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兵事


  深夜,眾人熟睡之際。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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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奠堡的東門被悄悄的打開,十輛大車在馬匹的牽引下進入了軍營。

  趙安領人早早就等候在這裡。

  見趙金走來,緩緩開口道:

  「都在這了?」

  趙金點了點頭。

  「那還等什麼,快點卸貨。」

  「諾。」

  等三十多個箱子都被卸了下來,趙安揮揮手,士兵們紛紛會意,撕開封條,將所有箱子打開。

  趙安的眼神迅速掠過每一個箱子,發現裡面除了三箱是白銀外,大多都是兵器,鎧甲。

  趙安露出冷笑:

  死的不冤!

  我大明邊軍從來只做出口生意,什麼時候會掏錢從朝鮮進貨,那這批軍器的買家可想而知了。

  眾人卻想不了這麼多,自覺的算起了繳獲的具體數目。

  「鳥銃三十支。」

  「山參兩箱。」

  「鎖子甲三十套。」

  「弓八十把。」

  「刀劍六十把。」

  「珠寶一箱」

  ……

  趙安身旁的兵房主事徐文龍飛快的在帳本上做著記錄。

  「統計完後通通搬到庫房裡。」

  「諾。」

  眾人拱手領命。

  囑咐完下屬,自律的趙大人快步走回臥室,不一會兒,臥室的燈光就暗了下來。

  …………

  次日清晨。

  沉厚的戰鼓聲響起。

  各小旗的軍士迎著晨暉在校場上排列好了隊伍。

  趙安身穿細葉札甲、手扶佩劍,在兩個家丁的陪同下緩緩走上點將台。

  話說這套甲還是他爹留下來的,據他爹講還曾經穿著這甲在朝鮮殺過倭子,也不知是真是假,不過這甲實在沉重,趙安估摸著得有六十斤。

  之所以穿上這身除了顯示自己最高長官的身份之外,又是為了襯托自己威武的形象。

  見趙安走上點將台,三弟趙義上前一步大聲喊道:

  「啟稟大人,安奠旗軍全體官兵三百三十六人全部到齊,請大人訓話。」

  趙安雙腿岔開,大馬金刀地坐在了椅子上,雙手拄劍,環視台下眾軍。

  ————————

  本來按照衛所編制,一個百戶下轄兩個總旗、十個小旗,合計旗軍應有一百一十二人,趙安的人馬卻嚴重超標。

  深感不妥的趙安隨即大把銀子送入指揮使司衙門,莊遠山了解情況以後,以安奠民多,尋常百戶所不足以護民為由,從中千戶所抽調一個總旗駐防安奠。

  這個總旗名義上歸中千戶所,實際歸趙安節制,官兵也都是由他安排。

  什麼?還多出一百六十八人?

  洪武諭令:

  「每一軍戶出正軍一名。每一正軍攜戶下余丁一名,在營自理,輔助正軍,供給軍裝。」

  衛所旗軍本來不只是正軍,還有餘丁,不過後來由於軍戶逃役嚴重,正軍都湊不齊,那就更別提余丁了。

  顯然趙安手下多出的這一百多人便是隨軍余丁。

  在身穿布面短罩甲、頭戴朱紅勇字盔的旗軍旁,還站著兩隊身著長身布面甲、頭戴紅纓笠盔的家丁,所著甲的布面皆為紅色。

  家丁軍餉實際是由趙安所出,他們不屬兵籍,因此不屬旗軍,算是趙安的私軍。而趙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也是按照總旗編制的。

  此時校場上只有兩個小旗的家丁,余者暫時負責安奠城防。

  位於軍陣前排的是各小旗官、總旗官。

  小旗身穿紅色長身布面甲,頭戴缽胄,胃上還有面小旗。總旗穿戴大致與前者相同,不過是多了兩邊的臂甲。

  整支旗軍分為刀牌手、長矛兵、騎兵、弓手、火槍手五大兵種。

  有限的火器和戰馬也促使趙安選擇將兩個兵種獨自編隊。

  整個安奠堡共有戰馬一百四十六匹,家丁隊五十六人皆為堡中最驍勇者,人人有馬,腰挎柳葉刀,配開元弓或朝鮮弓,長官是總旗趙先。

  在旗軍的六個總旗中也有一個全員配馬的,挑選騎射出眾者編成,為第一總旗,長官是趙勇。

  除了騎兵外,各總旗官也都配馬,余者多是種馬。

  依靠東拼西湊來的火器,趙安又裝備了一個總旗,為第二總旗,長官為趙義。

  餘下的第三、四、五總旗都是三兵種混編,每一總旗刀牌手十人,長槍手二十人,以弓手二十人作為遠程力量,值得一提的是,此處的長槍長度介於兩米三、四之間的長矛。

  最後一個總旗較為特殊,除了雁翎刀,還裝備長度近四米的長槍,這支隊伍里的步兵被趙安稱為「拒馬卒」,是專門用來抵禦騎兵衝擊的。

  ————————

  「咳咳。」

  趙安清了清嗓子,看著台下隊列整齊的眾軍,緩緩開口。

  在這五分鐘裡,趙安先是闡述了軍隊對於國防的重要意義,又介紹了這三個月以來軍隊的建設成果,接著表達了希望眾將士能夠奮勇殺敵、護國保民的美好意願,最後加了句「本次額外發餉五兩」作為點睛之筆。

  「萬勝!」

  台下頓時爆發出陣陣歡呼。

  依據趙安的規定,安奠旗軍平日普通士兵軍餉為每月一兩三錢,小旗官每月一兩八錢,總旗官每月二兩五錢。戰時翻倍。

  軍餉每三月發一次,每次發餉趙安都會親自到場,為的是替士兵們加深印象:他們吃的是趙大人的餉。

  趙安一共帶人搶了晉商兩次,這次戰鬥規模比起之前一次大了許多,繳獲也多了許多。

  這次趙安多發的五兩軍餉的來源大家也心知肚明,雖然經過趙安的引導,士兵們接受了「漢奸」的概念,然而以趙安現在的實力無法扳倒晉商這個龐然大物,這事一傳出去那朝廷估計會先滅了趙安,因此眾軍要確保把這事爛在肚子裡。

  封建時代民智未開,百姓們的國家民族意識淡薄,光靠民族大義難以激發百姓的鬥志,立軍功者,自然要賞。

  雖然平日裡的剿匪等戰鬥不算「戰時」,但也會根據情況發賞錢,一顆尋常強盜的人頭只值十五兩銀子,一顆北虜或者建虜的首級值白銀五十兩。

  不過四年來安奠周邊都未出現過成建制的建虜,最多的也就是三、五游騎,並且從不與官軍纏鬥,他們的首級較為難得,更別說隔著半個遼鎮的蒙古人。

  作戰英勇者重賞,與之相對的也有重罰。嚴苛的軍規也是保障和維持一支合格軍隊的基礎,為此趙安參考了本時代戚家軍的軍規和後世經驗編出《安奠兵律》:

  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者,斬!

  二、凌虐民眾,欺辱婦女者,斬!

  三、不聽約束,目無長官者,斬!

  四、散布謠言,動搖軍心者,斬!

  五、呼名不應,點時不到者,斬!

  六、私探軍機,泄露軍情者,斬!

  七、行軍行伍,散漫無章者,斬!

  八、蔑視禁約,馳突軍門者,斬!

  九、掌管錢糧,中飽私囊者,斬!

  十、私自離營,逾期未歸者,斬!

  以上十條皆為禁律,犯一條者必死。除此以外還有許多軍律,例如偷竊、打架之類的,視情節輕重處以笞刑、笞刑不等,最高也可以處死。

  「連坐法」也被趙安廣泛應用於軍中。

  《安奠兵律》規定:

  每小旗中,一人當先,余者不救,致令陣亡者,余者俱斬。

  每小旗中,一戰之後,若有人陣亡卻沒有敵軍首級,余者罰餉一月。

  每小旗中,有士卒逃跑,斬小旗官;小旗官不退,卻因為士卒逃跑而陣亡的,士卒全部斬首。

  官兵有因戰而死者,視級別撫恤銀兩;官兵有因戰而殘疾者,每月給予補貼;官兵有臨陣脫逃者,處斬後,家人亦受罰;官兵有被俘投敵者,家人為奴;官兵有臨陣譁變者,主謀凌遲,家中三代皆斬,附從者亦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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