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念念不忘


  顧謹遇還沒回答,蘇慕許想起唐乾說的話,腦袋嗡的一下。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

  笑的很好看?

  該不是剛才她笑的樣子,讓她想起了曾經對他笑的很好看的那個女孩吧?

  爺爺曾說,她天生長得甜美無害,眼神純澈,人見人愛,便是犯了錯,也不忍心懲罰她。

  這麼說來,他之所以哭,是因為她的笑,勾起了小時候的回憶。

  那些記憶,有難過的,也有溫暖過他的。

  那個糖紙,她看著真的很眼熟。

  「唐乾比你小一歲對吧?」蘇慕許喃喃自語,「他什麼時候遇見那個女孩的?」

  「他十歲的時候。」顧謹遇答道。

  雖然唐乾沒說,但他聽唐乾提過十歲那年在晉城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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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被人販子騙去的,他很乖,人販子對他放下了警惕心,想找個出價高的,他便趁著人販子不注意,跑了。

  蘇慕許算了算,唐乾今年22歲,十歲也就是十二年前,那麼,那個小女孩今年應該十七八歲了。

  很巧,她就是十八歲。

  蘇慕許忽然想到了什麼,讓顧謹遇把糖紙圖片發給她,然後她轉發到了微信群里。

  「哥哥們,你們看這個糖紙眼熟嗎?」她問。

  她很快看到了哥哥們的回覆。

  蘇慕白:「你畫的,五歲的時候。」

  許鐸:「我們一起畫的,你不記得了?」

  許辰:「你五歲生日時,自己畫的糖紙包裝。」

  蘇慕林:「是的。」

  蘇慕喬:「我怎麼不記得?」

  許言:「我也記不清了,好像有些眼熟。」

  許為:「那是你們倆還小,只知道吃。」

  蘇慕許又問:「我五歲的時候去過晉城嗎?」

  蘇慕白:「去過,爺爺的戰友的兒子結婚,爺爺去參加婚禮,你非要跟著去,還當了花童。」

  蘇慕林:「我記得,我們一起去的。」

  蘇慕許的心跳幾乎靜止。

  不是吧?

  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

  這……她一點印象也沒有啊!

  許辰:「小妹,怎麼突然問起這個?」

  蘇慕白:「這圖片哪裡來的?」

  許鐸:「我好像還保存著原畫,用回去找找嗎?」

  蘇慕許:「不用了,沒事,就是看著眼熟,我去午休了,哥哥們午安~」

  匆忙點開那圖片,蘇慕許又認真看了一遍,發現了粉色糖紙上有好多字母。

  挨個去認,跟她和哥哥的名字完全吻合。

  可以確定,這糖紙就是她五歲生日專門定製的糖果包裝紙。

  這就尷尬了!

  唐乾該不會暗戀給她棒棒糖的女孩吧?

  十二年了,他顛沛流離,還被人哄騙偷渡到了國外,好多次差點丟掉性命,後又成了僱傭兵,居然還能將糖紙保存完好。

  心,抽抽的疼。

  「怎麼了?」顧謹遇看的揪心,她的反應,他有些看不透。

  難道她真的見過那糖紙?

  蘇慕許抬起頭,不知道該怎麼說。

  他心眼那么小,要是知道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會作何敢想?

  唐乾沒心眼,知道是她之後,會是什麼反應?

  好亂啊!

  「有點困。」蘇慕許打了個哈欠,選擇先將這事兒給壓下去。

  顧謹遇沒再說什麼,送她回房休息,只是一路上手機響個不停,全是她哥哥們發來的消息,有關那張糖紙。

  顧謹遇知道了糖紙的出處,一瞬間明白了她為什麼神色複雜。

  原來,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這也太巧合了。

  他高興不起來。

  顧謹遇賣了個關子:「等高考結束再說吧,不是什麼大事。」

  七個哥哥紛紛陷入沉思,各種好奇,特別想知道那糖紙是誰收藏的。

  看樣子不是顧謹遇,不然小妹不用來問他們,直接問顧謹遇就行了。

  是誰偷偷惦記著他們家小妹?

  七人都沒有再問,眼下什麼事都沒有小妹高考重要,他們絕不會打擾。

  蘇慕許為了高考,也只能將這件事給壓下去,絕不會去問唐乾,以免有情緒波動。

  顧謹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將蘇慕林給叫了過來,給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許許面前出現,許許才能真正做到當什麼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興的,叫上兄弟們,去了晉城。

  顧謹遇從定位上發現唐乾去了晉城,心驀地疼。

  如果唐乾對記憶中的那個女孩有執念,他該怎麼辦?

  他說那個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說明他是喜歡的。

  女孩給他一顆棒棒糖,他連糖紙都能保存十二年。

  創建兒童慈善基金會的時候,讓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悶的心口,顧謹遇給唐乾發消息:「怎麼去晉城了?你還記得在哪裡遇見她的嗎?」

  唐乾:「有一點印象,在一個廣場,如果還在,應該能認出來。」

  一般來說,城市的廣場很少會重建,也都會有標誌性的建築。

  顧謹遇:「好,乖乖的,糖別吃過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滿懷期待的去晉城,十分雀躍。

  他有一個好強烈的念頭。

  第一次想要再見到她,一定能再見到她。

  小七說過一句話:「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那是她喜歡上一個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還不死心,才那麼說的。

  那時候他沒什麼感覺,對這些都不感興趣,現在猛然想起來,覺得特別有道理。

  他記了她十二年,她會不會也記得他?

  那時,也是夏天,他在廣場翻垃圾桶,撿礦泉水瓶,想要賣錢買饅頭。

  她穿著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將手裡的飲料瓶遞給他。

  那瓶飲料,是新買的,都還沒有開封。

  他不接,準備走的時候,她叫住了他,笑著對他說:「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嗎?」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髒。

  她長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樣。

  聲音也好聽,笑的更好看,他一時看呆了,連她什麼時候塞給他一顆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頭髮時,有大人圍了過來,將她抱走,還有三四個人對他拳打腳踢。

  說大小姐千金之軀,是他這種撿破爛的乞丐能摸的嗎。

  她家一定很有錢,他抱著頭的時候,這麼想。

  有錢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麼好看,連頭髮都是香的。

  如果再見到她,他會認出她嗎?

  她應該不記得自己了吧?

  十二年,五六歲的孩子記不住什麼的。

  反正他五六歲的時候,只記得總被人丟棄,沒少挨打,具體的,早記不清了。

  記憶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卻沒記住阿婆家在哪裡,連那座城市叫什麼,也毫無印象。

  他記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從未離開過阿婆,也沒想過阿婆有一天會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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