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楊仙兒加我好友


  對於聖皇娛樂來說,當初簽訂對賭協議,只是為了要讓林雁聲證明自己可以做到協議中的要求罷了。

  而在七月的爭鬥中,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林雁聲都確實證明了自己的實力。

  凌薇、林悅、俊逸三人的組合,已經足夠強大,而他的兩首歌也都戰勝了《月光下的他》。

  獲取最新章節更新,請訪問s🎺to55.c💻om

  娛樂圈是最為現實的一個圈子!

  在其他圈子中,勝利者或許還會假惺惺的、裝模作樣的,為了體現自己勝利者的風度,從而對失敗的一方展現出禮儀,但是娛樂圈?

  不好意思。

  沒作品、沒人氣、沒流量、沒資本、沒資源……

  那你就給老子爬!

  林雁聲幾乎是瞬間反應了過來,笑著說道:「譚總想簽我?」

  確實。

  簽下林雁聲,以他目前表現出來的,堪稱『恐怖』的創作能力,絕對能為聖皇娛樂帶來難以想像的豐厚報酬,畢竟聖皇娛樂可不止一個虞嫦曦而已。

  現在林雁聲給虞嫦曦寫歌,那完全是他們私人的交情所致,譚雅文很清楚,如果虞嫦曦不在聖皇娛樂,林雁聲肯定連聖皇娛樂在哪裡都不知道。

  譚雅文輕聲說道:「我畢竟只是個職業經理人,要想廢除這條對賭協議,就必須拿出足夠讓董事會滿意的附加條件,況且聖皇娛樂也不會虧待你,你可以問問虞嫦曦,我手底下的聖皇娛樂和別的娛樂公司是不一樣的!」

  林雁聲客氣說道:「譚總的意思我明白,目前我還沒想好要不要簽公司,但不得不承認的是,聖皇娛樂確實是一個好去處。

  但是,對我來說,即便要加入聖皇娛樂,那也是因為我願意,而不是迫不得已。

  九月給他無所謂,還有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或者像你之前說的那樣,剩下的一首月度新歌榜榜首歌曲,明年再兌現也來得及。

  更何況,協議里只是表明了,會有三首月度新歌榜榜首,一首季度新歌榜榜首,一首年度熱歌榜前三。

  但我從沒有說過,這是五首歌,對嗎?」

  譚雅文愣了一下。

  隨即很快反應過來。

  而後就是滿背的冷汗溢出!

  聖皇娛樂在娛樂圈這麼多年,法務部那邊經驗十足,自己也執掌了好幾年,簽訂過的協議、合同,可謂是數不勝數。

  直到現在,她才反應過來,林雁聲在簽訂協議的時候竟然留了這麼一個心思!

  如今,《遇見》和《小幸運》已經拿下了七月和八月的月度新歌榜榜首,只需要再有一首就行了。

  而協議中明確規定,林雁聲今年必須給虞嫦曦提供一首歌,可以達到年度熱歌榜前三排名的歌曲!

  哪怕九月讓給了李耀明,也還有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並且他本就打算在最後的三個月時間裡,寫一首歌出來,爭奪今年的熱歌榜。

  一首新歌,要在無數首老歌中殺入年度熱歌榜前三,這首歌會不是當月的新歌榜第一名?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是李耀明,他都不敢說自己九月份發行的這首單曲,可以殺入今年的熱歌榜前三!

  因為那個位置,他不光要跟所有的超一線去搶,要跟所有的天王、天后去搶,還要跟曾經的超一線、天王、天后級歌手爭奪,甚至是跟曾經的自己去爭奪!

  每年的熱歌榜,那都是看運氣的事情,誰都不知道最終熱歌榜前十名的位置會花落誰家。

  說實話,如果不是因為『年度熱歌榜前三』這個條件太過於誘人,聖皇娛樂都不可能會跟林雁聲簽訂這個對賭協議。

  而在這個耀眼的條件之下,其他條件,整個聖皇娛樂都沒什麼人會去在意。

  新歌榜而已,每個月都有的,大把的成名歌手只是不願意去搶、去爭罷了。

  譚雅文苦笑一聲:「好吧,原來你還留了一手。」

  林雁聲笑道:「也不算吧,只是之前雖然沒想到會有這種情況,但也算是未雨綢繆,提前做了些準備而已。」

  八月三十一日。

  明日之星第三季、第二輪、第九期節目直播開始。

  經歷了原創賽道、舞台賽道之後,顏值賽道將迎來隊內戰,決出最後的六位選手。

  只可惜,在滿屏彈幕的呼喊之下,楊仙兒和王子陽這兩位顏值賽道的人氣選手並沒有出現在這一期節目當中。

  作為第九期節目中,人氣最高的選手,趙凌菲得到了很多的贊票。

  與此同時,就在節目直播結束的那一刻,林雁聲的手機響了起來。

  微信提示,有人添加他的好友,而申請者卻讓他愣了一下。

  「楊仙兒?」林雁聲挑眉,「她加我的好友幹什麼?」

  明日之星的選手們有一個共同的大群,所以對方能找到自己並不奇怪,想了想,林雁聲還是點擊了同意,倒沒有什麼別的心思。

  畢竟,大家都是一個節目的,楊仙兒哪怕只拿個第十名,也肯定會出道,畢竟她是以『顏值』取勝,更何況以她的條件和背後的娛樂公司力推,不可能只有第十名的成績。

  那將來,大家在娛樂圈,就等於是同門『師兄妹』了。

  而且講道理,就算林雁聲背靠地球曲庫,也沒百分百的信心一定能拿第一。

  因為楊仙兒的存在,讓他感受到了危機,這女孩兒實在是太漂亮了!

  上輩子就是一個宅男的林雁聲,對於『宅男』這個群體的恐怖程度,那可是深有體會的。

  而楊仙兒無疑就是最頂尖的——宅男殺手!

  林雁聲可以憑藉作品登頂第一,楊仙兒也可以憑藉自己『仙女下凡』級別的顏值,在眾多擁躉的簇擁之中摘下桂冠。

  明日之星畢竟是一個選秀節目,最終結果如何,還是要看觀眾到底喜歡誰。

  好友通過之後,楊仙兒沒有任何延遲,直接就給他發來了信息。

  楊仙兒:「下一期節目,我想要唱《遇見》這首歌,跟聖皇娛樂聯繫之後,得知版權還在你的手裡,所以想要問問你,我唱一次需要多少錢呢?」

  由於簽訂了對賭協議,所以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些歌曲的大部分版權都還在林雁聲手中。

  林雁聲想了想,回復道:「你背後的娛樂公司是哪一個?」

  楊仙兒:「是輝煌娛樂公司,有什麼問題嗎?」

  林雁聲想了想,輝煌娛樂,似乎規模並不大,只能算是二流,比起天行傳媒和聖皇娛樂要差上不少。

  能找到楊仙兒這個練習生,也算是他們運氣好了,一旦操作得當,僅憑楊仙兒一個人,就可以帶領整個娛樂公司再上一個檔次!

  這種事情在娛樂圈並不少見。

  「二十萬吧。」林雁聲回復,「你在節目裡唱我的歌,也算是給我增加人氣,就不收太多了。」

  以《遇見》目前的熱度,哪怕開價五十萬、八十萬,也都不算過分。

  如果是虞嫦曦自己去唱,演出方要求她唱《遇見》的話,聖皇娛樂如今的報價是一百五十萬到兩百萬的區間!

  這還只是唱一次!

  這是因為虞嫦曦是目前歌壇最火的一線歌手,這種趨近於超一線的報價並不奇怪,同時《遇見》也是近幾個月最火的歌曲,兩相加持下,到這個價格並不算誇張。

  當然,由於虞嫦曦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自身的咖位太低,所以拿到的分紅並不多,只有百分之二十。

  但就這個比例,在娛樂圈中也是良心的不能再良心了,其他的三線、二線歌手,一次出場費幾萬塊、十幾萬塊的話,歌手本人能拿幾千塊就算是不錯的收入了。

  一般來說,金曲的翻唱權也就十萬到三十萬的區間,所以林雁聲的報價不算貴,但也絕對不便宜,剛好是輝煌娛樂可以承受的價格。

  楊仙兒那邊等了一會兒,然後大約過了十多分鐘,給他回復了信息:「好的,什麼時候可以簽約?」

  林雁聲回覆:「我這邊都行,隨時。」

  「謝謝。」

  「不客氣。」

  第二天。

  林雁聲在一家咖啡館裡,看到了楊仙兒,以及她的經紀人。

  輝煌娛樂的總部在江南地區,為了這件事也不可能派專人過來一趟,也就只能讓經紀人代勞了。

  簽訂合約並不費事,因為事情很簡單,類似的合同模板到處都有,也不太會引發什麼糾紛,很簡單就簽署完成了。

  但是簽訂完了之後,看到輝煌娛樂的財務給自己轉帳之後,林雁聲才反應了過來。

  「不對啊,她現在還是明日之星的參賽選手,這種事情不應該是節目組跟我談嗎?相應的開銷也應該由節目組承擔,而不是讓輝煌娛樂出錢呀!」

  懷著奇怪的心情,林雁聲回到了家中,而後覺得想不通那就不想了。

  反正錢已經到手了。

  下午五點半,林雁聲正在廚房裡為自己做晚飯,忽然手機響了起來。

  拿出來一看,竟然是楊仙兒打來的語音電話,奇怪的接起來:「喂,怎麼了?」

  電話那頭的楊仙兒支支吾吾的說道:「那個……我……我對《遇見》這首歌,有點不太能把握得好,你能不能來……來……指導……指導我一下?」

  林雁聲:「???」

  【麻煩您動動手指,把本網站思兔閱讀sto55.com分享到Facebook臉書,這樣我們能堅持運營下去】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