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結婚


  孟時被李志節趕出門,酒局「不歡而散」。

  作為酒吧街中的後起之秀,南鑼鼓巷相對於它的兩個老哥,三里屯、後海,氣質要來的溫潤、靜、雅。

  只是孟時拎著半瓶啤酒,叼著煙,縮著脖子溜著牆邊走的樣子,遠遠看著跟個偷電瓶似的,和旁邊三三兩兩而過的文藝青年格格不入。

  謝向傑猶猶豫豫的說,「我們找個地方再坐坐吧。」

  孟時看了眼時間,凌晨一點半,笑道,「還沒結婚就不想回家了?」

  謝向傑沒回應他的玩笑,說,「我知道帽兒胡同那邊有家小酒館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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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時停下腳步,說,「行,不過要你請客。」

  謝向傑,笑,「哪次不是我請客。」

  馬路牙子三個,陳與和孟時是窮鬼,就他生活費多,還願意去兼職家教,所以下館子什麼的全指望他了。

  「我去買包煙。」孟時把半瓶酒喝了,摸了摸口袋,去旁邊的便民超市買了包利群,拆開遞給他一根。

  人半夜都不急著回家了,再說什麼,你女朋友交代不要抽菸喝酒就沒意思了。

  朋友交往本就是個人下雪,皎潔的在上面,如果有心把皎潔底下的隱晦露出來,不用動手去挖,自個就化開了。

  謝向傑接過煙,又從孟時兜里掏打火機,點上吸一口,長長的吐出來。

  倆人沉默著,沿方磚胡同向南,從豆角胡同往帽兒胡同拐。

  這是一片是宿舍區,文旅部、國家話劇院、京戲表演學院都有宿舍樓。

  這些消費群體,決定了周邊酒吧、館子的基調——安靜、舒適、文藝范。

  帽兒胡同往裡,謝向傑帶孟時鑽進了一家小酒館,這店門臉小,燈光暗,倆人走過了,又回頭這才到。

  靠窗的座坐下,謝向傑問,「喝點什麼。」

  孟時搖頭,「你曉得我酒量淺。」

  店裡工作的就老闆娘和一個調酒師,謝向傑見兩人都在忙,便起身過去。

  李志節最後拿出來的精釀,度不低,孟時感覺自己的思維被酒精粘住有些凝滯,店裡播放的音樂,洞簫過後,鋼琴起,魚兒清透的聲音在耳畔開始吟唱,他才意識到放的是《JOJO的奇妙音樂:天空之城(吟唱)》。

  「買版權了嗎?!」

  在吧檯點單的謝向傑被突忽其來的喊聲嚇了一激靈。

  清幽的氛圍,吵鬧總是引人注目。

  老闆娘、調酒師、店裡其他客人,齊刷刷的看向聲音發出的方向。

  孟時的臉上帶著些些酒氣上涌的紅暈,白襯衫解開三顆扣子,嘴裡叼著煙,斜靠在椅子上,正舉手表示是自己問的。

  謝向傑對他們歉意的說,「不好意思,他喝多了。」

  幾人男人見孟時喊過一句就停,便轉回頭去。

  而個別女客雖移回頭,但忍不住對他眉梢輕斜,眼波流轉。

  老闆娘紅唇捲髮,豐腴的身材包裹進青岩色花草紋的旗袍里,在這燈火不明的小店,火色十足,對孟時輕輕招了下手,說,「版權買過了,三百呢。」

  孟時這才滿意的把手放下,歪頭將煙點起來。

  謝向傑看了眼裝在牆上的音響,頗為得意的對老闆娘說,「這曲他寫的。」

  老闆娘說,「我知道,唱歌的是他外甥女魚兒。」

  謝向傑楞了下。

  「我算他半個粉絲吧。」老闆娘說,「有人拍了他景區教小外甥女唱兒歌的視頻,快兩百萬點讚。」

  謝向傑說,「那是小橋。」

  老闆娘笑,「評論區一堆人想當小丫頭的舅媽呢,要是他嗶站的視頻跟斗音那兩個一樣風格,他粉絲不止二十幾萬。」

  她說的斗音兩個視頻,一個是孟時舅媽拍的——

  夜風習習,浪花堆疊,老舅夏成才拉二胡,孟時赤腳站在沙灘上,唱,「晚風吹起你鬢間的白髮,撫平回憶留下的疤,你的眼中明暗交雜,一笑生花……」唱完,還回頭對鏡頭後面的老媽夏琴笑的陽光明媚,燦爛無比。

  另一個,是種藍山拜佛遇到的黎曉白拍的——

  人來人往、聲音嘈雜的景區售票大廳,他跟小橋兒頭碰頭,輕聲教她,「藍藍的天空銀河裡……」唱完還和丫頭親親、抱抱、舉高高。

  就這兩個視頻可太有迷惑性了。

  而斗音、V博的小姐姐們興沖沖順著標題【嗶站孟時】,跑到嗶站的時候,孟時正在上都陪陸成康逛蘇州河。

  好傢夥,那視頻拍的,不是車外霓虹、就是黑燈瞎火。

  而且倆人就一座橋,一座橋嗯逛,一個視頻十好幾分鐘沒一句話,可以說是又臭又長,這誰熬的住啊。

  就算有小姐姐因為他顏值硬熬下來的,也隨著這貨到四九城整天在公園裡攆人家狗子玩,給弄跑了。

  這貨攆狗子就純拍狗,從開始沒狗繩硬追,把狗子按地上rua,到後來牽著繩,被拖著跑……

  謝向傑回頭看叼著煙的孟時,笑道,「這貨明明能靠臉吃飯,卻過於沙雕。」

  老闆娘笑,說,「喝點什麼,我請。」

  謝向傑端了一杯加冰伏特加和蜂蜜檸檬水回來。

  孟時問,「聊什麼呢。」

  謝向傑瞄了眼靠在吧檯出神的老闆娘,說,「她是你粉絲。」

  孟時說,「哦,免單嗎?算了,反正你買單。」

  謝向傑無語,他越來越不明白這貨腦子裡想的都是些什麼東西,索性問了自己最好奇的問題,「你為什麼那麼恨你……老妖。」

  他有點沒想明白,既然孟時的父母是正常離異,而且是在他小學的時候就離了,為什麼孟時到現在還這麼恨他。

  孟時喝了口蜂蜜水,感覺太甜,隨手放到一邊,說,「我從小就覺得,孟愈遠不愛我媽,不過沒關係,我愛她,她也愛我,這就很好。

  可是後來我發現,我媽其實還是愛他,她會在深夜去保養那把琴,會偷偷流淚。

  她愛一個不愛她的人,又努力想把愛她的我,變成她想要的樣子,這不公平,所以我就拿吉他走了……

  夏天,阿爺去世,我回家,我們和解了。

  在鳥巢,我把吉他摔台上,她就在台下,我以為自己把孟愈遠的路,也走到了盡頭,徹底超越他了。

  好啊,這下心裡舒坦了,回老家的時候,在動車上還主動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活的怎麼樣,聽他說在某個篝火音樂節混了頓烤羊,還覺的挺好,直到今…昨天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介紹個朋友給我認識……艹!」

  孟時和王鑄幾談過之後,心裡就憋著火,說著忍不住罵了一句。

  謝向傑問,「所以,這這次去《樂隊》是想超他?」

  「這年頭,你說,我要成為一個傳奇樂隊主唱,超越老崔、破土,可能麼?」孟時用看白痴的眼神瞥他,「這已經不是拼技巧,拼作品就能拼出來的了,時勢造英雄,人都不在一個年代沒得比。」

  謝向傑喝口酒,「那你去幹嘛?」他心裡是希望孟時能去的,但又想不明白他的動機。

  「我不是說過了,這是託夢,是他求我……」孟時擺擺手,說,「算了,不說這個了,你和陳果怎麼回事。」

  謝向傑臉上的微笑緩緩落下,抿了下嘴,說,「她懷孕了想結婚,我……我覺得太早了……」

  孟時夾著煙,小指撓了撓額頭,伸手把他面前的小半杯酒拿過來,一仰頭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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