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抓捕喪彪


  帶著老賈重回他當初遇到喪彪的路口,周森根據他當晚的描述,判斷出喪彪走的路徑。【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當時我就是走在這條路上,他從那個巷子過來的,晚上風大,我低著頭……」

  「這條巷子過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點了點頭,沿著巷道走了過去,一邊注意觀察巷子兩邊牆角的情況。

  這條巷子應該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幾棵樹,落葉一地,還混雜著一些生活垃圾,與積雪混在一起。

  「鄒叔,找看看,看有沒有線索,這裡應該沒有人清掃,或許這是我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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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來安排。」鄒樹勛點了點頭,一招手,叫了一個心腹上來,吩咐了一聲。

  緊接著,就看到特務大隊的警察牽著兩條警犬過來。

  警犬的鼻子對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兇手手套真的被人在這條巷道的某個角落裡的話,那很容易就找到。

  鄒樹勛能借來警犬,這是對周森足夠的支持了,一般案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對警犬的使用控制很嚴格的。

  周森他們運氣不錯。

  警犬才被牽著走進巷子沒多久就狂吠起來,顯然是有所發現,眾人循聲而去。

  在一處牆角跟的冰凌下看到了一隻帶血的手套,趕緊命人取來工具,將上面的髒冰刨開,一隻灰色的手套露了出來,上面血跡是暗紅色的。

  找到這隻手套後,很快就在附近不遠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隻,這兇手扔手套的時候,沒有團在一起,而是隨手扔的,這樣兩隻手套才沒有在同一個地方找到。

  「手套帶回去檢驗,比對上面的血跡,看是不是兇手的。」鄒樹勛吩咐手下一聲。

  周森知道,現有的技術手段是無法從手套上提取出兇手的任何線索的。甚至連血型比對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這個案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經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線索,就只有去案發現場了。

  既然來了,周森也想再去案發現場一趟。

  再一次回到孫慶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樓臥室,就是發現孫慶魁死亡的房間。

  屍體早已經移走了,但是現場痕跡還在,警察辦案,還是講究的,不會亂動屋內的任何物品,以免影響到後面案件的偵查。

  「我帶人親自勘察的,能找的線索都找了,沒什麼拉下的。」鄒樹勛跟了進來說道。

  「我不是不信鄒叔,我就是喜歡到現場轉轉,找一找靈感。」周森呵呵一聲解釋道。

  「這哪有什麼靈感,除了一股子陳腐味兒……」

  「鄒叔,我們來的時候,門是從裡面反鎖的,而兇手偽造了姜柔和秦朗跳牆調走的假象,這必然說明對方是有備而來,可那個時候姜柔和秦朗已經被綁架了,兇手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他是如何偽造成兩個人離開的現場,而且現場的鞋印跟姜柔和秦朗腳上的鞋一模一樣,我問過她們,她們只記得自己被打暈後,醒來的時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說,這個兇手必然是跟欒元輝一夥兒的,欒元輝撒謊了……」

  「我怎麼沒想到這個,我現在馬上回去審欒元輝,這小子居然還藏著這麼重要的事情沒說!」鄒樹勛也覺得周森推斷的有道理。

  既然姜柔和秦朗被綁架了,她們就不可能是殺人兇手,可兇案現場卻只是留下他們的鞋印,而且,姜柔和秦朗都沒進過孫慶魁的臥室,現場必然是有人偽造了她們殺人後逃逸的。

  那現場的鞋印又都是她們留下的。

  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她倆被人打暈後,被脫去了鞋子,然後兇手穿在了自己腳上,偽造了現場。

  而兇手應該是兩個人。

  可老賈只撞到了喪彪,而巷子裡發現帶血的手套,喪彪很可能是其中一個兇手,而另一個則可能在行兇後跟他分開了……

  「鄒叔,你接到報警電話是什麼時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點出頭的樣子。」鄒樹勛回憶了一下說道。

  「老賈遇到喪彪的時間呢?」

  「他自己說,聽到教堂的鐘聲沒多久,應該是八點左右……」

  鄒樹勛道,「你是懷疑,那個報警電話是喪彪打的?」

  「不是沒這個可能,他與老賈遭遇的位置往前走兩百米就有一個電話亭,那個電話亭的號碼,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就是打出報警電話的那個,這個應該不難查的。」

  「沒錯,對上了!」鄒樹勛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來了一下。

  「鄒叔,另外一個人是欒元輝的話,他一定不敢說,因為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他也是從犯,就算不判死刑,也會很重的,所以,他認下較輕的罪名,這個殺人罪自然不敢說了,何況,也許有人暗中給他遞過話了,保守這個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處,他家人也會有好處……」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開。」

  「多謝鄒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會兒,您先走吧,給我留一個人就行。」周森說道。

  「好。」

  ……

  黃衛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孫慶魁的房子和店鋪的契約,但她們入獄之前,都沒有拿到。

  孫慶魁如今已經死了。

  這些東西他藏在什麼地方,也沒有跟任何人說。

  但毫無疑問,孫慶魁能藏東西的就在這棟房子裡,只是,徐春梅找過沒能找到。

  而黃衛也偷偷過來找過,也沒能找到。

  這孫慶魁還真是會藏東西。

  周森對孫慶魁的了解還是十多年前,但一個人的秉性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

  雖然他跟孫慶魁也就短暫的一年多的相處,可他對孫慶魁的吝嗇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絕對不會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交給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會把這份積攢的家產都吃光,用光的。

  至於身後事,他可能真的一點兒都不在乎。

  所以,在沒死之前,他一定會把這些東XZ在一個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別人卻無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孫慶魁有一個藏東西的習慣,這個習慣不知道姜柔他們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歡把東西隨身攜帶,因為過去他帶著戲班兒走南闖北,沒有固定住所。

  值錢的,除了小玩意兒之外,基本上都換成了銀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裡面。

  這個習慣,他是無意中發現的。

  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他還有沒有改變這個習慣。

  周森來到書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孫慶魁那本海黃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積蓄之外,也就這把二胡是最值錢的了。

  只是黃衛和徐春梅不識貨,沒把他當成寶貝,如果不是姜柔奪權的話,這把二胡應該傳給她吧。

  周森也喜歡音樂,不過他五音不全,樂器更是無從談起了,原身倒是會彈一點兒鋼琴,也只是一點兒,不跑調就不錯了。

  不過他自身比較喜歡民族樂器,西洋樂器則興趣缺缺,這把海黃的二胡他也著實喜歡。

  取了下來,已經沾了一層灰了,想來很久都沒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輕輕的一撥。

  胡托下來了,裡面果然藏著一沓東西,不出所料,正是這座房子和他買下店鋪的契約。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孫慶魁本人,看來,他是哄騙徐春梅玩了一個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糊弄對方,然後,就是這假的,對方都沒能找到……

  周森將契約收了起來,這些東西他沒有繼承權,但姜柔有,回頭把東西交給姜柔,讓她處置吧。

  至於這把二胡,他就卻之不恭了,他也著實喜歡。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來,放入盒中,耳聽的樓下傳來一道叫聲。

  周森下樓來,看到是一張熟面孔,是秦朗的一個手下,他正在樓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來找您,他在賭坊有發現。」那個綽號叫小六的年輕人一見到周森,連忙彎腰行禮道。

  「什麼發現?」

  「狼哥在賭坊的廚房灶台下面發現一件沒有燒乾淨的血衣……」

  「什麼,血衣,快帶我過去!」周森聞言,大吃一驚,連忙抱著二胡從樓上下來。

  一路急匆匆的趕到了太平橋賭坊。

  小六領著周森過去:「狼哥不讓我聲張,現在這個事兒只有我跟狼哥還有發現血衣的小范知曉。」

  「嗯,我知道了,是應該保密。」周森點點頭,很快就見到了在盤點現場的秦朗。

  秦朗一見到周森,就明白是怎麼一回事兒,馬上迎上來:「森哥,不就吃個飯,還請自來接?」

  「我這不是順路過來看看嘛,你這兒什麼時候能完成?」

  「快了,估計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隨口答應一聲,然後壓低了聲音,「森哥,跟我過來。」

  秦朗帶著周森進了經理室,這裡現在是他的地盤兒。

  取出一塊燒的只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顯可見一大塊血跡,秦朗道:「我瞧瞧問過廚房的幫廚了,他們說這件衣服是喪彪的,以前看到他穿過,也不知道怎麼會在廚房,還被扔進了灶膛燒了,但沒有燒的完全,掏爐灰的時候給掏出來了……」

  「爐灰不是每天都掏嗎?」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壞了,好幾天沒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發現,不然早就沒影了。」

  周森笑了,這真是天道昭彰,報應不爽。

  這喪彪可以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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