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時不我待


  時光總是匆匆忙忙,眨眼間便兩年過去。

  如今已經公元183年,光和六年。

  虛歲十五的華雄,已經身長七尺六寸,和他阿父華立都齊高了。等成年以後,肯定會是個八尺開外的魁梧大漢。

  在武藝這方面,也精進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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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阿父阿母一直都沒有,讓他和像其他黔首家的子弟一樣,幫忙務農桑之事。而是勉勵他勤練武藝,為了日後以勇武在郡縣當個領俸祿的將士。

  不過呢,華雄對家裡的生活條件,卻是改變了不少。

  他的射術,都是跑野外找野獸練習的。

  比如野兔、野鴨、大雁和野狗什麼的。在射術精進的同時,也會經常帶獵物著回來,改善家中的伙食。

  但自幼熬著苦日子的華立夫婦,可干不出時常吃肉的折壽事情來。

  他們將大部分獵物,都帶去城裡賣了,換回來些生活用品。讓華家的小日子,多了份額外的收入,變得微微寬裕起來。

  比如阿母龐氏終於捨得用糧食,給阿父華立多釀了幾罈子酒,就是最後的佐證。

  連帶的,夏育這個老匹夫都沾了光。

  「雖然夏司馬說與汝師徒緣分已盡,但是雄兒,為人處世,不能忘了別人的恩情!」

  華立夫婦是這麼叮囑自家孩兒的。

  釀好了酒後,都會讓華雄拎兩罈子,跑去落門聚的渭水畔送給夏育。

  一開始,夏育見到了華雄,還罵罵咧咧。

  說什麼,「可惡豎子,又來打擾老夫垂釣的清閒!」

  華雄對此,沒有分辨什麼。

  直接放下酒罈子,在地上畫出個圓圈,演示一番「落羽方寸」的進展便轉身而去。用行動來表示,自己並沒有忘記之前的承諾,仍舊在努力著。

  至於幾壇酒,夏育收沒收,無需去關注。

  反正夏育也沒有出聲,讓他拿回去不是?

  不拒絕,就是接受了嘛......

  而和王達阿舅部落的關係,是愈發親密了。

  每年的春耕與秋收,乞兒措木都會帶著族人來華、王兩家當幫傭;而華雄和王達也都會被邀請去他的部落呆一段時間。

  對王達的理由,是去外家走動走動,順便見見未來的妻子。

  對華雄的說法,則是車兒學習射術和識字,都需要他指點一二。

  當然了,回報也是很不錯的。

  華雄如今的坐騎,是一匹口齒才四歲的戰馬。日行兩三百里完全不是問題,比起大漢騎兵的坐騎,也相差無幾了。

  乞兒措木白送的。

  對此,王達很羨慕,他的阿母也很有意見。

  私下找過自己阿兄抱怨,說什麼自家外甥都不給,反而給了沒有血緣關係的華雄!

  然後呢,乞兒措木給出的理由,讓所有人都閉了嘴。

  沒看到車兒是跟著華雄學射術嗎?

  既然受人恩惠了,怎麼能不力所能及的,報答點善意呢?

  他是這麼說的。而在心裡呢,卻是這麼憤憤不平的:有好馬就想到血親關係了?身為表兄的王達,也沒有教車兒識字啊!

  血親?

  外甥?

  呵!難道比自家兒子更重要嗎?

  華立夫婦,對乞兒措木也挺感激的,不光禮尚往來的給了不少糧食,還對華雄經常跑去隴西郡都沒什麼意見了。

  但是呢,今年的秋收過後,卻有了點不情願。

  「阿母,我想去射狐。如今在冀城附近狩獵大雁和野兔,已經無法提升孩兒的射術了。」

  華雄是這麼說的。

  以練習武藝的理由,讓他阿母龐氏答應,他想去隴西郡羌人部落里過冬的請求。

  是的,華雄要去乞兒措木的部落貓上一個冬天。

  因為他通過一些蛛絲馬跡,發現自己的準備時間已經不多了。

  乞兒措木,今年抱怨好多次,說官府對羌人們徵收的賦稅變重了。而他的阿父華立,偶爾也會在家中嘆息,說每個月的俸餉都拖好久才發,還是不足額的。

  也就是說,看似平靜的涼州,已經暗流洶湧了。

  所以華雄才猛然想起了,上一世塵封的記憶。

  今歲是光和六年了!

  明年,就是光和七年,是黃巾之亂和西涼羌亂爆發的公元184年!

  耗盡大漢朝最後一絲元氣的戰亂,即將來臨!

  這兩場戰亂,讓大漢朝廷對地方的掌控力,變得可有可無。無數人趁勢而起,最後變為割據一方的諸侯,上演群雄逐鹿的天下大亂。

  對於黔首百姓而言,就是開始白骨露於野、朝不保夕的人命賤如狗!

  華雄覺得,想在接下來戰亂中保住家人的性命,現在就必須做好準備。

  而他能準備的,就是之前和乞兒措木的約定:他將車兒當成兄弟對待,這個羌人小部落中幾百號能征戰的漢子,就與他共進退!

  這是出身微末的他,唯一能倚仗的保命資本!

  甚至,他都想好了如何去準備。

  比如今歲先去羌人部落里,以朝夕相處刷一刷彼此間的好感;然後明年就請求阿父華立為他冠禮。等待黃巾之亂爆發後,他就借著阿父從軍多年的薄面,帶著羌人部曲投身行伍。

  不需要去考慮,會不會被官府拒絕。

  雖然說在歷史上,黃巾之亂並沒有波及到涼州;但涼州的兵馬也會被徵調前往司隸等地協同鎮壓。屬於邊地的涼州,各郡縣為了守戎的必要,也會再招募兵卒的。到時候,華雄的主動投軍,官府歡迎還來不及呢!

  而且主動帶人去投軍,還有一個好處。

  官府無論是出於嘉獎忠義的考慮,還是為了激勵其他人從軍,都會用善待華雄:將他當成例子,嘉獎給他個小官職!

  至於是什麼官職嘛....

  不出意外的話,是按照他帶來的人數,對比大漢軍制來決定。五十人,就是屯長;一百人,就是都伯!

  起步,就比他阿父華立高了。

  不過呢,華雄這些心思,是不能告訴別人的。

  所以呢,他的阿母就很不情願,讓他去隴西窩上一個冬天。

  那是吃不飽、穿不暖的羌人部落啊!

  自家孩兒去待到明年開春,不得好幾個月都忍飢受凍的?

  再說了,草原上不光有狐,還有狼啊!

  還是在冬天裡,因獵物稀少變得更加兇狠的狼群!

  要是有個萬一呢?

  龐氏的顧慮重重,能鬆口了華雄的請求才怪了!

  最後,還是華立的勸說,才讓龐氏不情不願的允了。

  「馬廄里是養不出千里馬的。雄兒已經長大了,以後的路,總是要自己去走的。現在讓他去摸索,至少還有王達阿舅的照應。」

  是啊,生存在西涼這片土壤上,不管願不願意,都會有危險伴隨左右。

  早一日去面對,就能早一天適應。

  身為父母,對孩兒最大的保護,就是學著去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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