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冒了
第33章 冒了
當刺殺失敗之後,卜庫索便知道,自己大勢已去。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他完全沒有料到,蘇護會有這個膽量,讓蘇全忠帶兵強闖自己府邸,把卜庫裡帶走。
更沒有料到,孔宣不按常理出牌,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審問卜庫里。
在他的下意識中,蘇全忠把卜庫裡帶走,交給孔宣以後,肯定會把人殺掉,以此為他的兩個義從出氣。
畢竟,那梁家夫人,確實被折騰得不成樣子了。
卜庫索之所沒有出面救人,是他深深地明白,神權是打不過王權的,人家有兵馬在手,有比幹當靠山,你有什麼?
靠你每年給紂王上奏的那一封密函嗎?
與兵權對抗的唯一方法,便是你真有大神通,會飛天遁地,能以一敵萬。
卜庫索哪有這種能力?
再者,卜庫里知道的東西太多,死掉了對自己也有大好處。
雖然會被砍掉左膀右臂,但將來也免得自己殺人滅口了。
可惜,卜庫索麵對的是孔宣,一個現代靈魂,思想與這個年代的人完全不一樣。
他想的不只是給義從出氣,而是深謀遠慮,削弱神權,建立官威,通過這一件事,達成很多目標。
孔宣成功了,卜庫索得跑路了。
他的府邸有太多見不得人的秘密,隨便曝光出來一兩件,都足以讓他跌落神壇。
簡單收拾一下行禮,卜庫索便通過木榻下面的暗道,準備逃到城外,再通過精心規劃的路線,一路南下,逃到南伯侯鄂崇禹的地盤。
憑咱的本事,換個地方照樣風生水起!
一路都很順利,望著暗道盡頭漸漸出現的亮光,卜庫索流露出一絲戲謔。
想收拾我,你們還差點得遠!
然而。
砰——
腦後一陣鑽心的痛,瞬間讓卜庫索失去了知覺。
之後,他疼醒很多次,又昏迷很多次,直到意識徹底模糊,眼帘沉重到根本睜不開。
不知過了多久,卜庫索終於迷迷糊糊醒來。
「卜官大人,你這是怎麼了?」
一聲驚呼,這聲音很熟悉,讓卜庫索瞬間激動起來,還以為有人來救自己了,連忙嗚嗚地掙紮起來。
「卜官大人,你別急,我幫你解開繩子。」
終於,卜庫索看清了來人,卻全身一顫,面露懼意。
蘇全忠!
同時卜庫索也看到了自己所在的地方——校場。
百姓們密密麻麻,人山人海,連房頂上都站滿了人。
「別碰我!」
突然,卜庫索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慌亂不已。
蘇全忠拿開了蓋住他下身的草蓆子。
一根手指粗的獸角,彎鉤形狀,把他的子孫袋釘在地上,血跡斑斑。
嘩——
人群發出前所未有的驚呼,女人們連忙捂住眼睛,男人們則是倒吸涼氣,頭皮發麻,這也太狠了吧?
「這到底是誰幹的?」
蘇全忠忽然轉頭對眾人大喝,佯裝怒氣道:
「這些年,卜官大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就算他天理難容,十惡不赦,也不該遭受這樣的對待,誰幹的給我站出來!」
啊——
驚天動地的慘叫,嚇得蘇全忠一哆嗦。
他連忙看向卜庫索看去,又冒血了……
蘇全忠頓時手足無措,想幫忙安撫一下子孫袋,卻又不好下手,畢竟釘得太深了,只能滿懷歉意,真誠無比地道歉:
「卜官大人,我真是不小心踩到你的啊,實在對不起,要不……要不,我給你去喊醫者?看看有沒有辦法弄出來?」
「……噗呲。」
不知是誰家的娘們帶頭,一下子便被蘇全忠的活寶樣子逗笑了。
校場上的其他人也是強忍著笑意,努力控制著。
卜庫索崩潰了。
他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代理人,可以接受私下裡的毒打,也能承受被仇家一劍捅死。
但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以前像螻蟻一樣的百姓如此嘲笑,他最後的尊嚴都被踩得一塌糊塗。
此刻疼痛對他來說已經不算什麼,精神傷害才是最致命的。
「我要殺了你們!!!」
卜庫索當場嚎啕痛哭起來,歇斯底里。
但他的動作好像有點大,再加上情緒激動,沒控制住,滋一下,像小號噴頭一樣,漏了……
黃的,伴著血色,要不是蘇全忠閃得夠快,真得滋他一身。
「我靠!」
跟孔宣相處這麼久,蘇全忠也學會了這兩個感嘆詞,差點忍不住破口大罵。
「這這這……」
剛剛沒笑的人,也都忍不住了,臉憋得通紅。
這場景,讓所有百姓都懷疑起來。
「這就是溝通鬼神的人嗎?」
「這下可算賠上了,我親眼看過梁家夫人發瘋。」
「以後我不信神了。」
「你們說這事是誰幹的?」
「我猜是黑平和梁輝。」
「你有證據嗎?」
「……」
這一場審案,影響力還是很大的,證據兩個字,成了不少百姓判斷是非的標準,總算有了一個好開頭。
孔宣姍姍來遲。
他身後跟著上百位目光呆滯的女孩,身上盡皆傷痕累累,見到父母就像陌生人一樣,讓她們的家人都快哭昏了。
後面還跟著一些年齡很小的孩子,四肢走路,不安的汪汪叫個不停,看得眾人心頭髮寒。
登上高台,孔宣一拍驚堂木,校場頓時安靜下來。
「卜庫索,你可知罪?」
「嗚嗚……」
卜官大人面色發紫,神情痛苦而瘋狂,哭得慘絕人寰,已經連話都說不出來了。
這一刻,沒人敢再替他辯解。
鬼神再大,也不能違背人倫,不能做出傷天害理之事,這是「人」這種生物活在世上的基本法則。
誰碰了做人的底線,誰便千夫所指,喪失人心。
見卜庫索不回話,孔宣冷笑道:
「事實俱在,已經容不得你狡辯,現本官宣判!」
「全體肅靜!」
蘇全忠沉聲一吼,校場更加寂靜,所有人都盯著孔宣。
「卜庫索,身為卜官,不思造福眾生,反而殘害百姓,借著鬼神的名義,欺辱良家女子,壞事做盡,罪該當誅。」
「現判決如下:」
「每一位被其傷害的人員,皆可復仇,以同等傷害還之其身。」
「他打了你十鞭子,你就還他十鞭子,他讓你受過什麼樣的痛苦,你便還他什麼樣的痛苦!」
「另外。」
「如果本人已遇害,親屬可以代為出手,讓其血債血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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