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賦閒在家的大興打柴遇狼群


  在嵩山的一個支脈的一座大山間,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孩,肩上擔著一擔柴,他的手裡握著一把柴刀。【Google搜索sto55.com思兔閱讀】刀身筆直,刀的頭部向內彎曲,呈現勾狀,刀刃泛著冷森森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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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那個小孩,他長得肥頭大耳,一雙大豹子眼兒,兩條又黑又重的眉毛,眉宇間透著一股英氣。一對招風耳,五短身材,一身粗布麻衣,足蹬一雙布鞋。

  看上一眼他的樣子,不禁讓人心生憐愛。

  他就是本片小說的主人公宋大興。

  宋大興生活在山腳下的吳村,就住在吳村的村東,再往東就沒人家了。他家的石屋後面不遠處就是高聳的大山。

  話說這一年,剛出生不久的宋大興,也就五六個月大,一場百年不遇的大雨,整整下了一周。

  第二天早上起來,大雨稍稍小了些,村民們有的出來呼吸一下新鮮空氣。發現了小大興家已被大雨沖塌了的房屋,還有小大興的父母早已被石塊砸爛的屍體。

  經村民們再三的查找,最後終於在一根房梁下,找到了完好無損的大興。

  村民們草草掩埋了大興的父母。可是村民們誰也不願意收養小大興,他們都說大興的命太硬,剋死了他父母。於是經過大家的研究決定,由全體村民們共同撫養大興,今天在我家呆幾天,明天又在他家呆幾天。

  一轉眼,小大興都十多歲了,到了該讀書的年齡。於是大傢伙兒每家拿出點錢,把大興送到了小學。

  大興自從念了書,每天是早出晚歸,早上很早就背著書包走了,晚上又很早回來了。有很多村民發現,小大興根本就沒有去上學,整天在大山裡面打鳥,掏鳥窩,拾鳥蛋……

  後來經村民們商議,他們認為:「能認識個眼前的字就行了,讀那麼多的書也沒什麼用。」所以小大興只讀了兩年的小學,就回家幫忙了。

  一轉眼,小大興已經十四、五歲了,家裡的活他什麼都會做——什麼幫助村民們侍弄莊稼,什麼縫縫補補,洗衣做飯了,樣樣是拿得起來放得下。

  小大興尤其喜歡打柴,一方面可以邊打柴,邊和小夥伴們在大山里玩耍,還可以把打來的柴賣掉,用來補貼生活。

  於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小大興由於中午上樹掏鳥窩,耽誤了時間,他眼看著其他的小夥伴,都肩上擔著一擔柴下山去了,可是他自己的柴,還沒有砍夠數。

  說著話,太陽就要下山了,灑下一抹紅彤彤的餘暉照耀著大地。

  他心裡著急,手上加著勁。終於砍夠數了,太陽也已經西沉了。大興擔起兩捆柴,深一腳,淺一腳的往家趕,遠處的山,近處的樹,在大興的眼前現出一團模糊的黑影。

  大興正向前趕著路,「嗷……」一聲狼嚎傳入他的耳中,他激靈靈地打了個寒顫,嚇出一身的冷汗。

  那狼嚎聲由遠而近,最後變成了一個個小黑點,橫在大興面前。它們的眼睛發出幽幽的綠光,齜著嘴,露出森森的白牙。

  大興哪裡見過這陣勢,嚇得他兩條腿瑟瑟發抖,差點就尿在褲子裡。

  他本能地握緊了手中的柴刀。準備與狼群拼死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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