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偶遇


  《hall·of·fame》的原唱是愛爾蘭的著名樂隊——the·script。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這是一首勵志歌,當年在一斤發布就連續獲得英國單曲榜冠軍兩周,雖然沒有什麼國際大獎,畢竟在平行世界這首歌是由來自愛爾蘭樂隊演唱,但是這首歌是真的非常好聽,歌詞也寫的很棒。

  「yeah,you-could-be-the-*****est,you--be-thebest。」

  (你可以成為最偉大的人,你能做到最好)

  「you--be-the-king-kong-banging-on-your-」

  (你可以像金剛一樣敲打的自己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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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人大多都對音樂非常敏感,大媽樂芙蘭又是在格萊美這種國際獎項上擔任彩排負責人,自然是懂音樂的,看著樂譜,樂芙蘭不自覺聳動肩膀,手上打起響指,跟著哼了起來。

  聲音比較小,林奇聽不太清,但能看到樂芙蘭時而皺眉露出揪心的表情,時而又高高挑起眉露出黑人驚訝的面孔。

  兩分鐘後,樂芙蘭放下樂譜,看向林奇的目光已經帶有了一絲崇拜意味:「林你真的是一位天才,不僅能吹奏出那麼悽美悠揚的笛聲,現在又」

  華人在歐美地區的地位並不高,準確來說應該是非常低,就算林奇拿出了《我心永恆》也一樣,包括圖拉楊,包括樂芙蘭在內的人,在今天之前依舊沒有多麼重視林奇。

  也許在華國內部,很多人都覺得林奇得到了葛萊美獎並且能夠擔任出演嘉賓是因為他的實力夠強,但是樂芙蘭知道,製作組之所以讓林奇表演,主要看中的是林奇背後那無比龐大的華國市場,並不是他單獨這個人。

  但是現在不管是剛剛的《回夢遊仙》,還是現在的《hall·of·fame》

  太瘋狂了。

  一個人的曲風怎麼能如此多變?!

  黑人大媽樂芙蘭只能感嘆,這就是天才啊

  平復心情,她對林奇說道:「這首歌非常棒,但是你知道的,今晚是全世界都在關注的nba季後賽,等會能否見到,能否說服吉姆·巴斯先生讓你表演,還不知道,我只能帶你去試試運氣。」

  「謝謝。」

  「跟我來吧。」

  吉姆·巴斯屬於巴斯家族,而巴斯家族就是湖人隊的老闆,這個家族對於斯台普斯體育中心有一定的話語權。

  在樂芙蘭的帶領下,林奇與張夢涵來到一間辦公室門口,樂芙蘭敲了敲門,裡面傳出「請進」的聲音,樂芙蘭推開門說道:「吉姆先生,我是樂芙蘭,請問你現在有空嗎?這位林奇先生想和你談關於比賽結束後的表演事項。」

  「表演?」

  吉姆·巴斯是一位有著藍色眼睛的白人,他此時正在辦工作後看著文件,聽到聲音後,抬頭看向林奇,當發現林奇是位沒見過的華人之後又重新低下頭,揮揮手說道:「抱歉,樂芙蘭小姐,以及這位林林先生,我們目前沒有這種打算。」

  「好的抱歉打擾了,吉姆先生。」

  他甚至都沒有讓林奇說話,便直接趕人,樂芙蘭尬住了,但她與吉姆的身份差距過大,也不敢多說什麼,只好帶著林奇退出辦公室。

  人來人往的走廊上,樂芙蘭無奈對林奇聳聳肩,然後將樂譜抵還給林奇:「吉姆先生就是這樣的性格,所以~很遺憾,你不能在比賽結束後表演這首非常棒的歌曲了!」

  「沒事。」

  「行吧,那我先走了,之後的頒獎典禮請務必不要再遲到哦。」

  「一定。」

  目送樂芙蘭離去,林奇搖搖頭,他到沒有覺得生氣什麼的,他在美國的知名度並不大,也許那吉姆每天在斯台普斯中心混,聽過他的名字,但對方說到底是個籃球隊的老闆,對音樂界的事情不會太上心。

  這種情況下吃到閉門羹,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只是難得來次美國,難得又遇上科比與湖人隊的比賽,不留下點紀念,多少有些小遺憾啊。

  不過事已至此,他自然也不會跑去求人家讓自己唱歌。

  又不是抖m。

  正準備離開,這時身後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

  「wo~林!」

  循著聲音,林奇轉頭看去,只見扎克利正一臉驚喜的站在走廊盡頭,這廝今天穿著一件花里胡哨的t恤,戴著一副墨鏡,脖子上掛著閃閃發光,一看就非常貴重的嘻哈風格項鍊。

  他滿臉驚喜,快步小跑過來,給了林奇一個擁抱,笑道:「嘿,真沒想到在這裡能遇見你,你也是來看比賽的嗎?!」

  林奇笑道:「我今天是來參加格萊美的彩排,然後路上遇見了科比先生,就想著順路來看一下。」

  「wo~林也是科比的粉絲?!那太好了,我們是一家人!」扎克利臉上的笑容越發興奮,這時他看到了林奇還沒來得及放進包包的樂譜,好奇的問:「這是什麼?」

  「呃一首我剛剛寫的歌曲。」

  「新歌?!wo!可以給我看看嗎?!我大學學的音樂專業!」

  「當然。」

  「是什麼風格?拜託,千萬不要再是《我心永恆》的那種類型了,雖然我媽媽非常喜歡聽就是了,但是你知道了,我們是爺們兒,爺們兒就該鐵血硬」

  聲音中斷了,剛剛還喋喋不休的扎克利嘴唇微張,將墨鏡下拉,瞪大眼睛,「我去,林,這首歌是你寫的?!也太好聽了吧!」

  林奇點點頭,朝身後大門指了指:「這首歌是我寫給科比的,本來準備說比賽結束後演唱這首歌,可是吉姆先生並沒有同意我的提議。」

  「原來是這樣?!林,你是找錯人了,那吉姆不學無術,用華語來說就是典型的二世祖,他當然看不懂這首歌!」扎克利哼了一聲,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個二世祖,他直接摟住林奇的肩膀,用蹩腳的普通話說道:「走,這件事哥們兒給你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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