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案件升級!


  第68章 案件升級!

  通了,全通了!

  後面發生的所有事全能解釋通了。

  自己去年重生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想著去前世犧牲的地方看看。

  時間相隔十年,當時的自己不確定廢棄雷達站有沒有危險,所以才叫上了韋闖。

  直接報警行不通,警方不可能在聽取報案人一面之詞的情況下出動大批警力。

  而且當時的自己根本不知道雷達站里有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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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讓警方重視,必須先拿到證據。

  太愚蠢了……於大章一想到這些事是自己做的,就恨不得去撞牆。

  簡直尷尬到能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

  真特麼是急著去投胎!

  還把人家韋闖給坑了,這不就是個聖女婊嘛。

  裝什么正義使者,顯著你了,tui~

  於大章本來以為前世的自己就夠蠢了,孤身就敢去那麼偏僻的地方調查,死了也是活該。

  沒想到這一世剛重生過來的自己更是蠢得沒邊。

  都知道山上有危險了你還去,腦袋裡有包吧,不裝你能死啊。

  哎呀我去,手都氣哆嗦了。

  於大章可能是為數不多差點被自己氣死的人。

  愚蠢的行為必定引發可悲的後果,這就是現實版的……作死啊!

  現在好了,自己也成了連環失蹤案中的一個受害者。

  而且還是一個主動送上門的受害者。

  在心裡痛罵了自己一頓後,於大章逐漸冷靜下來。

  那自己是怎麼回來的?

  首先排除自己逃脫的可能。

  能逃早就逃了,不可能等了九個多月,都胖成豬了才逃。

  大概率是對方給自己放了。

  在放之前,用某種方法清除了自己的記憶。

  只有這個推斷最符合邏輯。

  那也不對啊。

  前世失蹤的那些人,一個都沒回來過,怎麼到了自己這就給放了?

  我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啊……於大章對於這一點百思不得其解。

  但現實擺在眼前,他又不得不面對。

  看來劉文賦失蹤案沒發生也和自己有關。

  是自己擅闖小鳳山雷達站之後,才引發的一系列變故。

  肥胖、失憶、失蹤案沒發生,這些困擾自己的問題,查來查去,最後又回到了原點。

  前世的連環失蹤案!

  第二天。

  於大章正常上班,整個人的精神狀態看起來很不錯,和平時沒有什麼兩樣。

  盡人事聽天命。

  能想到的辦法他都已經做了,繼續糾結下去也無濟於事。

  鑽牛角尖的事情他是不會去乾的。

  也許有一天自己的記憶突然恢復了也說不定。

  有線索就繼續查,沒有的話就先放著,生活總要繼續的。

  雖然想通了,但他還是在下班之後去了秀園小區。

  等到晚上七點半也沒見到劉文賦在小區門口出現。

  第二天繼續……

  就這樣連續五天,每天下班他都準時出現在秀園小區門口。

  五天內,劉文賦總共在小區門口出現過兩次。

  雖然次數不多,但也足以證明這一世的劉文賦不會失蹤了。

  於大章甚至冒出了一個荒唐的想法。

  案犯綁了自己之後,良心發現不再犯罪了?

  這個想法他也只是拿來糊弄了一下子自己。

  那種級別的犯罪,根本就不存在『良心』一說,他們犯罪一定是為了某種目的。

  這之後他沒再去秀園小區。

  在於大章看來,線索從這就算是斷了。

  又過了兩天,他的配槍發下來了。

  這代表著於大章正式成為了一名刑警。

  從此之後他就可以和其他正式警員一樣出任務了。

  其實被人重點照顧的感覺並不好,被照顧的對象會本能地產生一種自卑心理。

  當知道自己是被警校安排進警隊的,於大章就有一種低人一等的感覺。

  沒辦法,兩輩子都沒走過後門,不適應。

  當天下午,一大隊開了個緊急會議。

  會議由支隊領導主持。

  內容就一個:一大隊抽調警力,重點對之前那起拐賣案進行調查。

  就是周子喆提供線索的那起拐賣案。

  於大章剛開始沒聽明白。

  他記得十多天前,支隊已經派出兩名刑警去調查了,怎麼現在又找上了一大隊?

  而且拐賣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嚴格來說,不屬於暴力犯罪。

  因為大多拐賣使用的都是矇騙、利誘的方法,直接使用暴力的非常少。

  所以不在八類案件之列。

  如此說來,就算支隊急於破案也不應該讓一大隊參與。

  直到會議開到最後他才知道原因。

  之前那兩個派出去的警員,已經失聯整整兩天。

  那可是兩名配槍刑警。

  這說明什麼?

  案件升級!

  妥妥的暴力犯罪無疑了。

  人和槍都不見了,這事簡直大條到爆。

  由於一大隊警力有限,最後支隊領導做出決定。

  由魏謙牽頭,二大隊和三大隊配合,兩人一組,分成多個小組進行追蹤調查。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只有這樣才能儘快找回人和槍。

  先將人撒出去,如果某個小組找到線索,其他人可以立刻趕往現場增援。

  會後,於大章從師父呂忠鑫那裡得知。

  兩名警員失聯的第一天,支隊還沒太當回事。

  外出辦案,手機沒信號那是常有的事。

  可時間一長就不對勁兒了。

  當支隊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那兩名警員已經失聯了超過二十四小時。

  兩人杳無音訊,手機始終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這期間他們也沒有主動和支隊取得聯繫。

  支隊立刻做出反應,馬上派人進行追查。

  為什麼不直接上報局裡?

  事太大了!

  丟槍這種事不管放到什麼年代、什麼部門,那都是天大的事。

  更何況還是一下丟了兩支槍,再加上兩個在職警員。

  支隊肯定要壓一下,先自己部門出警尋找,但這個時間必須控制在二十四小時之內。

  如果超出這個時間點,就要立刻上報到局裡,不然部門先行調查的理由就不成立。

  要是落下個不及時報告的罪名,李鈞這個支隊長也別想幹了。

  因為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那可是要判刑的。

  知道此事的嚴重程度後,於大章心中暗暗祈禱著:那兩位同事可千萬別出事啊。

  這一世如果不是自己將頂包案破獲,也不會有這麼一出。

  後悔不可能,但那兩人的失聯確實和自己有間接關係。

  當一件事的結果被改變,後續將發生怎樣的變化誰也說不準,就比如這次……

  頂包案牽出拐賣案,然後拐賣案又再次升級。

  於大章思索片刻,隨即和呂忠鑫請了個假:

  「師父,我去一趟看守所,有些事我要當面問問周子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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