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145.高有才的無奈


  第154章 145.高有才的無奈

  李曉光聽得很滿意,笑容漸漸勾起,他已經不打算做這一行了,因為這一票下去他肯定能賺不少。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至於陳經理口中所說的,將東西按名號送回去,那是不可能吧。

  李曉光直接轉身就離開好吧,這種店鋪不要也罷。

  就在自己手中握著充足的證據。

  有著合同簽約的過程視頻,而且還有合同,合同上方還標確了,如果發生意外自動解除合同,並且對方要按一百倍的價格賠償。

  對方都那樣了,租給自己的地方還堆積東西,顯然是已經達成了自動解除合同的條件。

  當然如果一百倍的賠償內部包括購買的東西只算是租借,弟弟租的話那得要多立個案子了,惡意毀壞個人財產,自己買的東西價格早已經過了幾十萬,讓對面做幾十年的牢,應該可以的。

  而且太充電寶還是高新產業高新技術,這價格還不是他隨意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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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上剛才打電話的錄音,以及之前微信的消息。

  恐怕陳經理這一行人作為祝福慣了,沒有想到有人會起訴他們吧,到時候真想看到那醜惡的嘴臉,露出驚恐的表情,還真是讓人期待呢。

  夏玲。一路之上,雖然想清楚了前因後果,得知此事過後肯定會得到一大筆錢,並且對方也能受到相應的懲罰,但還是氣鼓鼓的,感覺這世界好亂,怎麼可以這樣子。

  喝完咖啡回到家中,兩人又開始了修煉靈力。

  就不知道夏玲是不是躲在自己的房間和自己的新閨蜜女媧聊天了。

  對於女媧,眾說紛紜,不同版本也有。

  但毋庸置疑的,這是人族的聖母。

  雖然只是神話故事,但誰又能說神話故事不是真的呢?

  神話神話總是有起源故事的。

  李曉光實際上有點害怕女媧,之前人家剛登場就被自己看光了,對方的精神力可是很強大的,相信肯定知道這件事情,只是不點破罷了,因此李曉光總是躲得遠遠的,不敢接觸,免得對方談笑一句,就是當成玩笑,將此事說了出來,那他不得尷尬死。

  和王律師王大壯加了個微信,將所有的證據材料都發了過去,並且將陳經理的電話微信也發了過去,讓他們的學員忙活去吧,自己可不想摻和進去。

  起訴打官司總是很複雜的。

  打官司可不是一個好的名詞,不僅預示著事情發展到最惡劣的情形,需要法官調解。

  而且打官司的過程中還需要很長的很長的時間。

  一審二審三審……

  不過法庭之上還是挺簡單的,講證據說話。

  一審二審三審的除非是案件特別重大,那邊是案件特別微小,又或者是雙方證據都不充足,雙方的律師也是旗鼓相當,每次開庭都將對方說的啞口無言,或者是沒有什麼可以說的了,即使是說了沒有證據,說詞也作罷。

  即使是打贏了執行過程中還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

  比如姚明世界,你頭頂的傢伙每天噪音吵得不行,即使你起訴成功了,並且對方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但之後的日子呢,過幾天對方還是在那吵,有什麼辦法你還去起訴嗎?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早已知道對方是不可能悔改了,起訴了一次兩次三次又有什麼用呢?

  微小的事情需要道德準則束縛,但道德準則,被這些人當城市空氣有什麼辦法呢?

  對於這種小事情,民事糾紛法律的懲戒並不高,結局就是,樓上蹦迪的還是在蹦迪,樓下糟心的還是在糟心。

  ……

  夏玲那一邊有兩大守護靈,教她各種技巧戰鬥以及生活常識。

  李曉光如果不修煉,意外得閒了下來。

  今天也是來了興致,打開電視,打開了手機,搜索曾經看的動漫,小說等。

  在鎮魂街世界內沒有鎮魂街動漫他能理解,但是為什麼連全職法師的書也沒有。

  這就很神奇很無奈,還好還有其他的動漫可以給他看,還有其他的玄幻小說可以給他看,除了這兩個意外之外,其他的規規矩矩都有其存在。

  嗑著瓜子,輕鬆愜意的看了起來。

  時間悠然而過。

  李曉光靜靜的等待著王大壯的消息,律師費已經給了。

  現在只需要做的事情就只有等待,一切事情都要通過正當的法律形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晚上,王大壯打來了電話。

  卻是給了一個壞消息。

  對面請的律師是業界十分有名的,給個具體的數字,勝率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雖然李曉光有很多的證據,但是王大壯的勝率也只有百分之九十五。

  李曉光有種不舒服的感覺,總歸是有點落了下風,被對方壓了一頭的感覺。

  而王大壯卻沒有李曉光這種不舒服的感覺,反而無比的喜悅,因為他的履歷上又可以多加一條了。

  那就是打官司打過有百分之九十勝率的,高大律師高有才。

  李曉光給的證據實在是太充分了,方方面面連微小的細節都有,王大壯根本就想不到這場官司,自己怎麼可能會贏。

  ……

  反倒是人才市場被奉承的高有才,眉頭已經皺成了川字,雙手雖然平穩的舉著茶杯,但內心卻蘊含著無盡的火焰。

  tmd自己被坑了呀。

  自己雖然也幫這種人渣打過很多官司,但對方都會給充分的證據啊,而且表面上邏輯還行得通。

  但這一次呢,自己侄女給自己推薦的這是什麼官司,雖然酬金是高了一點,但這他媽就是一群垃圾啊。

  證據沒證據,理由沒理由,人家合同都簽了。

  而且還是明文規定的,以市場價兩倍的價錢租借了用地。

  這種事情你們還能搞砸,先不說占用。已經租出去的位置就說將人家的東西給弄壞了,這罪責就得多一條惡意破壞他人物品。

  高有才,豐富的經驗,告訴他這場官司很難打,無論如何,自己都不可能打贏。

  真的很想摔門而逃,但對方卻是花了錢請了他過來。

  雖然這群傢伙堪比人家,但是就連死刑犯都有請辯護律師的資格,現在和這群人渣簽了合同,自己也脫身不了,沒辦法只能想辦法了,或者說是托關係。

  勝率掉了他並不太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如果打輸了官司會被人指著鼻子罵,信譽也會降低。

  自己可是不敗的神話,只有和外國律師打交道的時候,會受到重重阻隔才故意輸掉,沒有想到自己今天有一天也會被坑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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