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翻唱權


  《我們的愛》本來就是一首比較激情的歌曲,當徐旂唱完後站在舞台中間,他面對山崩海嘯般的歡呼,呼吸有些急促,心臟砰砰也撞個不停,有種躍躍欲試的興奮。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徐旂也不是沒見過大場面的人,在《歌手之戰》的歌王總決賽的時候, 台下觀眾數也過萬了。

  而且當時的狀態是比賽,緊張與刺激的程度遠超現在。

  可是當台下有那麼多人揮舞著螢光棒,與自己合唱《我們的愛》的場面,通過視覺和聽覺不停刺激著徐旂的大腦皮層。

  徐旂不是緊張,而是興奮和嗨~

  徐旂與孫曉彤在台上又聊了幾句,隨後他朝著不同方向的觀眾席深深鞠了三個躬, 隨後轉過身, 慢慢走下舞台。

  徐旂剛走到後台,孫曉彤的經紀人凌晨就迎了上來, 用力拍了拍徐旂的肩膀,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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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旂,你今天表現真的特別好!我之前看你的《歌手之戰》的視頻就發現了,你場面越大,人越多,狀態就越好。」

  凌晨看似不讓孫曉彤喜歡徐旂,但其實她暗地下是做了很多功課的,她把《歌手之戰》的徐旂cut反覆看了兩遍。

  徐旂當時的表演在凌晨看來,作為一名歌手是合格的、優秀的。

  但是短短兩年的時間,徐旂的身份就從一名馬上就要被雪藏的十八線藝人,變成了華語頂級歌手之一,這樣一來,當時的水平就有點不夠看了。

  同樣的現場唱功,同樣的颱風,作為一名新人歌手,或許能備受嘉獎。

  但是作為一個華語頂級歌手的話,現場唱功和颱風或許會成為他的短板, 成為別人diss他的理由。

  徐旂也曾擔心自己這次作為「神秘嘉賓」發揮失常, 製造了車禍現場。

  徐旂非常清楚:自己若是失誤了,那這次失誤就會伴隨他一生,不時地會被拉出來公開盤點、凌遲。

  徐旂和孫曉彤合唱的《我們的愛》驚艷了現場觀眾的同時,「徐旂就是孫曉彤演唱會的神秘嘉賓」、「徐旂與孫曉彤合唱《我們的愛》的片段」也迅速在網絡上發酵。

  【實名吹爆徐旂!那些拿著徐旂新人時期演唱片段來diss他唱功的黑粉請去聽!!】

  【徐旂什麼時候會舉辦自己的演唱會啊!!】

  【本來是陪男朋友去聽孫曉彤的演唱會,結果神秘嘉賓是徐旂,開心~我的男朋友沒有白交。】

  【我剛在酷狗音樂上看了一下《我們的愛》這首歌的樂評已經超過20萬了~優秀】

  不少歌手羨慕,孫曉彤能邀請徐旂作為「神秘嘉賓」。少部分消息靈通的歌手打聽到徐旂把《我們的愛》翻唱權給孫曉彤的時候,動起了腦筋。

  第二天,徐旂的電話被打爆了。

  「喂,小徐,我是張葉。我給你在金曲獎上頒獎的時候,你當時說,你是一個初行者,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我聽了你當時創作的幾首歌,我就知道你並非池中之物,早晚要一飛沖天。

  我只是沒想到這一天會來的這麼快。知道你忙,我也就直接切入正題了。事情是這樣的,我旗下有個藝人想翻唱你兩首歌, 你看可以嗎?」

  「徐先生,你好,我是天英音樂的渠道經理王敏,太陽國一位歌手想通過我們購買你《我們的愛》重新填詞的翻唱版權。另外,還有兩家影視公司想買《我們的愛》的版權作為電視劇的主題曲。」

  「徐老師,我是李文杰,您還記得我嗎?我曾和你一起參加了嘉盛傳媒的面試。在第一次小組對接的時候,我們還是對手呢~雖然我們被您血虐了。我想翻唱您的《煙花易冷》,您看可以嗎?」

  「徐旂,你好,我是《幻之城》的副導演吳倩,下一期的《幻之城》要開始錄製了,我們邀請了很多大牌歌星,您是否有興趣參加呢?」

  徐旂的手機響個不停:談翻唱、談合作、談代言、談採訪的也絡繹不絕。

  而徐旂回應的口徑非常統一:「感謝您的厚愛。但是您也知道,我現在沒有獨立的工作室,所以這些事情我得聽我經紀人的意見。所以,你有我經紀人李曉華的聯繫方式嗎?」

  聽到徐旂這麼說,李曉華在一旁看的牙痒痒,但另一邊又得耐著性子搞定徐旂一個又一個「轉接」電話。

  到了晚上,李曉華喝了幾個茶潤了潤嗓子,打著哈欠,問徐旂:

  「現在很多歌手想要你歌曲的翻唱權。他們原來想要邀歌,我都用你忙沒時間幫他們寫歌的理由拒絕了。但是他們現在想要翻唱權的話,我們很難以相同的理由搪塞回去。

  但是把歌曲的翻唱權給他們的話,我又覺得不甘心,畢竟雖然一個多月過去了,但是你專輯中的歌曲還在屠榜,翻唱權給他們,你原唱的歌曲,肯定會收到一些衝擊。但是翻唱權不給他們,又顯得咱們不近人情,太小氣。」

  李曉華說道最後忍不住笑了,繼續說道:「我從來都沒想過我竟然有一天會因為我帶的藝人太優秀而煩惱。」

  坐在李曉華對面的徐旂,心想我能說什麼呢:恭喜你成為其他經紀人羨慕的對象嗎?他索性什麼都沒說,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飲而盡。

  李曉華用腳尖輕踢了徐旂小腿一腳,說道:「你倒是說話啊,關於其他歌手想要翻唱權你有什麼想法?」

  端起茶杯晃了晃,徐旂說道:「其實從法律的角度講,沒有「翻唱權」這一說。但人們常說的「翻唱」,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其實侵犯的原歌手是『表演權』。」

  李曉華愣了一下,說道:「說人話。」

  想了想,徐旂繼續說道:「在法律上講,我們以『翻唱權』的形式做利益的交換比較複雜,而且定價也很麻煩。不如做個順水人情,我打算讓所有歌手都可以在不支付報酬的情況下翻唱《我們的愛》和《baby》這兩首歌,但是其他歌曲的話暫時免談,你覺得怎麼樣?」

  李曉華愣了一下,想了想說了兩個字:「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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