏槍的時候,我也嚇了一跳。」

  「你還知道害怕槍?!」

  葉朝歌喝問:「你如果真有個三長兩短,奶奶受得了嗎?你怎麼就這麼——」

  不識大體。

  葉朝歌想了半天,想到了這個詞。

  沈歡就是不識大體,只知道頭腦一熱就去做想做的事,卻從不思考後果。

  嫁給這樣一個男人,我真是倒了八輩子霉!

  葉朝歌越想越氣,又要張開她的櫻桃小嘴時,就聽沈歡倏地抬頭:阿嚏!

  狠狠打了個噴嚏。

  方向盤,也因為一下沒控制住,倏地一轉,不過立馬就歸正了。

  車頭只是猛地一擺,倒沒有發生其他意外。

  葉朝歌卻嚇得臉色一白,剛想質問沈某人是怎麼開車的,就見他只穿著背心,渾身濕漉漉的樣子。

  沈歡恐怕就是因為把外套脫給她擋雨,才著涼的。

  聳了聳小鼻子,葉朝歌不自然的關懷:「你沒事吧?」

  「應該沒事,就是有點受涼,你別感冒就好。」

  「哼,誰稀罕你關心。」

  葉朝歌哼了聲,想把外套還給他,卻發現早就淋透了。就算沈歡再穿上,也只會更加劇他受涼。

  不管沈歡再葉朝歌也不好意思再追問他了,閉嘴靠在車窗上,看著後視鏡。

  他們車後還跟著兩輛車,韓小雪和趙雅麗的車都在後面。

  劫匪也被韓小雪捆結實放在她的車上了。

  沒想到沈歡一時莽撞,竟然還抓住了真兇。

  葉朝歌喃喃想著,就見車子已經來到了菲爾斯的小區。巧了,穿著一身西裝的菲爾斯,就站在小區門口的公交站牌下,左右張望。

  葉朝歌看了眼時間,距離她追上沈歡又回來,已經過去了四個多小時。

  菲爾斯不會一直在外面等吧?

  剛升起這個念頭,葉朝歌就猛地晃了晃腦袋:我一定是和沈歡接觸太久了,被他一根筋的思維影響了。

  菲爾斯腦子又沒問題,咋可能傻乎乎的在外面等?

  正想著呢,就見一輛公交停在站牌前,菲爾斯沖開門的公交師傅問了些什麼,隨後公交車就又關門開走了。

  菲爾斯則很鬱悶的樣子,繼續左顧右盼。

  看來他是想出門,不過初來乍到不知道怎麼做公交。

  都是老同學,葉朝歌當然能幫就幫,沖沈歡說:「前面靠路邊停下。」

  沈歡向來沒啥家庭地位,乖乖點頭停下,葉朝歌搖下車窗問:「菲爾斯,你是要去什麼地方嗎?順路我可以帶你一程。」

  菲爾斯一副撿了錢的驚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麼坐車。」

  「正好順路,我送你過去。」

  葉朝歌可不會吝嗇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歡的胳膊。

  沈歡會意,正想打開後車座的門,緊跟在後面韓小雪的車也追上來了,在路邊戛然停下。

  韓小雪探出頭來,皺眉問:「你們做什麼?」

  「接個人。」

  沈歡搖下車窗指了指菲爾斯先生。

  菲爾斯可是個帥小伙,平日裡很多女生看到後,都走不動道。

  但韓小雪卻只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當回事了,說了句「別耽誤做筆錄」後,就重新啟動了車子。

  菲爾斯坐在後駕駛座山,有些奇怪的問:「朝歌,剛剛那位是警察嗎?為什麼說要做筆錄啊?」

  葉朝歌聳聳鼻尖,也沒當回事的,隨手指了指沈歡:「他瞎貓碰上死耗子,抓了個罪犯。警方需要我們去做筆錄。」

  菲爾斯很吃驚:「我的上帝,怎麼會有刺客呢?他是什麼人?」

  「誰知道是什麼人。」

  葉朝歌很無語的說:「刺客昏迷了,警方還沒審訊呢。」

  看得出來,葉朝歌不是很想提這件事。

  菲爾斯也很識趣的沒再追問,目光,卻若有所思的通過後視鏡看向了沈歡。

  按理說,沈歡作為司機,開車的時候應該專心致志的看著前面才對。

  可菲爾斯看後視鏡時,卻和沈歡的目光正好對上。

  沈歡的眼神,很犀利。

  菲爾斯有種對上了一把刀的感覺,臉上卻不動聲色的致以溫和的微笑。

  沈歡也沒再繼續看他,專心開車去了。

  菲爾斯卻沒放鬆下來,心裡升起一抹殺意:幾個小時前,葉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來時,就帶了個罪犯回來。

  那這個罪犯是何許人也,菲爾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只要成功逃進防護林,順著無人居住區一路西井,就能到陰條嶺自然保護區。

  那裡是真正的無人區,冬熊一旦進去,警方就永遠別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卻失敗了,還被沈歡抓回來了。

  儘管早就從組織那聽說沈歡不是一般人,可菲爾斯只當他背景強大,沒想到武力也這麼厲害。

  車速很快。

  十幾分鐘就來到了江嶺科技大廈前,菲爾斯下車笑著和葉朝歌告別後,就緩緩走到無人角落,撥通了一個號碼:「灰狼,情況有變,冬熊被抓了。」

  那邊的灰狼立馬驚詫尖叫:「怎麼可能?!涼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銳?!」

  菲爾斯深吸口氣,緩緩的說:「動手的是沈歡,不過好在,冬熊被抓時就昏迷了,這麼短的時間內,他應該還沒有被審訊。」

  這下,灰狼為難了:「那我們怎麼辦?冬熊知道我們很多秘密,包括組織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問下交代了這些,麻煩就大了。」

  菲爾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個辦法,讓他永遠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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