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你就是殺人犯


  作為事件的相關人員,沈歡和田小雅、葉朝歌以及發現屍體的保潔阿姨,都要被帶往警所做筆錄。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葉朝歌和田小雅坐了一輛車,保潔阿姨和沈歡一個是第一發現人,一個是最後接觸著,都是單獨被送往警所的。

  送沈歡的,就是英姿颯爽的韓特勤了。

  沈歡坐在副駕駛上,眼珠子有一搭沒一搭的在韓小雪勒著安全帶的胸口前掃過。

  在被韓小雪發覺,挨了幾次瞪眼後,他才訕訕的靠著車窗開始琢磨:葉朝歌究竟有什麼魅力,能吸引那麼多的麻煩?

  這幾個月來,她周遭的麻煩就沒有斷過。

  而且,這些麻煩一次比一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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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還只是涼城幾個家族之間的鬥爭,後來,就麻煩就捅到明珠燕都了。上周為了救她,沈歡深入沙漠,連兄弟都重傷而歸。

  為啥?

  到現在為止,沈歡大概知道葉朝歌是巨蝰組織選好的祭品。

  可巨蝰組織被幹掉了,她的人頭卻又出現砸了刺客品台的懸賞榜單上。

  而今天出現的刺客羅絲,她身中的亞巴頓病毒,也似乎在告訴沈歡:一切的背後,還埋藏著更多的秘密。

  沈歡不是什麼聰明人,所以在想到這些時,最直觀的感受就是:腦殼痛。

  「最粗暴的方法,還是直接找出真兇來得快。」

  沈歡深吸口氣,編輯了一條簡訊,發送向雪莉。

  他本不願意一次次的再和龍淵扯上關係,但沒有刺客界的幫忙,他一個人能做到的事情還是太少了。

  「你再給誰發簡訊?」

  突兀的,韓小雪開口問。

  沈歡聳了聳鼻尖:「一個朋友,我不是剛回來嘛,晚上約了喝酒。」

  「那你今晚回家睡嗎?」

  韓小雪再次問。

  沈歡嘿嘿一笑:「你這話問的跟新婚妻子一樣,咋,我不回家你寂寞了?」

  「呸!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韓小雪俏臉微紅,快速說:「是妙齡總問起你,她還以為你都有錢開餐廳了,就打算搬出去住呢。」

  「害,那是找朋友借的,還得蹭你幾天便宜房子住。」

  沈歡隨口說。

  倆人根本就是在嘮家常,一點都沒有執法人員跟嫌疑犯在一塊應該有的緊張氣氛。

  可韓小雪下一句話,就讓沈歡呆住了。

  她抿了下唇角,突然說:「沈歡,殺死羅絲的,就是你吧?」

  沈歡眉頭一挑。

  韓小雪接著說:「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指紋,所以殺人犯肯定是個高手。我猜羅絲是衝著葉朝歌來的,你看出她是刺客了,所以解決了她。」

  她說到這,沈歡臉上的笑容收斂了。

  韓小雪在繼續她的推理:「你殺了殺羅絲後,快速處理了指紋等證據,然後走樓梯而不是電梯衝到一樓,藏進監控室消除了攝像記錄後,又沖回秘書處的辦公室,躲進廁所一時銷毀罪證,二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

  沈歡還是沒說話,而是默默點上了根煙。

  「畢竟沒人能在十分鐘不到,甚至只有六七分鐘的時間裡,做完這一切,尤其是爬樓梯上下三十多層。」

  說到這,韓小雪幽幽嘆了口氣:「除了你。」

  吱嘎。

  車子停在警所前。

  韓小雪轉頭,正眼看向沈歡:「你曾經是山海組的成員,是龍國最精銳的士兵,連董仁徒老大都對你欽佩不已,所以你能做到這一切,不奇怪。」

  吐出口煙霧,沈歡笑道:「你這麼好的腦筋,在涼城呆著屈才了。」

  「所以我才想進山海組。」

  韓小雪呵呵一笑:「沈歡,我聽董老大說了,你兩年前就退出山海組了,現在你隨意殺人可是犯法的。不過嘛,我剛才說的都是推測,還沒來得及去調查證據,比如,去樓梯間檢查一下扶手上有沒有你的指紋,地上有沒有你的鞋印之類的。」

  沈歡揚眉:「妞,你不會是想威脅我吧?」

  「我哪敢呀。」

  韓小雪笑容更燦爛了,嘴裡卻說著和笑容完全不符的話:「不過如果你不回答我的問題,我就去揭發你!」

  「樓梯里沒有我的腳印,扶手上也沒有我的指紋。因為真的不是我乾的。」

  沈歡把菸頭探出窗,彈了下菸灰:「不過我願意聽聽你胡扯那麼多,是想問我什麼問題?」

  「國外,一手創立龍淵的龍首,是誰?」

  毫不猶豫的,韓小雪盯著沈歡眼睛問。

  沈歡愣了下。

  韓小雪就繼續說:「我聽說,關於龍首的秘密山海組的正式成員都知道。我現在算山海組的預備役了,但想成為正式成員,還早呢,所以,想問問你這個出來的人。」

  「不知道。」

  沈歡乾脆搖頭,開門就走:「你還是去告發我吧。」

  「唉,你等等!」

  韓小雪也趕緊停車,開門追了出去。

  後面,運送葉朝歌的警車剛剛停下。

  看著朝沈歡追去的韓小雪,葉朝歌心裡莫名有些煩躁。

  ……

  「法醫已經完全確定,死者就是國際上臭名昭著的刺客組織花魁會的一員,刺客的目標,就是葉總你。不過被不知名的殺人犯,提前幹掉了死者。」

  鑑定結果出來後,韓小雪跟葉朝歌和沈歡宣布了結果。

  其他人都先走了,因為葉朝歌和沈歡是事件相關人才留下。

  對這個結果,葉朝歌倒是沒有多意外,畢竟之前她剛剛經歷過危險組織的綁架,神經多少粗壯了點。

  等警方把兩人也送回公司,兩人從停車場裡走出時,葉朝歌看著沈歡,突然問:「沈歡,其實就是你殺了羅絲吧?」

  「哈?」

  沈歡呆了下:咋誰都知道我是殺人犯了?

  葉朝歌又繼續說:「其實你身手很厲害吧?趙家那次,是你威脅了他們。之前在燕都城幫我的,也是你。其實你就是傳說中的刺客之王龍首,對不對?」

  看沈歡很傻的表情後,葉朝歌撇了撇嘴:「算了,當我沒說,你一輩子都達不到龍首那種境界的。」

  說著,葉朝歌眸子又有些亮:這次殺羅絲保護我的,是不是也是他呢?

  想起那天在劫匪中救出她的男人,葉朝歌竟然有些痴傻:如果我的男人,有那樣強大就好了。

  「啥狗屁的龍首,在我看來還不如擺地攤呢。」

  沈歡很不屑的說:「哥們好歹是正經職業,賺的錢都見得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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