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粉晶還是白晶


  另外一條簡訊,是一個快遞。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誒?她不記得自己需要接收什麼郵件啊?

  趕忙去取件箱看了一眼。

  快遞包裹不大,是一個小盒子。上面標註的物品類型是首飾。好像是本市內的當日達,寄件人是管津文。

  ???

  為什麼要突然買首飾?

  林零感覺現在拿上樓難免太顯眼,萬一吸引過來同事的目光不太合適。她今天已經是公司內的話題熱度女王了,此刻應該識時務地避開這些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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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暫時把這個快件放回取件箱,等到下班以後再拿?

  不對,管津文明明可以下班之後順手捎給她,可是現在就急吼吼地把它寄過來……

  應該是希望她帶著這個首飾。

  林零往衣服上的口袋裡一摸,幸好,鑰匙是在的。她用鑰匙劃開快遞盒子表面粘上的膠帶紙,把快遞盒拆開丟掉,拿出裡面的首飾盒。

  是一枚戒指。

  戒指是銀質的,上面鑲著一圈細小的水晶顆粒,不是很招搖,平時戴也正合適。

  ……只是一枚好看的戒指而已。

  這種款式簡單的戒指,一般都是通號吧,這種情況下女士戴在食指上應該就正好。

  林零把戒指套在食指上,很明顯大了一圈,松垮垮的。

  「管津文怎麼回事啊,」林零被管津文弄得很無語,「他不會把他自己的戒指寄給我了吧?」

  可是這個戒指的寬度和設計,很明顯就是女式戒指。

  每根手指挨個試試吧。

  最終,林零確定,這枚戒指戴在中指上大小正好。

  因為吃飯寫字林零慣用右手,所以就先把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了。

  戒指並不誇張,而且被戴在了辦公室里任何一位同事看向她的工位時,都很少會注意到的左手上。林零今天也就暫時躲過了一波八卦。

  下班之後,管津文又準時出現在公司樓下。

  林零很心虛地避著同事們或欣羨或好奇的目光,和管津文並肩走向地下車庫。

  上車之後,管津文突然拉過她的右手,沒有看到應該出現在中指上的戒指。林零趕忙獻寶似的伸出她的左手,告訴管津文她有在乖乖地戴著戒指。

  管津文皺著眉把戒指從林零的左手中指上摘下來。

  「你戴錯了。」

  啊?這個有什麼講究嗎?

  「左手中指帶戒指,說明你現在極度渴望一段戀情;只有帶在右手中指上,才表示你現在正處於一段感情當中。」管津文伸出自己的右手,「就像我這樣。」

  同款的戒指,不過戒指的環形設計更寬了一些,能明顯看出來是男款。

  哦。原來是這個意思。

  她又不會被別人拐跑,他在瞎擔心什麼啊?

  「戴這個戒指,我的手都感覺不是很方便了。」林零調出一種她需要撒嬌賣萌的時候慣用的柔軟聲線,企圖讓管津文不要太糾結戒指佩戴的問題。

  她現在已經感覺到有點不習慣了,常用的右手的中指上有個什麼東西一直硌在那裡。

  不是很舒服。

  「不舒服?」

  林零瘋狂點頭。

  「你習慣就好了。」

  ???就這樣?

  「我每天也要打一天的代碼,我都戴著呢。」管津文晃了晃他的右手。

  看來沒得商量了。

  林零氣鼓鼓地哼了一聲,「你開車吧。」不想和你講話了。

  管津文也不言語,自顧自地開車。

  他特地挑了銀質的,鑲有白水晶的戒指。因為銀質的飾品戴起來質感好,而且看起來低調;佩戴白水晶有幫助人振奮和集中精神的作用,林零很需要。

  當然,也有一部分的原因其實是——

  「先生,白水晶的戒指也可以和粉晶的戒指配成一對哦。很多女孩子和男朋友來買的時候,都會選擇自己戴粉晶的款式。先生要不要考慮一下呢?」

  一樣的價格,粉晶的款式的確看起來更少女一點。

  不過,一方面林零不喜歡粉色,另一方面……

  管津文曾經道聽途說,好像粉晶可以……招桃花。

  哼,看來,還是不要買粉晶為妙。

  林零的世界裡,有他這一株桃花,足夠了。

  林零當然不知道管津文的這些心思,她甚至完全不識貨,還一度把這枚戒指當成了普通的時尚款,就是合金鑲嵌玻璃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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