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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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林非鹿晌午才回到家中。

  她以為周末林家定然沒人,可惜回到家中,林成華與楊琴皆坐在客廳里,仿若等著她。

  林非鹿埋頭打了聲招呼:「父親、阿姨。」

  她說完想上樓,林成華蹙眉,對林非鹿招了招手:「過來,我有事給你說。」

  林非鹿沉默了會,不是很情願地走到了客廳。

  剛入座,果不其然就是林成華命令:

  「你下周末別失蹤了,在家呆著,我有個人給你介紹介紹,到時候兩家吃個飯,早點把你的親事定下來。」

  「……爸爸,我說了,我現在不想結婚。」

  林成華瞬間黑了臉:「我也說過,你都21了不結婚幹什麼?你真以為當個律師能管你一輩子?律師是女人幹的活嗎?你最多就是一個打雜的前台,你以為你真的可以接案子、打官司?」

  一句話,林非鹿本來挺好的心情煙消雲散。

  她都懶得跟林成華吵這些事情,聲音冷硬道:「我成年後每一筆開銷都是自己給的,高中時期的學費也還給您了,我可以養活自己。」

  「賺點錢就了不起了?你這麼有本事十年前就別來林家啊?」

  林成華嗤笑一聲,「非鹿,你這脾氣跟你媽一樣,說了當初要打掉孩子她不打,現在給我惹這些麻煩。j城媒體現在誰不知道我林成華有兩個女兒?你以後當個小白領不給我林家丟人?幫你打點下半輩子一副吃了大虧的模樣,老子可是為了你挑了j城最好的世家,你還不領情,真是太讓我失望了!」

  他身邊的楊琴悄悄偷笑,耀武揚威的還有楊琴的女兒林溪薇,也是林非鹿的姐姐。

  林成華與楊琴結婚都要有三十年了,年少夫妻,只有林溪薇一個女兒,但林非鹿與林溪薇、林成華有血緣關係。

  很顯然,她是非婚生女,也就是小三的女兒。

  林成華早年在外地工作時追求過一個女人,林非鹿的母親。

  他被美色所迷,與林非鹿母親同居三載,回到j城的時候才告訴她自己已有家室,不能帶她離開。

  那時林母懷孕了,林成華拍拍屁股說給點賠償把孩子打掉,林母沒有這麼做。

  她拿著錢,一個人成為了單親媽媽將林非鹿撫養長大。

  林非鹿曾經的生活十分美滿幸福,雖然她沒有父親,被外婆家嫌棄,可是她母親給了她好幾倍的愛。

  然而命運就好似故意想要折磨她。

  林非鹿十二歲時林母突發白血病,死前告訴了她的身世,也給j城林家寫了封信,求林成華撫養她。

  那時林非鹿還小,剛剛小學畢業的年紀,不能獨自生活,只得來到林家。

  身為小三偷偷生下的女兒,林成華包括原配妻子楊琴都不怎麼待見她,雖然不至於虐待,可是寄人籬下的生活並不好受。

  成年後林非鹿就開始兼職打工,想總有一天要還清債務搬出去住。

  可惜,林成華開始打起讓她商業聯姻的主意……

  林非鹿握緊拳頭,忍住心中苦澀。

  「爸,你可以當作沒我這個女兒,我現在就能離開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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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開?你離開媒體報導要怎麼說我跟我媽?虐待繼女?不行,我也要面子的!」

  林溪薇忽然插話,朝林非鹿翻了個白眼。

  「我真不明白,林非鹿,你可是小三的孩子欸,我跟我媽沒打你算好的了,還好吃好喝養著你,你怎麼一直一副委屈巴巴的樣子?你知道爸給你介紹的是哪家人嗎?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林非鹿知道自己出生不太體面,因此對於楊琴母女,儘量都是忍讓無言。

  如林溪薇所說,身為原配,二人對於她確實已經仁至義盡,平日裡最多話語刻薄了點,從來沒有真正對她做過什麼責罰。

  可是,言語暴力何嘗不算一種暴力?

  人類的語言是一把刀,能救人,也能殺人於無形。

  林非鹿深吸一口氣:「我知道了,下周末的家宴,我會來的。」

  說罷,林非鹿回到房間,把自己關在了被褥中,床單濡濕也不曾出來。

  周一,林非鹿到公司上班已經恢復了原樣,沒人能看出她精緻的容顏下是怎樣的心情。

  今日上班有些特殊,林非鹿聽見了不少女同事在悄聲議論一個名字——江皓謙。

  「怎麼辦怎麼辦?江總真的要來馳恆上班啊?」

  「辦公室都騰出來了,工牌我都看見了,還能有假?」

  「啊啊啊那我們也太幸福了吧!空降了一位新ceo!聽說墨總要專注於新公司,之後馳恆就交給他代理了。江皓謙跟墨總可不一樣,是出了名的溫柔王子,想到以後他是我上司,我就想尖叫啊啊啊啊!」

  江皓謙?

  林非鹿好像知道,在律師屆似乎挺有名的。

  因為為人和善,經常幫助貧困戶打慈善官司,很受人尊崇。

  不過作為一心想賺錢獨立的林非鹿,早年她樹立起當律師夢想的不是江皓謙這般為了人民與正義,而是看過幾篇專業論文與報導。

  她對語言學習有天賦,在觀看國外媒體雜誌時發現了一個人大學時對於法律的研究與論述。

  那人說:「人類在認清法律時不是為了幫助他人、亦或者是利用空隙去鑽漏洞、獲取利益,法律帶給人最重要的是認清自己與社會的常識。只有更好了解世界發展的規律,你才能真正清醒地活著。」

  林非鹿在林家能忍辱負重至今沒有抑鬱、暴躁等做出極端行為,都是讀了那人的文獻。

  她也想有一天真正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獨立心態,更好地、理智地看待自己與他人,才會選擇律師職業。

  只有那樣聰慧睿智的人,才會成為FBI最年輕的法律顧問。

  而那人,就是墨雲馳。

  他在二十六歲歸國經商之前,一直在美國學習,馳恆是他開啟商業版圖的第一塊磚。

  正因為有他,馳恆如今才會成為全國、乃至全球人士都尊重的私營法律權威機構。

  不過可惜,墨雲馳三十而立了,是不是有些老糊塗了?前幾日見面的時候怎麼不太像她一直暗藏於心底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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