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四章 故鄉
NN市,江南區,鄉下。【思兔閱讀sto55.com,無錯章節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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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典型的中華少數民族村落,一條正在維修的公路從村子邊上路過,拉出一條黃色的紐帶。公路邊上的葉子都帶著黃黃的一層泥土,無精打采地耷拉在樹上。一條歪歪斜斜的小分岔路從公路上分出,七扭八歪地一頭扎進這個村子裡,在岔路的邊上有一座泥巴房子,一個老太婆正彎著腰在餵雞。手裡抓著米粒,有一把沒一把的撒在地上。一個小姑娘正在院子裡滾鐵環,小腳丫子轉的飛快兩條沖天辮不斷地上下起伏著。一個二十來歲的姑娘在一旁的竹竿上曬衣服。三個人各弄各的,看上去獨立而又統一。
「雲胡啊!看看水燒開了沒。」
老太招呼了一下正在曬衣服的楚雲胡,楚雲胡應了一聲,把手上的衣服架好,一邊抹著手上的水滴一邊走進了廚房。灶台上架著一口鐵鍋,騰騰的熱氣正透過鍋蓋往上翻滾著。楚雲胡拿起鍋蓋看了一下,水已經燒開了,大大小小的氣泡正從鍋底往上竄,在水面炸開一層層的水霧。
老太抬頭看了一下天氣,從雞籠里抱起一隻雞往廚房走,看這樣子這隻幸運的雞是晚上的桌上佳肴。廚房裡燒開的水正是給這位幸運兒洗澡用的。
「雲胡姐!雙兒來幫你啦!」
院子裡的小姑娘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收起了鐵環,拿著葫蘆瓢站在楚雲胡後面。那乖巧的模樣像極了楚雲安小時候。
「謝謝啦!你一會幫忙拔毛好不好?」
楚雲胡拿走了雙兒手上的葫蘆瓢,這可是開水,不能讓小孩子玩,太危險了。雙兒見自己喜歡的葫蘆瓢被楚雲胡拿走,臉上不開心了一下又很快消失不見,蹦蹦跳跳地跑去看任奶奶殺雞去了。
「準備要走了啊?」
任老太看到楚雲胡身邊,擦著手上的血跡問道,聲音不急不緩,聽起來有一種禪修的寧靜。
楚雲胡沉默地點點頭,看著一旁蹲地上胡亂捋著雞毛的雙兒不說話。
「兩年多了,是該回去了,我這把老骨頭啊,有你陪這麼久也該知足了,你有你自己的青春和未來,著實不該跟我耗在這裡。去吧!去吧!」
任老太幫楚雲胡順了順額頭有些凌亂的頭髮,蒼老的手把楚雲胡和她的臉襯托得充滿生機和希望。
任老太風風雨雨幾十年過來了,能培養出任騰飛這麼優秀的人,又在村子裡靜心修養了這麼多年,早已經練就了一雙洞察人心的眼睛。昨天楚雲胡在和她聊天的時候接了個電話,後來整個人的氣場就變了,變得極不穩定,說話也開始變得前言不搭後語。任老太就知道,這個陪伴了自己兩年多的小姑娘已經到了離開的時候,而且很可能是一生不見的離別。
在楚雲胡剛來的時候,任老太就從她身上看到了一種佛性,一種溫柔的慈悲。有楚雲胡陪伴的這段時間,是老太婆除開兒子孫子來看自己以外最開心的日子。
她知道楚雲胡會有離開的時間,只是沒想到這一天已經來了,很突然,一個電話的時間。電話是誰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離別正在發生。
「行李我已經收拾好了,明天就走。家裡的一切我也給您準備好了,需要什麼或者找不到東西你給我打電話。」
楚雲胡吩咐著任老太,還給不少地方貼上了標籤,放在顯眼的地方。
「好。」
任老太笑著回應,看著楚雲胡里里外外又檢查了一遍。
第二天一大早,趁著雙兒還在睡夢中沒從家裡來著,楚雲胡就離開了這裡,踏上了歸去的列車。
電話是吳群打來的。這些年來吳群一直沒打電話來跟他說什麼事,只是偶爾在微信里說一兩句話。
而楚雲胡,似乎在一夜之間變了個人,變得不愛說話了,也不找吳群聊天了,經常一個人坐一整天,或者忙碌一整天,只有在陪著任老太的時候,她才偶爾變成當初那個楚雲胡。時間似乎在她心上捅開了一個大口子,需要太多時間去癒合。就在她好的的差不多的時候接到了吳群的電話。
張海貝醉駕,出車禍了,斷了一條右腿,剛才醫院出來不久。
楚雲胡知道這是為了什麼,得知消息的時候她並沒有一種惡有惡報的感覺,反而是一種說不出的空曠感。
雖然她曾經很討厭他,雖然她對他不理不睬,甚至於他對她做出了可以說是傷天害理的事,可終究他們是領證了的,他是她名正言順的丈夫。
其實這些年楚雲胡也想明白了一些,張海貝之所以失控,或許也和當初自己的某些行為有關係,換成自己,如果新婚丈夫這麼對自己,又何嘗不會傷心欲絕呢?更何況她選擇了逃避,連告別都沒有就離開了他,楚雲胡覺得張海貝之所以因為車禍斷了一條腿,她有著一定的責任,所以她要回去。逃避了這麼久,有些事情終究還是逃不過的,不如面對。
帶著這兩年存下來的積蓄,彷徨不安的心情,顛簸不定的班車,穿梭過喧囂的山洞和洶湧的人海,如風的林原和無垠的平野,最終緩緩停在了汽車站裡。
楚雲胡走出汽車站,呼吸著熟悉又陌生的空氣,汽車、自行車、行人在她身邊組成了另外一個世界,千奇百怪的聲音從那邊呼嘯而來,鑽進楚雲胡的耳朵里。
故鄉,我回來了。
楚雲胡默默在心底呼喚一聲,背著行李融進了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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