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次相遇


  2009年的夏天。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滎城一中作為滎市最好的高中,無論是老師資源,還是學校硬體,都稱得上的百里挑一。

  

  女生宿舍是四人間,上床下桌,與其他學校的八人間宿舍相比,實在是令人羨慕了。

  寧安靠在門口邊,啃著一個剛剛洗好的蘋果,滿意地看著哥哥寧謐上躥下跳地幫自己鋪床,她瞧著形單影隻的程澈,問道:「程澈,你家人怎麼沒和你一起來?」

  程澈的動作一頓,才輕輕說道:「我家人都太忙了,沒時間。」

  寧安「喔」了一聲,繼續啃蘋果,對著寧謐指手畫腳:「我爸媽也是,兩個人跑到俄羅斯過結婚紀念日,讓我哥這個不靠譜的送我來學校,你看看,連枕頭都鋪反了!」

  門口突然一響,緩緩打開,一個女生的小腦袋探了進來。

  這個只有一米五五的波波頭女孩是辛鳴兒,五官和身高一樣袖珍,她戴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足足占了臉部面積的二分之一,只要她微微一笑,蘋果肌都能懟起鏡框。

  半個小時後,宿舍里最後一位女生池薩也到了,她是一個捲髮飄飄的高瘦女孩,左邊耳骨上足足打了五個耳洞,鎖骨上還有刻了一行若隱若現的黑色紋身,走起路來像T台模特。

  寧安一看見池薩,慶幸地拍了拍胸口,心想幸好她剛剛就把哥哥寧謐給趕走了,不然寧謐在這世界上的好妹妹又要多一個。

  經過一個下午的相處,程澈漸漸摸清楚了宿舍里其他三個人的性格。

  寧安自來熟,笑點極低,一點小事兒就能笑得七仰八叉、合不上嘴,甚至有點瘋,隨時隨地都能嗨起來。

  辛鳴兒是個文靜的女孩,膽子有點小,說話的時候眼神不由自主地會閃躲,不敢直視別人的眼睛,兩根手指常常會背在身後像攪拌機一樣擰著。

  池薩說話比較少,大部分時間都很沉默,閒下來就喜歡擺弄著一把木質的大吉他,像是個流浪的文藝女孩。

  等到晚上的班會時間,辛鳴兒約了認識的初中同學一起去教學區,池薩習慣獨來獨往,先走一步。

  只有程澈和寧安結伴出發。

  程澈在走出宿舍樓大門時,突然往後看了一眼。

  「你看什麼呢?」寧安順著程澈的視線看過去,發現並沒什麼異常。

  「高一男生宿舍是在那邊嗎?」程澈指著對面的一棟樓問道。

  「應該是吧,」安寧指著遠處的三棟樓,「我哥在那棟高三宿舍,這個是高二男生住的,那棟樓應該就是高一的男生宿舍。」

  程澈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安寧看著她,似乎想到了什麼,突然激動,「你男朋友住在那啊?」

  程澈被「男朋友」這三個字嚇了一跳,「你別胡說啊。」說完她還想去捂住安寧的嘴。

  安寧躲開,指著程澈臉上莫名其妙出現的緋紅,「那你臉紅什麼?」

  「我是被熱的好吧!」程澈揉了揉臉,似乎想要把紅暈揉開,像一隻毛茸茸的皮卡丘。

  兩個人邊笑邊走,很快就走到教學區。

  程澈不經意間抬頭掃了一眼教學樓門口張貼的紅榜,卻一下愣住了。

  寧安看著突然頓住的程澈,「咋了?」

  程澈慢慢走到紅榜面前,凝視著紅榜最上方的一行,只有金燦燦的兩個大字,鮮明而又深刻。

  「祁琚?」寧安瞅了一眼程澈,「被他的成績嚇到啦?他可是我們初中的大神。」

  「你和他是一個初中的?」程澈歪頭看著寧安。

  「是啊,我們都是師大附中的,」寧安咂咂嘴,「他居然沒出國?」

  「出國?」程澈喃喃重複道。

  寧安點頭,「是啊,他初中的時候就拿了幾個比賽大獎,我們都以為他是為了出國做準備呢。」

  程澈沒有說話。

  「幸好這紅榜上沒貼他的照片,不然又要被一些花痴迷妹裁掉私藏,」寧安摸著下巴說,「你從外地來,不認識他,他是我們初中的校草。」

  程澈撇了撇嘴,低聲地說了一句:「你要是見過他小學五年級還尿床的樣子,就不會覺得他帥了。」

  寧安沒聽見她的碎碎語,還在自言自語地感嘆。

  -

  高一三班的班主任是數學老師,叫做侯斌,大家都稱他作老侯。

  老侯說話慢條斯理,體型微胖,戴著一副細金絲邊眼鏡,顯得兩道黢黑眉毛特別粗,再配上精神的小寸頭,有點像中年版的蠟筆小新。

  寧安打量一番站在台上滔滔不絕的老侯,「從面相上來看,老侯好像挺善良的。」

  程澈用馬克筆在每一本書上都認真地寫下自己的名字,抬頭掃了一眼,贊同道:「從體型上來看,老侯應該過得挺幸福。」

  寧安轉頭,捏了一把程澈纖細的手踝,「瞧你這小身板,老侯一條腿都能壓得你骨折。」

  她湊近看程澈寫字,「你寫名字居然寫在書封上?」

  程澈下意識地點頭,手上的動作卻突然頓住了。

  以前她總是和程亦奇或者祁琚擠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最後收拾東西裝進書包里的時候總是會拿錯書本。

  程亦奇的書本上要麼貼滿了火影忍者的大頭貼,要麼畫滿了科比的投球姿勢,七歪八扭得慘不忍睹。

  祁琚的書本則是一片空白,基本上沒有筆記,偶爾出現幾行公式,大部分都是程澈看不懂的字母。

  為了減少拿錯書本的機率,所以她就養成在書封上寫名字的習慣。

  但是,自從她四年前離開滎市之後,就再也沒有人的書本能被她拿錯了。

  所以她現在把名字寫在書封上還有什麼意義呢?

  程澈無聲笑笑,拿過下一本地理書,掀開封面,把名字寫在了第一頁上。

  ------題外話------

  這個星期三次元太忙了,從下星期能恢復隔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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