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百花廣場今何在
雜貨鋪開業三天後,丁文東再次打了一個人,這次是吳新宏抓住的,直接拍照後,用橡皮棍暴揍到自己都不反抗了,丁文東過來看看,說這種人不准再來我的商店,給他長點記性把,對他的腮幫子就是一腳。【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幸虧今天沒穿皮鞋,軟底鞋也把他踢得滿嘴流血。
然後這張照片和之前的兩個人照片就貼到廣場旁邊的宣傳欄里,貼在商場的大門口,派保安專人看著,不准破壞,要掛上一個月。
沒兩天,對方家人就找上門來,哀求說把照片撤下來吧!我們願意包賠損失交罰款,這樣搞,親戚朋友都知道了,弟弟和孩子們的對象不願意了!
丁文東說:「照片可以拿下來,罰款什麼的不用了,你得叫本人寫保證書和悔過書,這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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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有什麼精神損害賠償的事兒,也不太講究什麼法律維權,反正就是派出所看不到的事情,都會發生,民不告官不究。
後來又貼了許多類似照片,大多數監控畫面,一些小青年拉扯姑娘頭髮辮子之類的動作,也被清晰的保存下來。
這些曝光的後果是,雜貨鋪的閒人就少了許多,就是進來的顧客,也是規規矩矩地沒有了小動作。
丁文東原本就不是為了賺錢而開設的雜貨鋪。此事之後,震懾了一眾宵小,再也沒有出現類似惡劣現象。
留下兩個男生繼續看店,四個女孩調到二樓新開業的服裝店去了。
小唐走了以後,丁文東又找來個和小唐差不多的小田姑娘,繼續教授丁子盈和丁子維的功課,當然,一起學習的還有王志峰的兒子王靖,王小林的兒子王闖王沖。
他們不能來賓館這邊,只能留在豐樂農場裡。
阿繡再次懷孕了,丁文東不讓她上街管理那些瑣事,留在林場不出來,照看著孩子。
張揚也住在林場,她沒有父母的牽掛,每月拿到徐自強匯過來的工資獎金,分幾次送回去給哥嫂,補貼他們的家用,給侄子侄女添些衣服,也報答了兄嫂的照顧之恩。
她不願回家,和許玲的性格不同,許玲是一副『我就這樣,老子喜歡』的態度,還帶著點顯擺的成份。張揚不一樣,出了張專輯後就寂然無聞,既不參加演唱會,也不接受採訪,顯得很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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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看著三人留下來,最後還是離開了。
三個人來到林場深處的小樓,鄭國權拿來一摞材料,讓她們學習,丁文東講了注意事項,提醒說:「閱讀這些材料,上面有許多要求,能保證遵守,才可以留下來。還有,你們有一個月的試用期,等會兒,在試用合同上簽字後,回去和家裡說明情況,下午趕過來,就算正式上班。過年時不回家,二十天試用期,因為有十天是節假日,格外忙碌,就算一個月的工時,試用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回家,也可以留下推薦干其它工作,這個結合你們的意願,明白了嗎?」
三個女孩點點頭,問:「我們開始做什麼?」
「不要緊張,我這人很隨和的,你們一開始是學習階段,由劉召帶你們熟悉工作環境流程,熟悉家裡的電器炊具,然後一步步學習掌握使用方法。」
鄭國權盯著大家看,說:「別慌!先把個人信息表填一下。」
多了三個幫手,做飯問題就不用劉召下手了。她們煮飯也就劉召和鄭國權幾個吃,丁文東領著孩子去了金衛紅這邊。
殺豬之後,大多數賣給工廠伙房,林場留了八扇豬肉,都給幫忙的親友分掉了。
丁文東自己留了較瘦的四扇肉,醃製臘肉,收拾十幾副豬肚大腸豬尾豬腳等下水,準備臘制好風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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