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錢去哪了


  第6章 錢去哪了

  「那我們今晚就講講大明會亡的幾大因素:其一,不堪重負的農民起義。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其二,外敵入侵,像後金、倭寇。其三,常年天災加上人禍。其三,稅收財政匱乏,入不敷出。其四,吏治腐敗,文官黨爭不斷,不思政務。其五,軍隊荒廢,將官蓄養家丁,擁兵自重。」

  天啟反覆默念思考,結合自己這些年的經驗,除了還沒發生的,一點都沒總結錯。

  「立超歷代,一般遇到其中三點就已經要命了,可明末遇到的問題卻遠超歷代,真的是夠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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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啟感嘆:我大明真是多災多難!

  「接下來我們看看有關3大弊端的文章,稅收、軍隊、規則。」先看稅收,就那前宋為例子,北宋宋真宗時期國家財政收入高達1.6億兩(億兩就是萬萬兩),而大明萬曆初年賦稅收入約2217萬兩白銀左右,而後來的滿清末期每年的稅收都要8000萬兩,而到了明末崇禎年大概只能收上來四百萬兩,簡直離譜到家了。

  「先生,別說往後了,就算是現在朝廷每年的稅收也在越來越少。」天啟無奈道。

  「而相差這麼大的差距,這是為什麼呢?由於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生農民,因此不重視商業和貿易,所以大明稅收只以農稅為主,又不重視商業稅和貿易稅,直接導致稅收少了好幾千萬,由於過度依賴農田稅,明末後期又使用一條鞭法,農民交稅時要賣糧去換銀,而賣糧時又被商人壓價到最低,遇到災年就能導致他們家破人亡。加上土地兼併嚴重,文人考上舉人就能免除賦稅,所以明朝的官員名下都擁有者大量土地,卻不用交一毛稅,如此農戶們紛紛吧土地投獻給他們,逃稅!整個天下的農人能有多少,卻要負擔全國7-8成的稅收,他們就算不吃不喝也撐不起這麼大的一個帝國啊!小冰河時期,天災不斷,朝廷又不斷的加征三餉,成了壓垮人心的最後一根稻草,都活不下去了,誰還管你是朝廷還是皇帝?換做是你你反不反?」

  「大···大概會··吧···」天啟小聲磕巴的回道。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失了人心,滅亡就是遲早的。最讓人無語的是,大明養了地主士紳近300百年卻養出了一幫白眼狼。」

  天啟都默認大明的官員真的是歷朝歷代最無恥的.....,嘴上喊的眾正盈朝,盡忠職守,正義凌然,······一幫給自己臉上貼金,實際上一肚子的男盜女娼。

  「明朝末期的文武官員為什麼不肯捐錢救國?因為對於那些人來說,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不是皇帝賜予的,是他們寒窗苦讀換來的。大明是你朱家的,又不是自己的,憑什麼要我們讀書人掏錢幫你老朱家?」

  儒家聖賢說的好啊: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士為知己而搏,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你要對我們苛刻,老子就伺候別人去,反正鐵打的士紳流水的皇帝,你家的死活干我屁事。

  後來大順闖王在京城追贓派餉,大約抄出了7000萬兩。

  再說說宗室:從明代中期開始,隨著宗室人口的急劇膨脹,宗室俸祿已經成為朝廷的巨大負擔。我們可以看看朱元璋《皇明祖訓》里規定的藩王俸祿。

  這只是規定的俸祿,實際上親王所能享受到的遠高於此,明末以全國所有的賦稅收入一半甚至更多來用來供養這樣龐大的皇室成員,是一筆巨大的財政支出了。這個支出確實足以拖垮一個國家。

  萬明、徐英凱的《明代萬曆會計錄整理與研究》對明代重要財政著作《萬曆會計錄》進行整理和研究,整理出的數據是,隆慶年間和萬曆初年,折算各種名色之後的明朝中央財政收入,約1810萬兩,財政支出約1850萬,其中宗藩歲祿占29%。這還沒算入王府莊田店所給朝廷造成的賦稅流失。

  雖然不能全怪這些藩王,但二百年國營養朱,多多少少這些王室子弟要為大明的滅亡塞承擔一部分責任。

  再說說海貿,從鄭和下西洋開始,展現國力驅使諸國前來朝貢,順帶進行的貿易無疑是互惠互利的。明朝後期進行海禁,壓制限止私人海貿,其實是為了將海貿官營化,收取其利,因為私人海商往往漏稅、逃稅,貿易量巨大的同時,國家獲利甚少。

  至於為什麼也要禁海,這已經成了習慣,因為你祖宗這麼說的,官員們就拿太祖皇帝說的話就是祖訓不能變,為藉口。因為隨著朱棣及後面幾個皇帝下西洋,官方從事下西洋活動的利潤逐步下降而船隊規模卻在擴大導致成本上升,因此上頭開始對下西洋活動不再熱衷。最後麼,就是皇帝不務正業的多了,控制力下降,結果就是地方大肆走私,與走私勢力勾結的官員為了自己的利益全力落實海禁政策,打擊其他走私勢力。於是明朝就變成了一個奇怪的喊著禁海卻有大量海賊的國度…

  可以說大明不缺錢,而是因為錢都集中在那少數人手中。

  (後期再修改)

  ? ?凡親王、郡王、王子、王孫及公主、郡主等,每歲支撥:親王(唐制:歲該谷四千八百石,絹四千八百匹,綿四百五十斤;宋制:領節度使,歲該谷二千四百石,錢四千八百貫,絹二百疋,綾一百疋,羅十疋,綿五百兩。)今定米壹萬石郡王(唐制:歲該米七百石,田六十頃;宋制:領觀察使,歲該粟一千二百石,錢二千四百貫,絹二十疋,綿五十兩。)今定米貳千石鎮國將軍(唐制:歲該米六百石,田五十頃;宋制:郡王子以下,量才授官,照其官品高下給祿。)今定米壹千石輔國將軍(唐制:歲該米五百石,田四十頃。)今定米捌百石奉國將軍(唐制:歲該米四百石,田二十五頃。)今定米陸百石鎮國中尉(唐制:歲該米三百石,田十四頃。)今定米肆百石輔國中尉(唐制:歲該米二百石,田八頃。)今定米叄百石奉國中尉(唐制:歲該米一百石。)今定米貳百石公主及駙馬食祿米貳千石。郡主及儀賓食祿米捌百石。縣主及儀賓食祿米陸百石。郡君及儀賓食祿米肆百石。縣君及儀賓食祿米叄百石。鄉君及儀賓食祿米貳百石。凡皇太子次嫡子並庶子,既封郡王之後,必俟出閣,每歲撥賜,與親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每歲撥賜,與親王女已嫁者同。凡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其歲賜比初封郡王減半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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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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