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荒蕪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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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富饒而美麗的日德蘭大草原,就在腳下。

  但是為什麼要提到曾經的......哪一個綠色的大草原?

  此前的日德蘭大草原,一直系屬於一種西域胡人的領地。

  它們人高馬大,善於繁殖牛羊馬匹,而且養的牧羊狗會看管羊群抵禦狼群。

  但是這些西域胡人,不喜歡生性懶惰好色的中土人。

  此前它們不讓中土人靠近他們的草場,並且用反曲弓把進入它們草原的商人趕跑。

  經過三百多年的融合和通商,最終,中土人把精美的食品和飾品,傳入這片草原,然後是教皇國的騎士兵團大軍強勢的入侵,屠殺和劫掠這裡的牲口和女人、孩子,最終霸占這裡的草原,組織修建了26座原始土城,在這裡強迫土著人,胡人,放馬養羊。

  日德蘭大公功不可沒,於是成為了這一大片西部草原的領主。

  所以,很多故事的主要情節,就是推送強者,對弱者的一種強勢與碾壓,這就是戰爭,它所謂的某種勝利。

  做人,只要學會嫖,學會搶,.....學會了各種不仁義,那所謂的文化,就可以任意為之書寫歷史和最終定義。

  因此,作為一個新崛起的黑暗時代的地域領主。他建立了強大的王國,組建了強勢的軍隊,構建了新的制度和法條,然後他就可以安逸的享受現實了。

  所謂現實,其實就是這樣締造的。

  這也是數千年,人類所謂的文明,圍繞的核心和主題。

  但是沒有任何人意識到,一種徹底的征伐,一種完全的榨取背後,會是一種貧瘠和毀滅。

  這種現實,沒有誰能夠預測。

  以前的德茂草原只有400萬羊,200萬頭牛,50萬匹野馬在這裡生生不息。

  但是自從日德蘭高原進駐了神聖騎士團以後,這裡的羊群只有不到100萬隻。

  其實餵養的數字比這個多很多,草原上的人口,從此前的12萬,發展到後來的300萬。

  因為人多,牛羊數量能多得起來麼?

  牧草沒有完全生長出來,就給牛羊和馬匹吃光了。

  長時間的這樣,導致很多草場,此後一毛不拔,一根草都沒有。

  於是,日德蘭公爵王國,它的貧瘠蠻荒末日,就是這樣的到來。

  此前為何富裕?今天為何貧瘠而顆粒無收。

  草原牧民不能繳納如數的稅收,就被抓去鞭打,被奴役,被流放和強行罰做苦役。他們家不家,國不國,因此很多草原部落,發生了牧民起義。

  墨菲斯手下的貴族,是用血腥的手段去屠殺,和當眾處決了很多牧民,有的一個部落全殺光了。

  但是人口集聚減少到此前的一半以後,他們的貴族經濟並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

  相反,他們的子弟窮奢極欲的還在歌舞昇平,懶風吹得貪官醉,只把杭州作那個州,

  畢竟這些貴族人等,他們諾大一個莊園,需要花匠打理,需要保潔和廚師一大群人,這些人都是要開工資的。

  他們在莊園裡,現實包養的數百個年輕女人,衣食住行都需要大把花費,沒有稅收作為收入,她們不能一直依靠吃土。

  所以內部經濟它有問題,就得依賴外部戰爭來解決。

  一旦有了戰爭的理由,不繳納稅收的牧民和平民,被罰做苦役的窮人,就不願意當兵來贖罪。

  只要王國喊出很高大上的口號,就可以讓這些不繳納稅收的賤命,去為他們創造新的額外價值。妙筆閣小說 .

  很多人其實看過很多軍事歷史,和說自己其實已經懂了很多的軍事文化。

  至少根源上的一些東西,系皮毛不見,只是看到了面上的一些粗淺東西。

  戰爭,是為了某種利益,而無端趨勢的一種暴力行為。

  戰爭,是為了貴族集團,而什麼事情可以作為的一種偽裝。

  戰爭,是殺死它人,毀滅兩方生命與領地,而做出的一種犧牲。

  什麼是戰爭?我輩難以看懂。

  -

  李阿杜捲入了一個黑暗領主時代的現實當中。

  但是他突然的意識到,這個時代和他的那個時代,存在模式其實並沒有根本意義上的不同。

  他的那個時代,也有提供有錢人休閒的會所浴室和桑拿館,麻將棋牌館。

  這裡的大城市,公眾的貴族洗浴中心,還有女奴免費為你搓背的服務。

  但是李阿杜的年代,這些東西和內容系不能多去數的,會涉及到一群人的消費敏感神經。

  這裡是有錢你進去,可以看到浴室里的人,無論年輕的男女,系什麼都不會穿的,在你身邊水池內外任意的活動。

  畢竟這裡是黑暗年代,封建領主時期。

  何況這裡的人在街頭也不怎麼講究遮體。畢竟窮人生下來,就沒有一件好麻布衣服穿。

  街頭赤身露體,滿身泥垢的流浪漢亦多了去了。

  -

  所謂富庶的日德蘭高原草場,此刻很多地方是一片黃土地,看不到綠色植被和牛羊群。

  因此,他墨菲斯即便是當上了大公,成為了事實上的國王。

  身邊錦衣玉食,亦美女成群......但是下面暴亂不斷,民變不息,耳邊到處是屠殺和刑求傳來的慘烈叫喊,他夜裡睡不著......

  白天不是某個城主來報,今年對不起,屬地顆粒無收還有了瘟疫,死了數萬牛羊,估計百姓都吃的成了問題......

  「今年你不交納賦稅就算了,就當我少吃一頓肉。」

  那邊來人說,領地里暴亂的胡人,殺了城主的衛隊長,搶奪了城郭里囤積的軍糧還占山為王去了。

  「他以為當土匪就那麼容易,就讓他去當,把那附近土城的糧食搬空,過了冬季就帶兵進山剿匪,沒被餓死的就全部殺了,匪患就能很順利的平息。」

  墨菲斯和其它的國王比還算是生活簡單沒有吃一碗倒一碗。

  他身邊的女人和一切,從他進王宮起就沒有多增加一件。

  至少他沒有肆意的橫徵暴斂,在母親是修女的事實面前,他還算是一個行規道矩的男人。

  雖然作為女色,在他身邊亦很多,但是他從來不隨意找女人進他的房間。

  因為他知道,前面的父皇就是得某種怪病死的。

  從某個科學的角度來說,系性病,一種惡性梅毒。

  人不作死,就不會死。

  即便有人免費送財色,他才不會拿自己的小命去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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