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審判,被告易慎之


  病房裡,面對著兩位警方人員,易慎之一直在強調。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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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安然就是凌冉!是來向我復仇的惡鬼!

  「我這身傷就是她弄的,你們去抓她啊——

  「我的傷就是她弄的,是她啊!!」

  身穿制服的警察板著臉,表情嚴肅,眼神十分銳利。

  「我們已經找到那把水果刀,上面只有你的指紋。經專家鑑定,從傷口的用力方向來看,是你自己造成的。」

  「不!不是!是她抓著我的手刺傷我,你們把她抓起來審問,就會知道我沒說謊!」

  易慎之努力地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

  他用手比劃著名,重現當時的情景。

  但他的動作十分笨拙,甚至還顯得滑稽可笑。

  審問的警察一板一眼地開口。

  「你是否承認,是你從南大綁架了受害人。」

  易慎之氣炸了。

  「什麼受害人?我才是受害人!你們看看我這一身的傷,我難道傷得還不夠重嗎?

  「我要告那個女人,我要告她傷害罪!!!

  「律師呢,我要見我的律師!」

  「老實點!」資歷較長的警察按住他的肩膀,免得他亂動。

  易慎之憤懣不已。

  他從未如此憋屈過。

  明明是他被刺傷,這些警察不去抓行兇者,一個個的咬著他不放,簡直沒道理!

  見他一直在顧左右而言他,警察耐心有限,加重了語氣。

  「易慎之,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說,你為什麼綁架受害人!」

  易慎之並不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就算我綁架了她,可也沒有對她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你們的眼睛都瞎了嗎,她把我傷成這樣,你們還要追究什麼綁架!」

  「你綁架受害人,利用她勒索霍先生……」

  「律師!我要見律師!!」易慎之打斷警方的問訊,狠狠地捶打床板。

  不管他怎麼說,這些警察都揪著那起綁架案。

  難道他這身傷不比綁架更嚴重嗎?

  他情緒不穩。

  不一會兒,護士就來了。

  易慎之的不配合,性質惡劣。

  那幾個負責審訊的警察離開後,就收到消息——身為綁匪,竟然真的要起訴受害人。

  最可笑的是,還真有律師接這案子。

  案件有先後。

  幾天後。

  公審法庭上。

  易慎之坐在被告席,憤憤不已地怒視著原告席上的凌冉。

  即便是素顏狀態,凌冉的皮膚狀態也非常不錯。

  畢竟。

  人逢喜事精神爽。

  被告律師發言後,原告律師接上。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審團成員,接下來,請允許我請上被告方人證。」

  被告的人證,就是陳太。

  她剛才才給被告律師做過人證,證明事發當晚,易慎之給她打電話求救,以此證明凌冉早已逃脫綁架者控制,對其進行慘無人道的傷害。

  現在原告方也要請上這位人證,這立馬引起被告律師的反對。

  原告律師是業內的金牌律師,從容不迫地向法官說明原因。

  最終,法官同意了原告律師的請求。

  陳太第二次坐上證人席。

  她穿著一套法式豎條紋裙裝,由於身形略胖,從遠處看,就像一個酒桶。

  原告律師面朝證人席,開始詢問。

  「證人,請你再次重述當晚的通話內容。」

  陳太一臉不情願。

  「剛才不是說過了嗎,你們當律師的,記性也太差了吧。」

  「請證人配合。」

  「好吧,我說就是了。那天晚上,我突然接到易慎之的電話,他跟我說……」

  陳太將她記得的內容大致複述,緊接著,原告律師提出一點。

  「根據證人的證詞,通話過程中,被告一開始就強調,是鬼附身,惡鬼尋仇。

  「並且被告一看咬定,傷害他的是一個名叫『凌冉』的女人。」

  說著,原告律師轉向易慎之。

  「那麼被告,請你當著法官和陪審團成員的面再說一次,傷害你的人,到底是誰。是鬼,還是凌冉?」

  易慎之緊握著拳頭,目光直視原告席上的凌冉。

  他記得律師告誡過他,不能再提什麼鬼神之說,這很容易讓對方律師鑽空子,還會給陪審團留下不好的印象。

  原告律師戴著一副金絲眼鏡。

  鏡片凌厲。

  鏡片後的目光更加犀利如鷹隼。

  他突然拔高聲音,增強氣勢地追問。

  「是鬼,還是凌冉。請被告馬上回答!」

  在這巨大的壓迫力下,易慎之脫口而出。

  「是凌冉!凌冉傷害的我!」

  原告席上,凌冉的眼中迅速拂過一抹譏諷笑意。

  易慎之回答完,就看到他的律師正對他擠眉弄眼,仿佛在提醒他什麼。

  但為時已晚。

  原告律師的目光一掃而過。

  「法官大人,我有理由懷疑,被告有嚴重的臆想症。因為,不管是他口中的惡鬼,還是那個叫做『凌冉』的女人,都是當晚不可能存在的。」

  易慎之這才意識到,他掉進了對方律師的陷阱里。

  於是,他立馬當庭改口。

  「不,不是凌冉,我說錯了,是楚安然,是那邊坐著的那個女人,是她!」

  正義的法官嚴肅提醒,「請被告保持肅靜!」

  易慎之立馬收斂,而後惡狠狠地瞪著原告律師。

  那律師不緊不慢地繼續說道。

  「法官大人,這是凌冉女士的死亡報告證明。請問,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如何會成為被告口中的傷人犯者?」

  易慎之咬牙切齒,「我剛才是口誤!」

  原告律師推了推架在鼻樑上的眼睛,不慌不忙地問。

  「哦?那就給被告一個改正的機會,請你再說一次,傷害你的是誰。」

  「楚安然!是楚安然!!」這次,易慎之確保萬無一失,回答得信誓旦旦,口水都噴了出來。

  原告律師從容鎮定地看向法官和陪審團。

  「你們也聽到了,被告現在又一口咬定是楚安然傷害他。」

  這話極具嘲諷意味。

  陪審團對易慎之的印象已經大打折扣。

  這意味著,接下來的陪審團投票,基本不會再偏向易慎之。

  原告律師繼續陳述。

  「我沒記錯的話,在這之前,被告的陳述中提到,他是被報復尋仇。

  「但根據警方的摸排調查,能夠肯定,楚安然小姐和被告毫無過節,那麼請問,楚小姐有什麼理由和動機去傷害被告呢?

  「被告的陳詞中,矛盾點頗多啊。」

  說到這兒,原告律師又以強勢的態度逼問易慎之。

  「請問被告,動機是什麼?她有什麼理由傷害你?楚小姐和你素昧平生,為何要刺傷你?」

  他的言語咄咄逼人,將易慎之逼得腦殼發疼。

  被告律師立馬站起身反對。

  「反對原告律師對我的辯護人進行精神傷害。」

  法官正義凌然道,「反對無效。」

  原告律師冷著臉,繼續逼問易慎之。

  「動機是什麼,理由又是什麼,她為什麼要傷害你,為什麼!」

  易慎之頭疼不已。

  他捂著腦袋,情急之下亂答。

  「因為她鬼附身!」

  這話一出,被告律師的臉色十分難看。

  都說了不要提什麼鬼附身,他怎麼就是記不住。

  原告席上,凌冉笑意淡淡。

  緊接著,原告律師出示了一張精神報告鑑定書。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成員,請看。這是被告的精神鑑定報告,據多位專家診斷,被告患有嚴重的臆想症。這也就是他當晚自殘的真相。

  「沒有加害者,沒有鬼魂附體,是他自己傷害自己,如果對方律師有異議,可以參考警方提供的傷痕鑑定書,以及兇器上的指紋報告。」

  被告律師剛想要站起來反駁,原告律師接著進行指控。

  「在這起綁架案中,我的當事人,在身心上遭到了雙重傷害。

  「被告的自殘行為,已經對我當事人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同時,被告以傷害罪名誹謗我當事人,嚴重影響了我當事人的聲譽。

  「我當事人身為帝庭集團的總裁夫人,其聲譽與企業形象息息相關……」

  原告律師一席話,又給易慎之安了不少條罪名。

  幾番唇槍舌戰下來,被告律師已經啞口無言。

  到最後陳案結詞,易慎之在沉默中爆發了。

  他突然掙脫警衛的控制,面目猙獰地沖向原告席上的凌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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