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不如我們把它…


  喝酒,西方人的剛需。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準確一點表述是,以西歐為發源地的文明中,酒精飲料是他們文化中的日常飲品。而這種飲食文化的形成,自有其內在的原因。

  

  和中國人不同,西方民眾一直沒有形成喝開水的習慣。

  這是為什麼呢?

  西方文明歷史的大部分,是長達千年的宗教神權+封建的模式。『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隱藏在這句經典名言下的,是密密麻麻的各種大小封建領主。

  注意,是領主!

  歐洲佬沒有類似「食邑五百戶」這種制度的。和因為中央集權,自秦漢後就進入貴族虛封的中華封建王朝不同。西方在工業革命前的千年時間裡,他們的貴族領主,一直都是實封的。

  實封!

  公、候、伯、子、男,甚至男爵下面還有「騎士領」這種一個村莊大的封地。一層套一層,跟俄羅斯套娃似的。實封制度下,產生了大量的封建貴族。

  這就造成了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呢?

  山林河澤,皆有其主。

  這就很要命啦!

  在化石能源時代之前,人類文明處在生物燃料時代。遊牧的燒馬糞,定居的砍柴薪。由於森林的所有權歸領主,並且領主就在領地里。中世紀的歐洲人,進林子裡只能『撿』柴火,未經領主允許,是不能『砍』柴火的。

  你亂砍柴?

  那領主就亂砍你!

  林子是領主家的,誰擁有誰心疼嘛。

  柴薪能源獲取不足,就只能優先滿足做飯和取暖的需求。燒水的優先序列,排在這兩者後面,但由於能源不足而被省略。這就是西方為什麼沒有形成喝開水習慣的根源所在。

  不喝開水,是因為燒不起汽油……啊不,是燒不起柴火。

  那他們是怎麼解決飲用水問題的呢?

  喝酒唄!

  喝生水會生病,喝酒總不會拉肚子吧?

  現代酒精飲品,酒精度10°以上,就可以不標註保質期。用酒精保證飲用水新鮮,確實是科學的。

  但它首先是個生活經驗的總結。

  大航海時代,除了壞血病,非密封容器儲存的淡水容易變質,也是海員的一大殺手。航海家們的應對方式,就是喝酒:水手們搬上船的食用水裡面,絕大部分是淡酒。而水手的日常,就是拿酒當水喝。

  海員喝酒的傳統,一直流傳到現代海運業中。

  一條遠洋TEU,船員也就二三十人,一次伙食補給,能吊上去一整板的啤酒!

  在西方這種文化氛圍下,開酒坊、搞酒廠,確實是一件有錢途的產業。不管什麼時代,剛需行業永遠不用擔心市場規模萎縮。比如說,『丈母娘剛需』呵呵。

  而史蒂夫煩惱的是:光靠一個酒坊,賺錢太慢了!

  「洛奇,你還知道有什麼生意能賺錢嗎?」

  「額…啊…這~~」

  「我覺得吧……」洛奇一時語塞。

  論騎馬打獵玩槍,洛奇是一把好手。可你要問他生意的事?洛奇要是自己有那個眼光,會做生意能發財,他還住你家幹嘛?

  「要不,搞皮毛生意唄。」

  洛奇實在想不出轍,現學現賣:「我看保羅販皮毛,應該挺賺錢的吧?」

  「那個不行。」

  「要是我們也搞皮毛,鎮長一定會和我們火拼的。」史蒂夫哭笑不得,解釋道:「和咱們家的酒坊一樣,保羅的皮毛貿易,也是他生意的核心。」

  「這個跟旅館、酒館的性質不一樣。」

  「動了,就要拼命的!」

  「怕他個吊哦!」

  論幹仗,民風淳樸的牛仔們,字典里就沒有【怕】這個字。

  「我是想找門新的生意。」

  「要是生意都還沒做起來,還沒掙到錢,就要先賠進去十幾條人命。這叫做生意嗎?哪有做生意先賠本的?」

  洛奇撇撇嘴,對自己被一9歲小孩教育是早已習之為常。

  「那我就不知道了!」

  大麥克斯搞定磚窯的選址後,莊園裡的人手,重新鬆緩下來了。陪史蒂夫少爺上街溜達,這活就落回到洛奇身上——讓大鬍子那瘸子,天天陪個半大小子滿街逛悠,那可就太折騰人啦!

  該溜子出街,必有人陪!

  小時候,他後面跟的是胖女傭。自打美墨戰爭爆發那段時間開始,陪史蒂夫的人就換成了莊園的叔叔輩護衛。

  玉器不與瓦礫爭鋒。

  自詡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的史蒂夫,苟是非常狗的!就算身後有自家槍手跟著,他日常溜達的路線,如非必要是不會跑出小鎮的範圍之外的。

  安娜表示非常的省心!

  剛剛,

  由於腦瓜子裡思考著那些酒精文化形成的『高大上』玩意,史蒂夫腳下不留神,一路直線溜達。走著走著,已經到了小鎮外的河道邊。

  清冽的河水,蕩漾開初夏的暑氣。

  史蒂夫跑到河邊,想換換腦子。

  兩手托腮蹲在河灘上,鵝卵石微微有些硌腳。他放空雜念,低頭向水面望去。波光粼粼的河面,出現了一個倒影。

  一個字,賊帥!

  唇紅齒白,高鼻深眼,挺拔的鼻樑往上,是一頭金燦燦的髮絲。這簡直比扎克·科林斯小時候還要帥,都快趕上讀者姥爺了!

  史蒂夫正沉溺於自己的美色。

  撲稜稜一道身影,划過水中天。

  史蒂夫轉頭看過去,只見一隻肥鴿子落地。

  灰綠色的鳥頭毛,火紅的胸脯像一團火,褐紅色的翅膀羽翼撲棱著,肥鴿子一扭一扭,蹦蹦跳跳的踩到河邊一塊鵝卵石上,低下頭,歡快地喝著清澈的河水。

  「洛奇,快看!那裡有隻什麼鳥。」

  「那叫旅鴿,史蒂夫。」

  「旅鴿?」

  Passenger這個有點莫名其妙的詞彙,讓史蒂夫愣了一會才反應過來。然後……史蒂夫不爭氣的淚水,就從嘴角流了下來。

  伸手一指,「洛奇你看!」

  「這隻旅鴿,戴了綠帽子。」

  「它的心情一定非常不好。」

  「心情不好就不會好好吃飯,不去覓食它就會餓死。既然這樣,那就讓我們來幫它一把吧。怎麼幫助它,避免它餓死自己呢?」

  「不如……」

  「我們把它烤了吧?」

  可憐的洛奇完全接不住梗。全程都是史蒂夫在自導自演。

  但這並不妨礙洛奇從腋下槍袋中抽出一把龍騎兵。就算只能用左手,洛奇一槍轟掉十米開外的鴿子,還是沒有問題的。

  洛奇·真·一把好手

  砰!

  黑火藥的硝煙,從槍口冒起。

  從8吋滑膛槍管中射出的鉛彈,玄學般精準命中,一槍爆掉了那顆綠帽鳥頭!

  史蒂夫開開心心去撿屍。

  「嘿!洛奇,你說我們是把它架起來做燒烤呢?還是去弄點花旗參,燉鴿子人參湯?」

  「旅鴿肉,可是很美味的哦~」

  師太禿驢摸得,貧道就摸不得?

  吃只旅鴿,史蒂夫是完全沒有啥狗屁負罪感的。這玩意在1849年,起碼還有10億規模的種群,又不是他史蒂夫給吃滅絕的。

  一腳深,一腳淺。

  史蒂夫歡快的跑到溪水邊,撿起了無頭的鴿子。

  紅配綠賽狗屁。你還別說哦,去掉頭頂那撮綠帽,這隻鴿子火紅色的胸毛和褐紅的羽翼,渾然一體。看起來好看多了。然後……

  史蒂夫的目光,就被鴿子壓在身下的小黑石子吸引了!

  黑不溜秋一小塊。

  原先旅鴿就落腳在這石子上面去喝水的。史蒂夫伸手撿起來一看,喲,被溪水沖刷過的黑石子,呈現一種鋥亮的黑。

  陽光下,這黑石頭在某些角度上,居然黑到熠熠反光。

  煤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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