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野獸的陷阱:反擊(16)
20xx年11月 10日周三上午
「小周,你和小江昨天去找張維和劉威有什麼發現嗎?」
周舟看著郭海搖了搖頭。
「昨天我也去找了王志權的妻子和兒子,但是他家裡人對於他那個的情況也都不知情,而王志權本人雖說私生活亂點,但是並沒有和別人發生過矛盾,他的各位情人關係處理的也不錯。」說完又對周舟說,「小周,幫我去把小白板推出來。」
郭海對著辦公室「啪啪」拍了兩下巴掌。
「來,圍攏一下,簡單梳理一下。最近關於網上流傳案發現場圖片,張局去溝通了,撤了不少下來。但是輿論太大了,所以上頭有命令這案子啊,咱得儘快結案,得攢勁了啊。」
周舟推著昨天晚上她和郭海作的陽海龍案件的人物簡圖的小白板。
郭海掃了一圈,用紅色的馬克筆圈了一下余小小的名字。
旁邊貼著的,就是死者身份證那張特寫照片,身份證擺在頭部,於一對眉毛持相對高度。
其實兇手一開始的目的根本不是挑釁警方,而是要讓人知道死者是誰。
觀看最新章節訪問🎇sto🍀55.com
現在101住戶也就是悅至大學老師王志權的個人信息也被網友扒得一乾二淨,所以周舟一開始猜的就沒錯,兇手的主要目的果然是在幫他們「出櫃」。
郭海問:「身份證上的指紋提取有結果了嗎?」
小江說:「我跟技術科那邊同事對接了,是有提到不屬於被害人的指紋,但是不完整,只有疑似大拇指的半圈的指紋。我們也篩選過了,兇手沒有前科,沒有找到相似的指紋信息,無法比對。我也對比了上次余小小做口供留下的指紋信息,也不吻合。」
郭海看了一眼人物關係簡圖:「綜合整個跟案件有關的人來看,死者的妻子余小小是最符合犯罪心理的。她11月4號-11月7號的行動軌跡核實了嗎?」
站在小江旁邊的另一個高個兒同事小王說:「我跟寶林那邊的召河旅行社的導遊『大雁』對過了,這個余小小從3號下午到達寶林後一直到6號下午返程一直都在寶林地界內。」
「中間有離過團嗎?」
「大雁說他們禁止散團前私自活動,每天行程結束後直接將旅客送回酒店,此後散團。我跟案發當晚余小小入住的酒店也核實過,從監控畫面顯示,余小小11月4號8點回到指定酒店後到5號早上7點大雁組織集合前,她都沒有離開過酒店。余小小應該沒有作案時間。」
郭海頓了一下又問:「社會關係摸了嗎?有什麼比較親近的異性之類的嗎?」
小王搖了搖頭。
「半年前余小小跟陽海龍一訴離婚後的第三個月她就自己搬出去住了。我走訪過她現在的鄰居,他說沒看到除她和她家孩子以外的第三個人出入過她房間。余小小幼兒園工作辭職後,在一家商場當後勤管理,我也走訪過她現在的同事,她們都表示余小小單身,而且似乎對再婚感到十分排斥。同事A表示有次她開玩笑說給余某介紹對象,余某似乎很生氣還表示談戀愛跟婚姻都是開盲盒,她不想賭也不會耗費時間了。」
周舟聽到這裡點了點頭:「余小小錄口供那天也給我說了一樣的話。」
小江「嘖」了一下嘴巴:「這余小小經歷過這一遭完完全全對所有男人都PTSD了啊,這也有點太誇張了吧。」
周舟似乎能理解余小小的心理,聽著小江這麼說她下意識的偏頭看了小江一眼。
這一看,那邊的小江連忙拉開椅子站了起來,看著周舟拍了拍自己胸脯:「周舟師妹你別看我啊,你師兄可是頂天立地的好男兒,從不瞞事兒,也沒有那些污七污八的病。」
「我不是那個意思……」
郭海把手裡的馬克筆帽扔了過去,砸在他腦門兒上。
「啥污七污八,你上回吃了那兩桶泡麵在車裡沒扔,那味兒竄上來你周舟師妹記得可清楚了。」
「郭隊,你別污衊我,那是你的坐騎。」
同事們聽著都笑了。
「行了,時間緊,任務重。」郭海望著小王,「繼續說。」
「余小小同事都表示余小小平常話不多,很少跟人分享自己的什麼事兒。說是平常聊天也沒聽過她有提過朋友什麼之類的話題,社會關係十分簡單。」
小王說到這裡,微微皺了一下眉頭:「但是有點奇怪……」
郭海問:「怎麼?」
「我後來也去過余小小的父母家,按照之前余小小的說法。她跟電視台那個鄭朴麗很熟,應該認識很多年,但是她父母表示沒有聽過這個人,余小小和陽海龍婚禮時也沒有這個人出場過。我也聽了一遍郭隊和小周那天的口供,余小小本人也表示陽海龍也不認識這個人。當然有可能是這一兩年才認識的,是我多慮了。」說完他又頓了一下,「不過一個是電視台記者一個幼兒園老師,又不是同學親戚的,也不知道怎麼認識的。可能就是我多慮了,想著都發現了疑點了就提一下。」
周舟突然想起余小小家裡那個黑色紅牙的丑兔子,她在鄭朴麗家裡也看見過。
「愛好吧,有共同愛好吧。鄭朴麗家裡有很多電影資料的書籍,說不定哪天在電影院看電影就碰上了。」
小王點了點頭:「可能是吧。」
郭海又轉頭看了周舟一眼:「小周你那邊呢?王志權丟的手機有進展了嗎?」
周舟打開了電腦調開了城南火車站的監控視頻畫面。
屏幕對著郭海他們,她指著屏幕。
「你們看嫌疑人跟王志權發生關係前後三秒左右,手機就在嫌疑人手上了,動作嫻熟。還有這個拋手機的動作,甚至有點炫耀的意思。這人應該是個慣犯。不過我對近幾年的類似案件嫌疑人一一排查,沒有符合條件。有個二十多歲的女嫌疑人從身形條件上看,很符合。不過4號王志權丟手機時,她在城中因為偷竊被轄區派出所抓了。」
郭海看了她一眼:「女的?」
周舟點了點頭:「根據之前包子鋪小徐的口供,如果兇手是故意模仿康瓊芳的體貌特徵的話,那這個年輕男性小偷的形象也可能是模仿的。所以我對男女都進行了排查。」