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後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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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醫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鍋、燒烤、奶茶、可樂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莊子昂盯著主治醫生陳德修,一臉誠懇。

  因為他隱隱感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似乎有些不妙。

  陳德修五十歲左右年紀,地中海髮型,戴著厚厚的金絲眼鏡。

  身後滿滿一面牆的錦旗,默默訴說著他的醫術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吧!」

  這麼輕飄飄一句話,在莊子昂聽來,卻猶如晴天霹靂。

  震耳欲聾!

  陳德修遞過來的診斷書上,列印著密密麻麻的醫學術語,其中那個「癌」字,格外扎眼。

  「陳醫生,我才十八歲。」

  「比你更年輕的,我這輩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還剩多少時間?」

  「最多三個月,看開一點,人都逃不開這一天。」

  ……

  莊子昂手握診斷書,不記得是怎樣離開醫院的。

  他的大腦一片空白,渾渾噩噩地走在馬路上,撞倒了好幾輛共享單車。

  十八歲的年紀,在這桃花盛開的季節,生命卻已經開始倒計時。

  三個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個小時……

  陳德修說三個月,實際上可能沒那麼多。

  彈指一揮間,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別。

  遺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沒有特別難過。

  說內心話,莊子昂對這個世界並沒有多麼眷戀。

  人世間的美好,跟他好像沒什麼關係。

  愛情是什麼?

  是「燕子,沒了你我可怎麼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親情是什麼?

  自打五歲那年,父母離婚以後,他就很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那個所謂的「家」,不過是個晚上睡覺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像個徹頭徹尾的外人。

  只有去遠在鄉下的爺爺家,才能尋求一絲難得的心靈慰藉。

  莊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歲的原因,是來都來了這個世界,總不能主動尋死。

  這下患上絕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後三個月,就讓我從容赴死,誰都別來煩我。

  「老闆,給我一隻燒雞,不用宰,我就抱著整隻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熱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變態辣,多放蔥花。」

  ……

  莊子昂小時候看電視劇,看到洪七公抱著整隻叫花雞啃時,就特別嚮往。

  今天終於實現了。

  迎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啃得滿嘴流油。

  心中卻有種前所未有的暢快。

  路過批發市場,莊子昂花三十塊,買了一件花襯衫。

  顏色非常艷俗,穿著活像個古惑仔。

  望著鏡子裡的自己,他非常滿意。

  從小到大,他都是別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學生。

  但每個人的骨子裡,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還裝什麼純?

  最後三個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實的莊子昂。

  穿著張揚的花襯衫,提著啃了一半的燒雞,莊子昂被保安攔在了校門口。

  直到他出示了學生證和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保安又打電話確認了一下,才放他進去。

  「唉,現在的學生,流里流氣,像什麼話嘛!」

  莊子昂踏入校門,聽著身後保安大叔的嘆息,覺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這個流里流氣的學生,已經連續兩年排名全年級第一。

  是市里評選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只是對此刻的莊子昂來說,這些都是虛名而已。

  他不會再被這些所謂的光環束縛。

  正值下課時間,操場上鬧哄哄的。

  9班的教室門外,幾個學生在追逐打鬧。

  當穿得大公雞一樣的莊子昂走進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學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麼風,居然穿成這樣來學校。」

  「被教導主任抓到,三千字檢討起步。」

  「莊子昂昨天請了病假,這麼一看,是病得不輕呀!」

  ……

  莊子昂沒有理會同學們看怪物一樣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將那半隻燒雞重新包起來,塞進課桌里。

  然後將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極高的奶茶,一口氣喝了個精光。

  「莊子昂,你怎麼沒回我信息?」

  前座一個女生轉過頭來,眼神中充滿質問。

  林慕詩,校花級別的女神。

  長著一雙好看的丹鳳眼,但目光總是帶著傲氣,就像一個公主。

  這樣的女生,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

  或者說直白一點,就是舔狗。

  莊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畢竟前後桌坐著,朝夕相處,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難不對這麼漂亮的女孩動心。

  莊子昂掏出手機,發現有很多條未讀信息。

  其中三條,來自林慕詩。

  「莊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記的生煎包,記得幫我買。」

  「你今天怎麼沒來上學?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繼續玩失蹤,我就不會再給你追我的機會了。」

  雖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莊子昂還是能讀出林慕詩那高高在上的口氣。

  老子都要死了,還管你給不給機會?

  「你又不是我的誰,想吃什麼我就一定要買給你嗎?」莊子昂隨手划走聊天框。

  「你說什麼?」林慕詩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以為自己聽錯了。

  莊子昂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自己說話。

  哪有舔狗這麼橫的?

  「我生病了,請了病假,你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就惦記著幾個破包子。」莊子昂搖搖頭。

  他承認,自己以前的確喜歡林慕詩。

  但林慕詩對他始終若即若離,忽冷忽熱。

  感覺他快要放棄了,又會恰到好處地給一點希望。

  就這麼吊著,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絕症,莊子昂終於大徹大悟,想要立即停止這種無聊的拉扯。

  老子沒多少日子好活了,沒時間陪你玩。

  「莊子昂,你這是什麼態度?」林慕詩柳眉倒豎。

  「林同學,我本來就沒有為你買早餐的義務,買了是情分,不買是本分,你好像沒有擺清自己的身份。」莊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莊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嗎?你這樣會永遠失去我的。」林慕詩有幾分威脅的意味。

  頗具規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鳳眼,燃著怒火。

  莊子昂眼神淡漠:「隨便吧,說得我好像得到過你似的。」

  林慕詩對莊子昂極度失望,氣憤地轉過頭去。

  實際上,她對莊子昂很有幾分好感,畢竟他人長得帥,學習成績好,性格也是暖男。

  遲遲不答應莊子昂的追求,是還沒到愛得死去活來那個地步。

  不過你現在這是什麼意思?

  難道追不到就輕易放棄?

  追女生哪有你這麼沒有恆心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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