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捂緊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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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兒是姨娘的閨名。

  岑夫人狐疑,「我不曾收到那些,你莫要誆我?」

  「我誆你做甚,當年你我定下親事,你便回了水鄉老家待嫁,一去就是一年多。」

  她來皇城探親,他對她一見鍾情,分開那樣久,他思念得緊,便想著給她寫信,當時血氣方剛,信里便寫了些情意綿綿的詩句以寄思念之情。

  「但我怕你嫌我孟浪,信便沒送出去,之後我們成婚,那些信我也沒好意思給你看,許是叫杏兒收去了。」

  岑大學士說完,頭也低了下來,怪他竟將這事忘到九霄雲外了。

  他又補充道,「我少時好顯擺,見同窗雙手皆寫的一手好字,不甘落後,也用左手練了一段時間。

  但覺得自己不是那塊料,加之學業繁忙,便棄了沒再練。

  如今想來,杏兒練的大抵是我當年用左手寫的那些字。」

  他的聲音越說越低,岑夫人的眉頭越蹙越緊,她凜聲吩咐道,「老三,備紙研磨。」

  能證明姨娘清白,岑岫飛快將東西搬來,拉著岑大學士,「爹您用左手寫幾個給母親看看。」

  岑大學士想裝一裝父親的威嚴,但心虛得厲害,只得左手拿起筆,寫了姨娘那些詩句裡面的一句。

  寫完訕訕道,「實在是時間久遠,後又諸事繁忙,老夫忘記了。」

  姨娘那些詩句字跡是何模樣,岑夫人深刻腦海。

  岑大學士寫的這幾個字,不說與姨娘的十成相似,起碼也有八成相似。

  真相一切大白。

  岑夫人突然憤怒地將那紙丟進岑大學士懷裡,「原來你才是罪魁禍首。」

  渣男!

  老渣男!

  允諾了杏兒要教她練字,卻不兌現承諾。

  給她寫的情詩,還有左手的筆跡都忘得乾乾淨淨,可見在這老渣男心裡,自己這個正妻也沒多少分量。

  虧得她和杏兒心裡都有他,到頭來,她們都是被負的那個,早知如此,她和杏兒又何須為了個破男人苦了自己一輩子。

  「夫人……」

  岑大學士面有委屈。

  「練字這樣小的事情,若是老夫忘記了,杏兒提一提,老夫也不是不會教啊……」

  他心裡則嘀咕了一句,果真是女子難養。

  岑夫人和他夫妻一輩子,如何不知他心裡的想法,狠狠瞪了她一眼。

  在他們這樣的人家,通房丫鬟就是個隨時發賣杖殺的奴才,杏兒若真敢央著主子教她練字,被她那重視規矩的婆母知道了,杏兒還不知會落得何種下場。

  若是老渣男主動要教,有他替杏兒撐著腰,那又另當別論,可渣男連自己的承諾都忘記了,如何會替杏兒撐腰。

  他又怎麼會知道,女子一旦動了心,就會將男人的話當真,並殷殷盼著。

  真是個渣男!

  岑夫人第一次審視自己愛了一輩子的男人。

  衛清晏看著這一幕牽了牽嘴角,順勢用那筆墨紙硯,為杏姨娘抄經引渡。

  杏姨娘的怨氣如余良正的庶弟那般,掀不起什麼風浪,也成不了鬼怨,但早早化解於亡者輪迴有益。

  待怨氣散盡,衛清晏擱下毛筆,同岑大學士道,「杏姨娘因著您當年的那個承諾成了怨,本宮剛已將她送走。

  如今誤會已解除,本宮還有要事,便先回去了。」

  「臣婦多謝太子妃。」

  岑夫人恭敬行了一禮,而後對庶子道,「岫兒,隨母親一道恭送太子妃。」

  對於靠近的岑大學士,她視若無睹,將手伸向了岑岫。

  衛清晏佯裝沒看見。

  客觀來說,在這個男子三妻四妾的世道,岑大學士一生只有一個姨娘,還算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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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負了杏兒也是事實,只這世道如杏兒這樣的通房丫鬟,身份低微,不被主家重視是常態。

  人身上的奴性久了,自己也會覺得自己低賤。

  衛清晏突然生出引導女子自我價值覺醒的心思。

  「太子妃。」

  回府的馬車上,驚蟄坐在車轅,迫不及待同衛清晏道,「忠勇侯老夫人說,當年我是在酒樓外被拐的,那時候我三歲。

  酒樓新出了一款現烤的鴨子,那些時日恰好我病了一場,吃什麼都沒胃口。

  我娘……就是長寧郡主,她便想著帶我吃酒樓吃點新鮮的,可生意太火爆,每日都供不應求。

  酒樓便出了一條規定,每天只售出兩百個,不分身份貴賤,只看排隊先後。

  當時有兩人因排隊打了起來,恰巧其中一人是忠勇侯大夫人的娘家侄子。

  對方都帶了不少家丁,長寧郡主見她大嫂的侄子被打,便讓婢女看著我,上前調解。

  等那樣事歇,我已經不見了,婢女也被人迷暈在角落裡。」

  衛清晏問道,「這瞧著像是蓄謀,為何忠勇侯府會認定是人販子偷走了你?」

  「老夫人說,因為當日失蹤的孩子不只是我一個,另外還有幾個女娃。

  且他們之後確實追蹤到了人販子,人販子也承認了,只不過長寧郡主追到人販子時,被偷的孩子們已經被轉賣了。

  之後,她便一直在外尋孩子,一尋便尋了近二十年。」

  驚蟄頓了頓,撓了撓頭,「但我只模模糊糊記得,很小很小的時候,我被人丟在了破廟,那人似乎說了句,讓我往後自求多福。

  之後我便跟著乞丐頭兒一起乞討,討來的東西分八成給頭兒,他會允許我在破廟裡落腳。

  沒討到便會餓肚子,挨打,等我五六歲時,不甘心被乞丐頭兒剝削,就偷偷離開那破廟,卻被乞丐頭兒抓回。

  那次我被打得氣息奄奄,乞丐頭想給我給點教訓,便將我丟在了路上,烈日暴曬。

  可我運氣好,非但沒死,反而被偷溜出宮的主子撿了去。」

  這事,衛清晏也是知道的。

  時煜撿了個小乞兒,可後宮是不能留除太監之外的男子的,哪怕那時候驚蟄還只是個孩子。

  在驚蟄傷勢養好後,堅持要跟著時煜時,同樣是孩童的時煜給了他兩條路。

  一是受宮刑留在宮裡做太監,二是跟著皇家暗衛學功夫,學成後給他做護衛。

  她至今都記得清楚,虎頭虎腦的驚蟄在時煜還沒來得及說第二條路時,就捂緊了襠部。

  可他又堅持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許,所以選了第二條路。

  驚蟄那句不知道跟哪個乞兒學的,又胡亂用的話,讓衛清晏對此事印象深刻,也是有了時煜偷帶驚蟄入宮的先例,也才讓她在遇到阿布時,將阿布偷出宮的舉動。

  因時煜也是跟著皇家暗衛習武的,與驚蟄的接觸時間不短,所以在得知時德厚可能在時煜身邊安插棋子時,時煜疑了冬藏,卻沒疑驚蟄。

  可如今看來,怕是驚蟄到時煜身邊,也不是巧合。

  果然,一行人到了太子府厚,時煜語出驚人,「驚蟄堅持要留在我身邊報恩後,我便派人去那破廟查了查。

  得知那乞丐頭兒是收了人銀錢,才看管著驚蟄,但驚蟄會遇到我,在乞丐頭的意料之外。」

  他素來護短,驚蟄既成了他的人,他自然要去找將驚蟄打得險些咽氣的乞丐頭兒報仇。

  只他不是邀功的性子,更沒必要對那時黏糊糊,恨不能將他當娘的驚蟄邀功,就沒將此事告知驚蟄。

  但,驚蟄是鳳昭人這件事,讓他不由陷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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