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對於哈勞斯來說,他的羅多克之旅似乎已經走到了頭。【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sto55.com思兔閱讀】城內飢餓的士兵再也撐不下去了,城牆已經搖搖欲墜。

  「陛下,北外牆失守,我們的士兵已經完全潰退下來。」

  「向預備隊下令,讓他們奪回城牆。」

  傳令的那名騎士一臉的為難之色,不過沒說什麼多餘的話,傳達命令去了。

  哈勞斯也是在戰場上瀟灑多年的老將,自然知道他在為難什麼。己方預備隊本來就不多,現在羅多克人才剛開始攻城,這麼早就將他們投入戰場,幾乎就是一種慢性自殺。況且,這些預備隊也不一定能起多大作用,飢一餐飽一餐的日子過了這麼久,連作為國王的自己都有些虛弱,更不用說那些最下層的士兵了。

  但是,他別無選擇。從被困在岸上之後,他就知道自己此役怕是凶多吉少。所以他採取了玉石俱焚的戰術,將亞倫城內的城堡等主要建築拆了個七零八落,沒有個幾十年絕對無法恢復。這樣一來是為了噁心葛瑞福斯,二來為自己提供補給。至於從維魯加來的增援,他期待過,但從來沒有真的做什麼指望。原本的計劃就是兩路大軍合圍維魯加,現在少了一半的兵力,他不覺得僅憑哈倫哥斯手下的士兵能快速拿下整座城市,然後突進千里,一路攻城拔寨,到達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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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將沙盤上代表斯瓦迪亞士兵的一面紅旗拔起,換上了一面代表羅多克的綠旗,然後又拔起城內的兩面紅旗,插到了綠旗旁邊。此時,城堡內的紅旗已經寥寥無幾,而城外的綠旗依然密密麻麻。

  斯瓦迪亞的國王雙手扶在沙盤的邊沿,盯著沙盤上的旗幟左右為難,然後又冥思苦想了一陣,最後一把將沙盤上的旗子統統掃到了地上。

  在周圍侍從和騎士們驚訝的眼神中,他從房間角落的置物架上拿起一瓶酒,隨便找了張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也不用杯子,更不在意什麼貴族形象,一仰脖,大口大口地往嘴裡灌酸澀的酒漿。

  這並不是什麼好酒,準確的說和涮鍋水區別也不是很大,只是,在這座已經被犁過一遍的城市裡,還能倖存到昨天才從廢墟中被扒出來,這就很難得了。

  「哈~」哈勞斯一口氣將瓶中酒喝乾,然後整個人頹然地靠在椅背上,不再說話。

  「報告,城牆已經被攻破,預備隊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報告,外圍街區失守,倖存的部隊正在潰退。」

  「羅。。。羅多克人已經打到內城了!國王陛下,我們撤退吧。」

  撤退,哈勞斯搖搖頭,往哪兒撤?這座城市已經被團團包圍,就算能衝出去,又怎麼返回帕拉汶?

  他揮揮手,深吸了口氣,半晌,才憋出了幾個字:「投降吧。」葛瑞福斯身邊簇擁著一群衛兵,一步步向內城走去,每走一步,心中的那股無名火就向上躥一分。他剛剛成為國王的時候就來過這座城市,格特拉斯領主野心勃勃,一心想把亞倫建設成一座不亞於維魯加的富裕之地,他連計劃都做好了。他和自己曾在亞倫的城堡最頂端俯瞰著芸芸眾生揮斥方遒。說要利用濱海的優勢,建造一座巨大的港口,鼓勵海上貿易來賺取大量金錢,之後,開設新的大學,並降低入學費用,給王國提供更多的人才,接著在利用人才優勢進一步發展領地,不出一百年,亞倫將無與倫比!

  願望是那麼美好,可是面前的這片廢墟卻讓現實冰冷不堪,這裡就是將來的亞倫大學。至於那座可以預見的富裕港口,也在斯瓦迪亞士兵的掠奪下化為了灰燼,還有商會,以及準備高價出售的豪宅,該死的芮爾典人沒有一點留情,華貴的木料隨便地當柴火燒了個乾淨,精美的雕像被砍了腦袋,成為投石機的彈藥,柔軟的錦緞被隨手撕成繃帶,草草扎在那些俘虜髒兮兮的手臂上。道路兩旁的景觀樹也沒逃脫魔掌,細嫩的枝葉成為馬匹或者士兵的口糧,粗壯的主幹則充當了臨時的建材,道路兩旁只剩下一排光禿禿的樹樁。

  好在,這場戰役並不算慘烈。被圍困了這麼久,哈勞斯總算是山窮水盡了。前兩天當他命令士兵趁夜出城,從戰死的羅多克士兵身上搜刮口糧的時候,葛瑞福斯就知道這場戰役即將進入尾聲。老實說,惱怒歸惱怒,他還是蠻佩服這個宿敵的,畢竟換他在同樣的情況下,估計早早就投降了。不過,這欽佩之情很快就煙消雲散,因為,他看見一個羅多克士兵從廢墟里拖出來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實體上布滿牙印,就像是被野獸撕扯過一般。葛瑞福斯忍住微微反芻的不適感,扭過頭去,不再看這副殘酷的景象。

  很快,他們就到達了亞倫的城堡。因為哈勞斯已經下令投降,他們並沒有受到多少阻礙。不過,就算他負隅頑抗,估計也不會造成太大的麻煩,畢竟,連騎士都餓得腳步虛浮,還能指望普通士兵有什麼戰鬥力?看到眼前的城堡,葛瑞福斯倒抽一口涼氣。哪怕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但眼前的景象還是讓他覺得心都在滴血。城堡附屬的塔樓五座垮了四座半,曾經花費了無數石匠性命,橫跨天際的拱橋被毀掉了橋墩,化為一片斷壁殘垣,哪怕不是那麼容易破壞的城堡主體也被砍斷了不少樑柱,成為名副其實的危房,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裡,挑戰入住者的神經。幸虧他很有先見之明,把格特拉斯領主留在城外,否則,他要是看到這景象,八成得昏厥過去。

  「哈勞斯!」葛瑞福斯在一座保存還算完好的小宮殿裡找到了這個三番五次找他麻煩的男人,而這個男人正懶懶地斜倚在一張長背椅上,恍若一隻正在小寐的雄獅,看到有人進來了,卻連眼皮都懶得抬一下。

  葛瑞福斯背後的衛兵見此,大怒上前,想把哈勞斯從椅子上拽下來,可是,只聽噌的一聲,哈勞斯身邊的騎士們同時拔出了配件,攔在國王面前,葛瑞福斯的衛隊也慌忙抽出了自己的武器,雙方一下子劍拔弩張。

  「哈勞斯,」半晌,葛瑞福斯開口道「你

  已經輸了,還要負隅頑抗嗎?」

  「輸?」哈勞斯嗤笑一聲,「要不是背信棄義的諾德人,現在就該是你跪在我的面前乞求寬恕!」

  「諾德人?」葛瑞福斯搖搖頭,「看來你還不明白你將要面對多大的麻煩。罷了,你還是老老實實的投降吧,我會給你國王應有的待遇。」

  。。。

  哈勞斯的投降,宣告斯瓦迪亞的軍事行動正式破產。然而,依然在山裡跋涉的兩人對此蒙然無知,依舊為著自己的性命奮力掙扎著。漢莫斯能明顯的感覺到,老頭子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最開始,他還能全副武裝地前進,沒過幾天,負重就都轉到了年輕人身上,後來連鎖子甲都穿不動了,到現在,必須有漢莫斯的攙扶,才能勉強在山地中前進。

  「老頭子,今天就走到這吧。」漢莫斯將老兵靠在一棵樹下,在他身上搭了一張熊皮之後,就自顧自地去撿拾柴火。

  這張熊皮自然就是那天的戰利品之一,老兵親手操刀,將這一張能輕而易舉地包裹一名壯漢的熊皮完美地扒了下來,順便還剁了兩隻熊掌。按老兵的話說,這玩意兒貴族老爺們稀罕的緊,背回去一定能賣個好價錢。只可惜羅多克熊不冬眠,要不然被野蜂蜂蜜醃漬得鮮香可口的爪子更加值錢。

  漢莫斯很快就回來了,這麼久的荒野求生讓他對各種生存技能特別熟稔,哪怕沒有老兵的照拂也能順利地完成所有工作。所以,他很順利地升起了篝火,並架好自己的頭盔,煮上了玉米。老頭子,吃飯了。」漢莫斯將煮好的玉米塞到老兵手裡,「加了點干熊肉,不知道味道怎麼樣。」

  老兵將頭盔捧在手裡,捻了一把慢慢吃起來。

  「漢莫斯。」

  「哎,啥?」年輕人下意識地回答,然後想到什麼似的驚叫出聲「老爺子,你喊我名字了?」

  「嘁,」老頭子鄙視地瞥了他一眼「還以為你總算有點男人的樣子了,結果還是個毛頭小子。」

  「哎,別呀,」漢莫斯趕緊打斷老頭子的話「我現在絕對夠男人,」他曲起手臂,「看,我這火一般熾熱的肱二頭肌!」

  老兵瞅了一眼他的胳膊,嫌棄地扭過頭去,半晌,才望著面前的那座山峰,繼續說道「只要翻過那座山,就是斯瓦迪亞了。」

  「啊,是啊,是啊。」說道這裡,漢莫斯也愉快起來,「我們馬上就能回家了,哈哈哈。」

  林地處一片安靜,除了年輕人自顧自的大笑之外,什麼聲音都沒有。漢莫斯的笑聲頓時變成了尷尬的咳嗽,自討沒趣地撓撓頭,才又在老兵對面坐了下來。

  「吶,小子。」正在年輕人因為尷尬坐立不安的時候,老兵又開口了「你現在還想當騎士嗎?」

  「嗨,當什麼騎士啊。」漢莫斯又害羞地撓撓頭,「只要能活著回去見父母就謝天謝地了。」

  說著,他抬起頭笑道「不過要不是老頭子你,我現在怕不是已經餓死在亞倫城了吧。」說道這裡,他又撓撓頭,好像除了這個動作,他沒有其它方式表達自己心情一樣「對了老頭子,你這些本事哪兒學的,我們村里也有不少老兵,可我沒見過你這麼屌的。」

  「我沒跟你說過嗎,」老兵抬起眼皮道「我不是維達的,而是出生在艾伯倫的獵戶。」

  「哎,」漢莫斯吃了一驚,「你不是維達人卻帶維達的新兵?」

  「哼,怎麼不行。」老兵哼哼一聲,又有些懷念地回憶起往事「當年,我和你一樣,是個想當貴族的毛頭小子,跟著自己的領主和庫吉特人開戰,結果,那個慘喲。。。」

  漢莫斯想了想,問道「前些年我們和庫吉特人打仗,有輸過嗎?」

  「騎兵沒有,但是步兵死傷慘重。」老頭子回答道「因為我們的重騎兵追不上滿地跑的遊牧民,所以不得不把步兵當誘餌,趁他們砍殺步兵占便宜的時候發起衝鋒,將我們連帶庫吉特人一起犁掉。」「天吶。」漢莫斯低呼了一聲,雖然老兵說的稀鬆平常,但他完全可以想像,那時的戰況是多麼慘烈「那,老頭子你是怎麼活下來的?」

  「裝死。」老兵隨便地說道「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哪怕被馬踩到背上都不動一分。」說道這裡,老兵有些感嘆「要不是我那時剛好背了塊盾牌,怕是早就被踩死了。」

  「那,後來呢?」

  「後來,仗打完了,我就自己跑回去了。不過,當時我怕被當逃兵處理掉,所以繞開了艾伯倫,隱姓埋名跑到了維達,所以,包括我的領主在內,所有人都以為我戰死了,」老兵有些憂傷,沉默了一會繼續說「包括我父母,他們到死都不知道我還活著,在懊悔中生活了大半輩子,而我也沒能看他們最後一眼,甚至連他們的墓碑在哪都不知道。。。」他把身體向後靠靠,凝望著天邊的繁星,自嘲地笑了笑「小子,雖然你挺蠢的,但有句話確實沒說錯。要是混的像我這樣,乾脆死了算了。」

  一直想打破沉默的漢莫斯也沉默了,聽著老兵的故事,他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但是,老兵並不介意,自顧自地繼續說,「後來,維達的柯樂寧老男爵徵兵,那個時候,斯瓦迪亞以平叛為名,連年向羅多克進軍,聽我說上過戰場就毫不猶豫地讓我入伍了。」

  「而那個男爵,」老兵嗤笑一聲,「毫無疑問是個白痴。開戰的時候,如果打的順利我就衝上去搶軍功,如果不順就裝死或者逃走,然後再找個機會混進撤退的隊伍。就這樣,一直逃了十幾年,最後居然被提拔為伍長,呵呵。」老兵的笑聲里滿滿都是譏諷的味道「所以啊,小子,別老想著殺敵掙軍功,只要你活得夠久,該有的就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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