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一切準備就緒


  布魯克林感覺有點兒心累。【思兔閱讀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他覺得自己好像在追女士。

  安妮那裡沒有體會到的艱辛,在威爾這兒他體會了個遍。

  布魯克林的一番話稍微增加了些許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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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隨即話鋒一轉,提及『正事』。

  「威爾,我想請你幫幫忙。」

  「這是私下裡的邀請,不是公務。」布魯克林強調了一遍後說道「我希望你能做一期丹·麗斯的專訪。讓她的理念她的事跡被更多人知道。你知道的,現在像丹這樣的人已經不多了,他們簡直比東方的大熊貓還珍貴。」

  「在遇到丹之前,我一度以為她們已經滅絕了。」

  「你不就是嗎。」威爾突然回了一句。

  這話聽起來像是讚美,再不濟也是捧場,是場面話。但布魯克林從中聽出了陰陽怪氣的諷刺。

  但布魯克林神色如常。他說道「現在還沒輪到我,我們在談丹·麗斯。」

  他甚至開了個玩笑。

  威爾那邊沒有說話,也不知是在想什麼。

  布魯克林將威爾的嘲諷化解,繼續問道「怎麼樣,想不想?」

  「可以。」

  威爾那邊回答。

  「那就這麼定了,下午,正好我這邊需要找丹·麗斯聊點兒事,你可以派記者過來,順便把採訪做了。當然,我個人更希望你能親自來。」

  布魯克林又解釋道「丹的行程安排很緊,她馬上就要離開紐約,飛往非洲。」

  威爾答應下來。

  這件事很好理解。

  布魯克林需要一個渠道宣傳丹·麗斯,這是對哈佛有好處的,對哈佛有好處就是對布魯克林有好處。

  這個邏輯很通順。

  他不覺得有其他問題。

  布魯克林掛掉電話,給弗蘭克打了過去,讓他中午時釋放格雷西·帕梅拉,並告訴她,他們下午三點準備在門前召開一場簡單的發布會,通報格雷西·帕梅拉的惡行——以上當然都是『聽說』。

  是警員不知道從哪兒聽來的流言蜚語,在釋放格雷西·帕梅拉時跟同事說笑時,無意間泄露的。

  隨後他又給丹·麗斯打了電話,讓她改成晚上的航班。

  丹·麗斯是真的要去非洲,她的時間也是真的很緊張。

  布魯克林把威爾的採訪實話實說,告訴丹·麗斯形象工程已經開始了。

  丹·麗斯懂自己該做什麼配合,痛快地答應下來。

  打完電話,布魯克林仔細將『流程』過了一遍,確認沒有問題,喊來韋伯斯特。

  他讓韋伯斯特區喊安保主管,讓他調整一下一樓的安保力量安排。

  布魯克林指著桌上的信封,聲稱他接到投訴信,投訴的安保安排太不合理,亂七八糟,浪費通行人員的時間。

  布魯克林還拿出昨晚格雷西·帕梅拉的大鬧舉例。

  「當然,我沒有怪你的意思,只是我們可以把安保工作做得更好,為什麼不呢?」

  布魯克林笑著說道。

  「我們可以先試試,有什麼問題就解決嘛,如果實在不行,再改回原來的安排也可以。」

  安保主管蠕動著嘴唇,最終答應下來。

  他本想告訴布魯克林,他們也想擴大安保範圍,但他們缺人!

  不過仔細想想,他還是決定讓布魯克林自己折騰去吧。

  大不了他親自去門口盯著。

  相信等布魯克林意識到以他們現在的人手根本無法擴大安保範圍後,就會乖乖回歸原樣。

  安保主管領到命令,一邊走一邊琢磨著。

  他覺得應該給鮑勃·艾倫打個電話。

  鮑勃以前也是歸他管的,他當了很長一段時間的鮑勃的頂頭上司。

  他覺得應該讓鮑勃勸勸布魯克林,別瞎折騰了,現在的就挺好。

  …………

  送走安保主管,布魯克林喊上傑瑞跟韋伯斯特,腋窩下夾著卷宗,一手抱著電腦,一手端著保溫杯,朝9號法庭走去。

  捷徑要走,正路也不能落下。

  布魯克林挑選了幾個典型桉件試試水。

  桉件都不大,要麼是喜歡穿裙子的男孩子遭遇校園霸凌,要麼是結婚多年才發現妻子做過變性手術。

  總之他挑選的都是民事桉件里的小桉子,真的只是試試水。

  9號法庭的法官助理換人了,這件事不光布魯克林不適應,其他人也不適應。

  韋伯斯特是個男低音,喊出來的聲音富有磁性,好像低音炮。

  「請全體起立,9號法庭現在開庭,由尊敬的布魯克林·李法官主審。」

  布魯克林在門口頓了頓,才走進法庭。

  以前都是鮑勃喊。

  鮑勃的聲音也許沒韋伯斯特的低音炮好聽,布魯克林卻聽習慣了。

  這就好像學校用了兩年半的上下課鈴聲都是『鈴鈴鈴鈴鈴鈴』,結果今天突然改成了『太陽當空照』,一時間肯定是反應不過來的。

  布魯克林將卷宗跟電腦放在桌子上,又把水杯放下,衝下方擺擺手,按下開機鍵,開始準備。

  他一邊忙活著,一邊掃了一眼旁聽席。

  今天旁聽席的上座率不高,只有三分之一的樣子。

  不過考慮到這只是幾個小桉子,並不具備轟動性,尤其再考慮到當前紐約遍地都是新聞,這種『冷清』的現象也就可以理解了。

  布魯克林先審理的是裙子男孩的桉子。

  男孩兒喜歡穿裙子——他並非G,他喜歡的還是女性,只是喜歡穿裙子——因此而招來同學們好奇的眼光,背地裡給他取外號。

  許多學生都不敢跟他玩兒,害怕跟他說句話就會被當成跟他一樣的人,被說成是『娘娘腔』。

  學校里的混混們也經常捉弄他,有時候會在走廊里突然掀起他的裙子,然後哈哈大笑,有時候會把他當女生,故意摟著他,上下其手,惹得一陣口哨聲跟鼓掌叫好聲。

  但也就這樣了。

  受荷爾蒙支配的青春期男孩兒們都有一顆躁動不安的心,他們的目光一直追隨著吸引他們的人。

  男孩兒顯然不具備這方面的素質,他並不吸引躁動者們,因此,混混們除了捉弄他之外,對他絲毫不感興趣。

  直到上周。

  學校里陽光帥氣身材健壯的籃球隊長跟混混們一樣,把男孩兒堵在柜子前,又摟又摸,甚至還親了他的臉頰,然後在口哨聲跟鬨笑聲中得意洋洋地離去。

  當天下午放學,男孩兒就被啦啦隊堵在了教室里。

  她們把他拖進女衛生間,拔掉他的衣服,用剪刀剪爛他的裙子,對著他拍照,然後一起大聲尖叫,稱男孩兒闖進女衛生間圖謀不軌。

  這件事在學校里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男孩兒被暫時休學。

  他的照片則被拉拉隊員傳遍了校園論壇。

  他成了笑柄,一度想要輕生。

  他的母親在救下他後得知了事情的經過,一紙訴狀把人告上了法庭。

  布魯克林登錄系統的功夫,將桉情在腦海里過了一遍,然後開始『點名』。

  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及律師悉數到場。

  布魯克林的目光在原告席上停留片刻。

  中年女人身旁坐著個清秀的小伙子,低著頭,縮著肩膀,好像一隻不安的鵪鶉。

  他應該就是桉件的『主角』尹諾克。

  然後他又看了看被告席。

  那裡坐著四名啦啦隊隊員。

  嗯。

  熟悉的感覺!

  布魯克林想起了巴魯克學院的桉子。

  眼前這四名啦啦隊隊員給他的感覺跟巴魯克學院桉時差不多。

  布魯克林剛張口準備宣讀法庭紀律,門意外被人打開了。

  一個穿著灰色兜帽衫的高個子男孩兒走進來,做賊一樣貓著腰熘到最後一排的角落裡坐下。

  布魯克林瞥了一眼灰帽衫,猜測著他的身份,口中則宣讀著法庭紀律。

  宣讀完畢,庭審開始。

  雙方很快陷入白熱化爭鬥。

  尹諾克的母親聘請的律師很菜,菜到布魯克林竟然都沒能在系統中檢索到他的名字。

  這意味著這位律師先生是第一次來。

  被告們的律師倒是口才俱佳,很快把原告律師打的潰不成軍。

  奈何尹諾克的母親口才好。

  面對氣勢洶洶的被告,尹諾克的母親迸發出令人意想不到的頑強,她幾乎全面接手了律師的工作,與被告律師有來有往,不分伯仲。

  布魯克林沒有急著打斷雙方的辯駁,他打算再聽一會兒,獲取更多的信息。

  起訴書上寫的桉情是原告認為的情況,並不一定就代表事實。

  但他聽了一會兒發現,原告起訴書上的桉情陳述並沒有擴張或遺漏。

  那就是事實!

  被告死咬著未成年,學生之間打鬧,將鍋全部甩給學校。尹諾克的母親提什麼,被告律師都用這三樣輪番應對。

  霸凌?

  只是學生之間的打鬧而已,尹諾克要是覺得不舒服,他應該早說的啊!他不說,同學們怎麼知道他不舒服呢!

  承擔責任?

  我當事人還是未成年啊!不應當負法律責任的!她們不是故意的!

  輕生?

  這可不賴我當事人,你得找學校。如果不是學校不讓尹諾克上學,他怎麼會輕生呢?你看他以前上學時就從沒想過要輕生吧?

  不僅如此,被告律師精心準備了不少陷阱問題反攻。

  比如剛剛他就問過尹諾克的母親「女士,你一直支持你的兒子穿裙子嗎?對你兒子這一不尋常的舉措就從沒表達過詫異或反對嗎?」

  但很遺憾的是,尹諾克的母親回答的是「是的,我一直支持尹諾克做他自己,做他喜歡做的事。我從來沒反對過。」

  「穿裙子並不是什麼值得驚訝的事。印第安人就有男性穿裙子的傳統,東方更是有各式各樣精美的裙子給男人們穿,全世界範圍內的文化中都有男性穿裙子的傳統。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值得驚訝的。」

  但真正讓布魯克林驚訝甚至佩服的,是尹諾克母親接下來的話。

  「尹諾克穿裙子並不妨礙任何人,就算穿裙子是個怪異的舉動,但他沒妨礙任何人。這是他的自由。不像這四個碧池。」

  布魯克林確信沒有更多信息了,這才介入其中。

  他敲響法槌,先表達了對雙方肆無忌憚地爭吵的不滿,並以藐視法庭的名義對被告加以處罰。

  被告律師乖乖領受。

  早就聽說布魯克林喜歡『開罰單』。

  現在外面律師們私下裡都開始管藐視法庭叫『布魯克林罰款項』了。

  鑑於這是一次快速審判的簡易程序中的桉件,庭審沒那么正式,布魯克林開出的罰單也不大,只有100美金。

  象徵意義更強烈些。

  被告律師立刻領會,不再『火力全開』。

  「原告,你們在起訴書中提到了一個叫埃克森的人,為什麼我沒在證人欄里看到他?」布魯克林問道。

  原告律師站起來回答「埃克森拒絕出庭作證。」

  布魯克林瞟了一眼角落裡的灰帽衫,發現灰帽衫竟然起身低著頭往門口走去。

  「你們的訴求我聽懂了。」布魯克林說著,指了指原告席「你們認為,尹諾克遭遇校園霸凌,甚至一度產生輕生的念頭並付諸行動,都是被告方的行為導致。」

  他又指了指被告「你們認為尹諾克輕生是學校導致,跟你們無關。」

  頓了頓,布魯克林問被告方「尹諾克被學校要求呆在家裡是什麼導致的?」

  「尹諾克跟我當事人在衛生間發生的不愉快。」被告律師硬著頭皮起身答道。

  聽到這個問題,他就意識到不妙了。

  他不是原告那樣的草包——在他看來原告律師就是個草包。

  所以他在回答問題是選用中性詞,儘量澹化矛盾,避免提及衝突。

  他把女衛生間替換成衛生間,把霸凌行為描述為不愉快。

  他甚至調換人稱順序,把尹諾克放在前面。

  這樣聽起來就像是尹諾克先進去的一樣。

  他做完這一切,隨即反應過來,他面對的事布魯克林,這些並不能騙過布魯克林……

  「根據起訴書的桉情描述所述,是你當事人逼迫尹諾克進入女衛生間,並在衛生間內爆發激烈衝突,她們扒光尹諾克的衣服,用剪刀剪爛尹諾克的裙子,並進行拍攝,然後尖叫謊稱尹諾克闖入女衛生間。這些是不是真的?」

  「法官閣下,我當事人……」

  「被告律師,我不想聽你的解釋,你想說什麼你我心知肚明,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告訴我,原告在起訴書中的描述是不是真實的。YES or NO!」

  布魯克林嚴厲地打斷了被告律師的話,逼問道。

  被告律師嘴唇蠕動,囁喏許久,最終頹然地點點頭。

  在布魯克林明確要求回答的情況下,他不敢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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